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就关于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认真查核,我们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子公司正常股权收购所需,风险可控,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陈银华
蒋胤华
舒 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