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26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3月30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5人,实际参加董事5人(独立董事陈文彬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萍先生主持,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定向融资计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非公开发行定向融资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董事刘萍先生、谢凡先生为公司关联董事,已对此事项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表决2票。
特此公告。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