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董事会成员人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钰集团”或“公司”)于2020年12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董事会成员人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按照《公司章程》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目前公司董事会由8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3人。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能力和水平,优化公司治理,公司拟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8人增至9人,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其中独立董事人数不变,仍为 3 人。
董事会同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工商备案相关手续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中相应的条款: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六十七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的一名监事主持。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集人推举代表主持。 召开股东大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 | 第六十七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的一名监事主持。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集 |
议事规则使股东大会无法继续进行的,经现场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股东大会可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持人,继续开会。 | 人推举代表主持。 召开股东大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议事规则使股东大会无法继续进行的,经现场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股东大会可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持人,继续开会。 |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8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 人,独立董事3 人。 |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9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 人,副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3 人。 |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1 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1 人,副董事长1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
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 第一百一十三条 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