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就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本次交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签署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有利于优化资产结构,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同时,交易价格将以具备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的结果作为依据,定价公允、合理。我们同意公司签署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陈银华
蒋胤华
舒 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