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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邦科技: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报的问询函》专项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6-29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报的问询函》

专项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贵所下发的《关于对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326号)之问题中的内容,本所经过认真核查,作出如下专项说明:

1、报告期内,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43亿元,较去年同比增长8.3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718万元,较去年同比增长17,019.07%。其中,非经常性损益项下,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821万元,较去年同比下降68.6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13亿元,与 去年基本持平。

请补充说明你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变化的合理性及政府补助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并请年审会计师就政府补助会计处理的合规性发表专业意见。

公司回复:

1、报告期内,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本期数上期数
02专项课题经费1,943.54
省级财政补助项目资金201.23
递延收益分摊332.55249.33
科创委加计扣除资助款107.00169.60
失业稳岗补贴6.3140.54
残疾人就业奖励金1.20
专利资助款0.205.40
东莞市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63.973.45
节约用水办公室奖励经费2.00
供电局用电资助78.01
项目本期数上期数
专项资金进口贴息233.16
合计821.202,616.28

2018年度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82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8.61%,主要是由于2017年度确认1,943.54万元02专项课题经费补助所致。该补助对应项目是由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组建的重大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作为牵头单位,由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广东丹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丹邦”)承接的国家重大科研项目(以下简称02 专项)。

该项目于2017年4月完成了包括任务指标及财务指标的整体验收,满足取得政府补助所附条件;根据任务合同书的约定、相关资金拨付文件及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验收证明文件等综合判断,公司预计能够收到上述待拨付政府补助,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予以确认:(一)企业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二)企业能够收到政府补助及根据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会计部函[2013]232号中是否可以按照应收确认政府补助的解释,对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可以按应收金额计量。故公司于2017年度根据具体审核结果将待拨付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中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2018年度本公司已收到上述政府补助款。

会计师意见

我们对政府补助的确认和计量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逐项检查补贴依据或拨款文件等证明资料,区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对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检查对应摊销政策是否合理,摊销期限是否恰当,摊销金额和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3、对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中用于补偿以后期间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检查其是否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检查其是否在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政府补助确认和计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二、报告期末,你公司应收账款2.32亿元,较去年末上涨45%,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5.39%。

请补充说明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及其应收账款余额,并请对比同行业公司情况,结合近3年你公司期末应收账款余额期后回款情况,说明你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是否谨慎合理,并核实本年度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1、2018年末,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应收账款 期末余额坏账准备应收账款 账面价值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第一名5,443.68272.185,171.4922.19
第二名5,149.39278.024,871.3720.99
第三名5,116.15255.814,860.3420.86
第四名1,803.2590.161,713.097.35
第五名1,466.5873.331,393.255.98
合计18,979.06969.5018,009.5577.37

2、与同行业公司应收账款计提政策比较列示如下:

账龄本公司弘信电子景旺电子中京电子风华高科
1年以内5%0%、5%5%2%5%
1-2年10%10%20%10%10%
2-3年30%30%40%30%20%
3-4年50%100%60%50%50%
4-5年80%100%80%80%80%
5年以上100%100%100%100%100%

上述比对可以看出,公司1 年以内以及 1-2 年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基本一致,本报告期期末,公司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中,1 年以内及 1-2 年应收账款余额占比分别为97.53%和2.04%。

3、近3年公司期末应收账款余额期后回款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24,531.4416,913.6228,633.06
期后回款金额4,179.4016,726.6328,299.05
期后回款比例17.04%98.89%98.83%

注:上述应收账款期后回款统计时间截止2019年5月31日。

从上表数据可以看出,公司2016 年、2017年应收账款回款均在98%以上,2018年应收账款期后回款较低主要是由于1)公司为了打破国外先进材料生产商的市场垄断局面,参与国际竞争,稳定规模客户,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周转的前提下,对部分信用级别高、合作时间长的优质客户适当延长了信用期;2)公司为了便于与境外客户进行结算,充分利用香港发达的贸易及结算环境,由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丹邦科技(香港)有限公司承担对海外客户、供应商的销售收款及付款职能,2018年下半年考虑到未来经营发展需要,整合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运营效率、降低经营管理成本对香港丹邦进行清算注销,并与客户协商办理回款主体变更等事宜,对正常回款造成了一定的影响所致。而主要客户均为国际顶尖电子信息产品生产商或代理商,其自身信用良好,并一直与公司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以往合作均未发生过无法收回货款情况。

综上所述,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与同行业上市公司趋同,且应收账款历史回款良好,未发生应收而无法收回的款项,产生坏账风险的可能性较小,故本公司认为本期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相对谨慎合理,本年度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会计师意见:

我们针对该事项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公司与应收账款管理相关的内部控制,评价其设计的合理性,测试运行的有效性。

2、 分析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会计估计的合理性,包括确定应收账款组合的依据、金额重大的判断、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判断等。

3、对于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分析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会计估计的合理性,并选取样本对账龄的准确性进行测试。

4、对应收款项执行函证程序,对未回函客户实施替代审计程序,包括检查相关订单、送货单、报关单、客户签收确认单及其他支持性依据和期后回款测试等;并对客户背景、经营状况、历史回款等情况进行调查。评价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和充

分性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谨慎合理,本年度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三、2018年你公司存货期末余额为1.11亿元,较期初增长103.41%,存货跌价准备期末余额为160万元,报告期你公司仅针对库存商品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

请从产品分类、产品价格、原材料采购价格的变动情况等方面,具体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依据及充分性。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1、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依据

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存货类别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2、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性说明

本公司主营业务所属行业为柔性印制电路板及材料制造业,包括FPC、COF 柔性封装基板、COF 产品(以下统称“柔性印制电路板产品”)及关键配套材料聚酰亚胺薄膜(以下统称“PI膜”)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其中:1、柔性印制电路板产品期末库存220万元,占期末存货1.96%。报告期柔性印制电路板产品销售收入32,591.99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96.06%,毛利率41.50%,毛利率较高,因此期末存货中柔性印制电路板产品及对应生产该产品所持有的原材料、在制品及半成品在生产工艺、制造成本不发生大幅异常变化的前提下,上述存货进一步加工为产成品后的成本远低于最终产成品可变现净值,故我们认为,上述柔性印制电路板产品及对应生产该产品所持有的原材料、在制品及半成品不存在减值。

2、PI膜产品期末库存7,824.89万元,占期末存货69.36%。报告期直接对外实现销

售销售收入1,337.55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3.94%。毛利率为14.17%。毛利率相对较低,主要是由于公司为满足市场需求变化,对产品结构进行调整,使得产品生产设备未达到设计产能,现有产能分摊较高的制费成本,造成PI膜单位成本较高,故资产负债表日,公司针对期末库存PI膜成品进行减值测试,按照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会计师意见:

针对存货跌价准备,我们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1、评价和测试与存货跌价准备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2、 获取公司期末存货清单,执行存货监盘程序,检查存货数量并观察可使用状况、对库龄较长及残次品进行识别;

3、获取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算表,复核存货减值测试过程,检查是否按公司相关会计政策执行,分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4、获取期后产品销售订单及市场价格信息,复核公司计算可变现净值时所涉及的销售价格、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金等数据的合理性。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依据充分、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中国·北京 二○一九年六月二十八日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黄 琼
中国注册会计师:綦东钰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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