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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钰集团: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28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鉴于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广州德伦医疗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51.00%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关于本次重组事项的所有相关文件,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交易方案及《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以及本次交易各方签署的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等文件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约定的条款公平合理,本次交易方案具备可操作性,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有利于公司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符合公司持续长远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的审慎核查和认真论证,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条件。

4、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董事会会议在审议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时,不存在与相关议案存在关联关系的董事,不存在需要董事回避的情形。

5、公司本次交易方案及相关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征得独立董事的事先认可。

6、公司就本次交易聘请的审计机构与评估机构具有从事相关工作的专业资质;该等机构与公司及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及标的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该等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与评估报告遵循客观、独立、公正、公平的原则。

评估机构对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进行评估,符合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和要求,本次交易评估的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参考评估机构的资产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7、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实施的重大资产购买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法律程序,该等法定程序完备、合法、有效。公司已按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履行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8、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重大资产购买相关事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同时授权董事会办理重大资产购买相关事项有利于推动该事项的实施,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9、公司制定的《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综合考虑了发展战略、所处的竞争环境、行业发展趋势、盈利能力、股东回报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各项因素,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我们同意相关股东回报规划。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交易事项及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并将监督公司合法有序地推进本次交易工作,以切实保障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本次交易

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陈亚伟姜琳邱新

2021年9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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