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函
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360号
日照义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021年9月14日,我部向你企业发出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327号),要求你企业就表决权委托等相关事项进行说明。截至目前你企业仍未提交回函并对外披露。请你企业说明上述关注函中涉及问题的核查进度,未及时提交回函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故意隐瞒违规事实、拖延回函的情形,并在2021年10月29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同时,提醒你企业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