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查询及核实,获悉控股股东深圳丹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邦投资集团”)所持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及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被司法冻结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的信息一致。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涉及股份数量 (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起始日 | 到期日 | 冻结执行人 | 原因 |
丹邦投资集团 | 是 | 1,471,208 | 1.46% | 0.27% | 2021-3-12 | 2024-3-11 |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 - |
5,000,000 | 4.98% | 0.91% | 2021-3-12 | 2024-3-11 | ||||
5,577,926 | 5.55% | 1.01% | 2021-3-15 | 2024-3-14 |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 - | ||
合计 | 6,471,208 | 12.00% | 2.19% | - | - | - | - |
注:以上数据如存在误差,皆为四舍五入导致。
2.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股) | 持股比例 (%) | 累计被司法冻结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丹邦投资集团 | 100,448,790 | 18.33 | 37,576,716 | 37.41% | 6.86% |
注:以上数据如存在误差,皆为四舍五入导致。
二、其他说明
经与控股股东核实,其尚未收到股份被司法冻结相关法律文书或证明文件,相关具体原因暂未能获悉。公司将积极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并督促控股股东尽快核实相关信息,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当前,以上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被司法冻结事项暂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或第一大股东发生变化,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控制权产生直接影响。当前丹邦投资集团股份质押率为68.14%,不能排除后续因质押到期而继续被司法冻结的可能,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及时督促丹邦投资集团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和网站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