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2 证券简称:融钰集团 公告编号:2019-061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姓名 | 职务 | 内容和原因 |
声明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 被委托人姓名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融钰集团 | 股票代码 | 002622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尹宏伟(代) | 康超 |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七区19号楼保利国际广场 T1-1301A |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七区19号楼保利国际广场 T1-1301A | ||
电话 | 0432-64602099/010-85660586 | 010-85660586 | ||
电子信箱 | yinhongwei@royalholding.cn | kangchao@royalholding.cn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67,628,046.01 | 169,511,762.60 | -60.1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4,702,775.47 | 1,870,770.37 | -885.9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4,997,277.30 | -177,663.52 | -8,341.3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0,124,563.03 | -5,387,389.65 | 273.55%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75 | 0.0022 | -895.45%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175 | 0.0022 | -895.4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15% | 0.15% | -1.30%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787,776,330.93 | 1,871,234,376.91 | -4.4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289,951,672.02 | 1,280,529,058.29 | 0.74%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56,116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广州汇垠日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3.81% | 200,000,000 | 0 | |||||
陕西省国际 | 其他 | 3.84% | 32,263,200 | 0 |
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陕国投·鑫鑫向荣78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
王存斌 | 境内自然人 | 1.70% | 14,262,500 | 0 | ||
创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18% | 9,938,700 | 9,938,700 | 质押 | 9,938,700 |
李越 | 境内自然人 | 0.93% | 7,774,300 | 0 | ||
朱丽娜 | 境内自然人 | 0.70% | 5,852,760 | 0 | ||
刘庆芳 | 境内自然人 | 0.63% | 5,280,500 | 0 | ||
郏森茂 | 境内自然人 | 0.62% | 5,199,700 | 0 | ||
张朝阳 | 境内自然人 | 0.62% | 5,170,835 | 0 | ||
郭建伟 | 境内自然人 | 0.62% | 5,168,500 | 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未知前十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2019年上半年,我国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增长动力持续性不足,市场需求趋于饱和。公司按照全年发展战略和目标开展工作,市场持续低迷且日益艰难,公司部分子公司受此影响,经营情况恶化。在此艰难的情况下,公司积极应对不利因素的影响,谨慎研判市场形势,狠抓内部管理,严控费用支出,合理安排生产经营,从各方面提升运营效率,保持公司稳定发展,着力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 67,628,046.01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0.1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702,775.47元,较上年同期下降幅度较大。
2019年上半年,公司主要工作如下:
1、各板块业务持续稳定发展
实业板块:永大电气作为集团重点发展的实体板块,2019年上半年积极调整市场结构配置,稳定老客户,增加新的长期的大客户群体,推陈出新不断开发适应市场需求的永磁开关产品,加强了6s检查强度和频次;从始于研发,经过采购,下至生产,强力管控库存的利用,节约生产成本;加强生产线职工的技能培训,安全培训。在提高生产效率前提下严把质量关,努力提高管理水平,多措并举稳步提升开关公司业绩,为开关公司的发展和品牌建设奠定基础。
创新科技板块:智容科技于2019年上半年完成了互联网+监管产品的项目研发,并已在河南地区上线使用;同时,智容科技对相关产品的技术架构进行了升级规划,并对所有产品线微服务架构进行了改造。智容科技在报告期内完成了工商业务产品线的整合更新迭代,推出了智慧市场监管平台V2.0。
金融服务板块:2019年上半年,公司金融服务板块紧密围绕集团经营策略,在业务结构调整方面成效显著,基础管理不断巩固,业务管控能力持续提升。融钰华通在确保资产质量稳定的基础上减少了业务投放规模。在融资租赁及商业保理行业监管划归变更后,融钰信通及融钰华通将继续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的统
一管理,在合规经营的前提下突出以质为先,着力推动提质增效取得新突破。
2、重视成本管理,提升内部管控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高度重视成本管理工作,不断完善成本管理体系,严格控制各项费用的支出,促使公司三大板块业务生产经营活动及管理工作合理化、规范化、高效化。同时严格按照公司及各板块管理制度,加强投资管理,强化对子公司的管控力度,对其各项经营活动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管理,有效提高了公司的对外投资效果,促进子公司规范运营。
3、优化资产结构,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为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降低管理成本,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运营效率和管控能力,公司对自取得营业执照后存在未完全开展经营业务且未产生实质收益的相关子公司、孙公司及重孙公司进行清算注销处置。
4、重视人才培养
公司秉承“开放、务实、包容”的发展理念,加强各类人才的引进、发掘和培养。完善培训体系,制定重点培训项目,推动关键岗位人员的储备。报告期内,公司继续维护人才队伍稳定,优化管理体制和用人机制,加强管理、技术、营销等中高级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团队的向心力和凝聚力。未来公司将不断强化人才建设,为公司自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保证,同时也为公司带来持续、健康发展的动力。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金融工具会计政策变更a、变更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b、变更日期 因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拟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政策,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c、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d、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 2017 年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则执行以上会计政策。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e、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a)、金融资产的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变更前,公司按照持有金融资产的意图和目的不同,将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持有至到期投资”。变更后,公司将以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b)、现行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对于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采用的是“已发生损失法”,新修订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便于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企业无需追溯调整前期可比数,新旧准则转换累计影
响结果仅对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进行调整。公司自2019年第一季度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2018年可比数,执行上述新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2)财务报表格式变更a、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9年0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号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财会【2019】6号要求编制执行。b、变更日期公司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执行上述修订后的会计准则。c、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d、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有关规定。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e、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a)、根据财会【2019】6号有关规定,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以下主要变动:
资产负债表: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利润表:在利润表中新增“信用减值损失”项目,并将“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项目位置放至“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之后。 现金流量表: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b)、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注1:上述子公司系公司在报告期内将持有的其股权对外转让,自出售日不再纳入合并范围。注2:上述子公司系公司在报告期内将其注销,自注销完成日不再纳入合并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