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板关注函【2021】第 144 号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6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事项暨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及诉讼暨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我部向你公司发出关注函,要求你公司在2021年3月10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你公司于3月11日披露延期回复公告,截至目前仍未回复关注函。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尽快核实关注函相关事项,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深圳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特此函告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