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关于对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报的问询函》中
相关问题的专项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青集团”或“公司”)2021年的年度财务报表,包括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众会字(2022)第02527号审计报告。
贵所于2022年4月11日下达了《关于对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报的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
我们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对问询函中与财务会计相关的问题进行了核查,回复如下:
问询函第1问
报告期末,你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3.91亿元,短期借款余额为5.35亿元,其他应付款为
4.83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8亿元。请你公司说明:
(1)主要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的债权人名称、关联方关系、账龄、金
额、利率。
(2)截至回函日,主要流动负债的偿还情况,债务逾期及占比(如有),并结合经营性
现金流状况、未来资金安排与偿债计划、公司融资渠道和能力,评估你公司的偿债能力,是否存在债务逾期的风险,如是,请说明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并充分提示风险。
请年审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问题(1):
1、截止报告期末,公司主要其他应付款的债权人名称、关联方关系、账龄、金额、利率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供应商名称(债权人)
是否存在关联
关系
账龄 性质 期末余额
占其他应付款总额
比例
利率苏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否 2年以内未到付款期的长期资产购置款
3,925.86 8.12% 0%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江苏省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否 2年以内3,754.39 7.77% 0%
河北省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否
2 |
年以内
3,001.79 6.21% 0%
预提费用
否
1 |
年以内
预提费用
2,495.95 | 5.16% | 0% |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否 1年以内
未到付款期的长期资产购置款
2,079.22 4.30% 0%
济南锅炉集团有限公司
否
3 |
年以内
2,022.60 | 4.19% | 0% |
广州昌硕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否
3 |
年以内
1,751.26 3.62% 0%
光大环保技术装备(常州)有限公司
否 1年以内1,637.31 3.39% 0%江苏亿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否 2年以内
押金保证
金
1,538.46 3.18% 0%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否
3 |
年以内
未到付款期的长期资产购置
款
1,457.61 3.02% 0%
广东电白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否 1年以内1,089.75 2.26% 0%武汉森源蓝天环境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否 3年以内1,015.99 2.10% 0%
中国电建集团山东电力建设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否 2年以内1,788.37 3.70% 0%济南捷能汽轮机销售有限公司 否 2年以内
押金保证金
849.82 1.76% 0%
河北沃沐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否 2年以内
押金保证
金
816.29 1.69% 0%
广州城市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否
3 |
年以内
未到付款期的长期资产购置
款
664.02 1.37% 0%
张家港市鑫港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否 2年以内
626.53 1.30% 0%
河北省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
否
1 |
年以内
541.08 | 1.12% | 0% |
广东高盛富集团有限公司
否
1 |
年以内
495.60 | 1.03% | 0% |
辽宁天缘汇丰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否 1年以内
423.46 0.88% 0%
合计
31,975.36 66.17%
注:上述其他应付工程款项包含部分暂估工程造价,以双方最终确认的决算额为准。
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48,325.55万元,主要是为未到付款期的长期资产购置款,账龄1年以内占比50%以上。
2、报告期末,公司主要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的债权人名称、关联方关系、账龄、金
额、利率情况如下:
债权人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账龄 性质
期末余额(万元)
占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总额比例
利率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否 1年以内
1 |
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20,063.43
25.05% 4.65%-4.9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否 1年以内
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18,500.00
23.10% 4.075%
招商银行 否 1年以内
1 |
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9,700.00
12.11% 4.55%
中国进出口银行 否 1年以内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9,000.00 11.24% 4.95%中国银行 否 1年以内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7,543.33 9.42% 3.75%-4.75%中国建设银行 否 1年以内
1 |
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7,250.00 9.05% 3.90%-4.65%中国农业银行 否 1年以内
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4,323.39 5.40% 3.85%-4.75%中国工商银行 否 1年以内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1 |
1,257.18 1.57% 5.15%中信银行 否 1年以内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1,200.00 1.50% 3.85%交通银行 否 1年以内
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200.00 0.25% 3.85%
应付利息 否 1年以内
1年内到期的应付利息
665.42 0.83% 0.00%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利息
否 1年以内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利息
350.92 0.44% 0.00%
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否 1年以内
1 | 1 |
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26.57 0.03% 0.00%
合计
100.00%
报告期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主要为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问题(2):
1、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主要流动负债的偿还情况,债务逾期及占比如下:
单位:万元主要流动负债 期末余额
占流动负债
总额比例
截至
年3月31日到期金额
截至
年3月31日偿还金额
按期偿债比例
债务逾期比例短期借款 53,457.47 21.98% 50.84 50.84 100% 0%应付账款 44,984.77 18.49% 40,969.06 40,969.06
0%其他应付款 48,325.55 19.87% 12,633.41 12,633.41100%0%一年内到期的流动负债
80,080.23 32.92% 7,876.18 7,876.18 100% 0%合计 226,848.03 93.26% 61,529.50 61,529.50100%0%
报告期末,公司流动负债总额243,251.78万元,其中主要流动负债226,848.03万元。截至2022年3月31日到期金额61,529.50万元,已按时偿还金额61,529.50万元,偿还比例100%,无债务逾期情况。
2、公司偿债能力分析
公司2021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666.15万元,是因为由中央财政拨付的可再生能源补贴电费尚未到位,导致经营性现金流未达预期。
报告期末,公司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分别为39,129.43万元,147,695.60万元、38,200.05万元,合计225,025.08万元。货币资金、存货余额水平满足公司日常运作需要,且余额水平合理;应收账款主要以等待结算的可再生能源补贴电费为主,公司将结合未来资金安排与偿债计划可选择继续等待中央财政拨付结算补贴电费款,也可以进行应收款项融资,或通过项目融资租赁等方式,以满足公司资金运作需求。另外,截至报告期末,已取得银行综合授信24.4亿元(不含项目贷款),其中已提用17.54亿元,尚有6.86亿元银行授信额度未提用。公司与各金融机构合作良好,授信额度充足。结合报告期末流动资产、经营性现金流以及尚未提用的银行授信额,公司认为可以满足偿债需要,具备足够的债务偿付能力,不存在债务逾期的风险。
会计师回复:
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测试和评价长青集团(以下简称“公司”)与资金管理、筹资相关的关键内部
控制流程的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
(2)通过企查查、工商网站等查阅公司主要其他应付款供应商工商登记资料或公开信
息披露文件,核实经营情况、信息披露情况,其业务范围与公司生产经营是否相关,与公
司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
(3)对公司主要其他应付款供应商执行细节测试,检查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如工程或设
备购置合同、发票、到货签收单、安装验收报告等资料,并与公司的账面记录进行核对,以核查往来款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对公司期末所有银行借款执行细节测试,检查借款合同、征信报告、借款和还款的银行单据、长借借款还款计划,对借款余额、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流动负债的余额、借款还款记录、担保及银行账户冻结情况进行核实;
(4)对公司主要其他应付款供应商和所有银行借款执行独立发函程序,根据独立函证
结果与公司账务数据进行比对,同时对回函差异进行核查,对未回函的执行替代性审计程序;
(5)检查公司主要其他应付款供应商大额期后付款情况,一年内到期的流动负债到期
还款情况。通过执行以上程序,我们未发现重大异常情况。
问询函第2问报告期末,你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余额合计22.15亿元,其中对雄县项目计提1.55亿元的减值准备。请你公司说明:
(1)主要在建工程的投入明细、已施工年限、完工程度、预计达到可使用状况的时间、
施工进展是否与项目规划相一致,并结合项目进展、项目经营状况等情况说明主要在建工程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和风险。
(2)雄县项目减值迹象发生的时点,是否存在前期计提不充分的情形,并结合该项目成
本与可变现净值的具体计算过程,说明减值计提金额的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问题(1):
公司主要在建工程的投入明细、已施工年限、完工程度、预计达到可使用状况的时间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预算总投资(万元)
报告期末在建工程投入额(万元)
截至报告期末已施工年限
完工程度
预计达到可使用状况的时间
施工进展是否与项目规划一致合计 建筑工程费 设备购置费
安装工程费 其他费用延津项目 38,654 32,568.31 10,290.26 12,116.52 2,595.51 7,566.02 约32个月
主体工程完成、设备消缺、调试
预计
年
5 |
月投产
工期延长郯城项目 31,635 22,319.19 7,553.63 8,820.04 786.71 5,158.82 约25个月
主体工程完成、设备消缺、调试
预计
年
7 |
月投产
工期延长睢宁项目 38,819 25,225.84 10,363.46 8,868.41 1,330.16 4,663.81 约28个月
主体工程完成、设备消缺、调试
预计
年
8 |
月投产
工期延长宾县项目 42,658 31,479.41 9,232.48 10,118.87 3,252.50 8,875.56 约33个月
主体工程完成、设备消缺、调试
预计
年
7 |
月投产
工期延长松原项目 36,614 28,099.99 8,212.79 10,900.07 2,065.39 6,921.75 约30个月
主体工程完成、设备消缺、调试
预计
年
10 |
月投产
工期延长滑县项目 38,632 21,545.88 7,362.10 9,058.07 753.55 4,372.15 约32个月
除污水处理设施以外,其他主体工程完成、设备消缺、调试
预计2022年12月投产
工期延长合计 227,012 161,238.62 53,014.71 59,881.97 10,783.83 37,558.11
说明:新野项目已于2022年1月转固,因此在上表中未有列示。
工期延长的主要原因:由于近年受疫情及其他因素影响,导致待投产的项目工期延迟;针对新项目建成后试运行期间发现的问题公司进行了适应性的改造,这也延长了建设周期;宾县项目、松原项目所处东北地区,由于2021年异常天气导致可施工时间较其他地区少,导致工期延长;滑县项目由于需要增建污水处理厂作为配套工程,导致投产时间延迟。
虽然在建工程工期的延长项目,但投入资金可控,支出在预算总投资限额内,投资规模合理;各工程建设仍在有序进行中,目前均已进入试运行阶段的尾声。公司已积极组织安排专业的设备调试人员到现场以降低近期各地疫情反复对投产的影响,并加快完成调试工作。公司预计2022年试运行项目能够投产及转固,公司目前主要的在建工程不存在减值迹象。
问题(2):
2021年7月,雄安新区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北雄安新区总体规划(2018—2035年)》等文件,根据各规划片区的具体情况制订了《河北雄安新区雄县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雄安新区规划”),其“第九章 市政基础设施”的“第四节 综合能源”之“第105条 供热工程”章节显示,雄安新区将“构建电力、天然气、地热等多能互补的供热体系,清洁能源供热比例达到100%。”公司于2021年9月收悉此新规划;根据以上雄安新区最新制定的规划内容,经综合评估,雄县项目已不再符合雄安新区规划的综合能源模式,公司经过多轮研究论证后,决定终止该项目的实施。公司认为雄县项目自2021年9月出现减值迹象。
在此之前,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河北雄安新区总体规划(2018—2035年)批复(国函〔2018〕159号)》中并未涉及关于能源设施的具体规划安排,雄县项目只是因“雄安新区”的详细规划未定而暂停建设。该项目属于清洁用煤热电项目,在国家重视建设发展雄安新区的背景下,公司当时判断该项目前景并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并结合第三方的评估结果看,未发生减值,公司认为不存在前期计提不充分的情形。
公司委托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因雄县热电项目拟资产处置涉及的其资产处置损失的可回收价值进行了评估,并以2021年10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了万隆评报字(2021)第10759号的资产评估报告。
具体计算方式如下:对于原在建工程中的前期费用等,因区域规划和产业政策改变而无法继续利用且无可回收性,其可回收价值为零;对于原在建工程中拆除后可继续利用的设施,则采取了异地搬迁可继续利用的方式进行评估;对于原在建工程中拆除后无法继续利用的资产按可回收残值进行评估。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在建工程账面价值
19,702.57 |
可回收价值
4,207.58 |
计提的减值准备
15,494.99 |
根据评估报告测算结果,公司共计提减值准备15,494.99万元。公司相关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合理充分。
会计师回复:
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包括:
(1)获取本期在建项目的投入明细,检查大额合同、发票、支付凭证等资料;
(2)对公司主要在建工程项目的大额供应商执行独立发函程序,根据独立函证结果与公
司账务数据进行比对;
(3)实地观察、走访了重要在建工程项目,并实施了监盘程序,以了解资产是否存在工艺
技术落后、长期停工等问题,实地观察重要项目建设进度和运营状态。
(4)获取试运相关文件,检查相关重大项目是否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5)访谈项目相关负责人员,了解项目的建设进度、试运行进度、资金投入情况,项目投
入与预算的差异情况等;
(6)了解和评价了公司与在建工程减值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及执行有效性;
(7)了解、评估管理层对在建工程减值迹象的判断及其依据;
(8)了解和评价管理层利用其估值专家的工作,评估减值测试方法和关键假设的合理性,
验证减值测试模型的计算准确性。
通过执行以上程序,我们未发现重大异常情况,我们认为在建工程减值准备金额合理。
问询函第3问报告期末,你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40.68亿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同比提高14.53%,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在建项目运营结转固定资产所致。请你公司说明:
(1)主要固定资产的类别、用途、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并结合营
业收入下滑、固定资产使用状况、产能利用率等,说明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2)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的具体项目及其具体转固时点、转固依据、会计处理等,是否
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请年审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问题(1):
1、公司固定资产情况
(1) 公司固定资产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净值 占比
1 |
房屋及建筑物
179,878.18 | 36,759.37 | - | 143,118.81 | 35.19% | ||
2 |
机器设备
297,051.19 | 37,867.77 | - | 259,183.42 | 63.73% | ||
3 |
运输工具
4,812.85 | 2,238.38 | - | 2,574.47 | 0.63% | ||
4 |
办公设备
4,351.11 | 2,509.93 | - | 1,841.18 | 0.45% | ||
合计
486,093.32 | 79,375.44 | - | 406,717.89 | 100.00% |
(2)其中,主要固定资产的用途、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产能利用率如下:
序号
项目 用途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净值
占固定资产
总额比例
固定资产使用状况
产能利用率(注
1 |
)
1 |
茂名热电
工业园区燃煤集中供热
78,259.35 | 1,548.33 | - | 76,711.02 | 18.86% |
正常使用
55.20% | |||
2 |
满城热电
工业园区燃煤集中供热
71,373.29 | 14,908.73 | - | 56,464.56 | 13.88% |
正常使用
107.32% | |||
3 |
蠡县热电
工业园区燃煤集中供热
51,416.53 | 1,588.24 | - | 49,828.29 | 12.25% |
正常使用
64.23% | |||
4 |
铁岭环保
生物质热电联产
30,950.82 | 2,514.96 | - | 28,435.87 | 6.99% |
正常使用
90.98% | |||
5 |
鄄城生物质
生物质热电联产
27,244.08 | 3,152.58 | - | 24,091.50 | 5.92% |
正常使用
103.14% | |||
6 |
阜宁生物质
生物质热电联产
24,254.24 | 253.37 | - | 24,000.87 | 5.90% |
正常使用
92.20% | |||
7 |
永城生物质
生物质热电联产
24,391.61 | 1,891.98 | - | 22,499.63 | 5.53% |
正常使用
85.24% | |||
8 |
明水环保
生物质热电联产
22,481.80 | 4,645.29 | - | 17,836.52 | 4.39% |
正常使用
99.43% | |||
9 |
宁安环保
生物质热电联产
21,152.89 | 4,549.67 | - | 16,603.21 | 4.08% |
正常使用
90.76% | |||
10 |
曲江热电
工业园区燃煤集中供热
16,702.57 | 1,158.63 | - | 15,543.94 | 3.82% |
正常使用
107.42% | |||
11 |
鱼台环保
生物质热电联产
22,085.17 | 7,049.01 | - | 15,036.16 | 3.70% |
正常使用
96.38% | |||
12 |
沂水环保
生物质热电联产
23,711.02 | 12,437.43 | - | 11,273.60 | 2.77% |
正常使用
90.05% | |||
合计
414,023.39 | 55,698.22 | - | 358,325.17 | 88.10% |
注1:产能利用率为设备实际运行时间与公司目标运行时间(年运营8000小时)之比
茂名、蠡县项目属于园区集中供热项目处于投产初期,下游客户用热负荷需逐步提升,随着供热管网在2022年陆续完善,客户用热负荷将有较大提升,项目产能利用率可以逐步达到正常状态。铁岭环保、永城环保属于近年投产的新项目,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增加技改投入以提升整体效率,导致这两个项目的全年运行时间较短,低于公司同类项目的产能利用率。宁安环保、沂水环保项目属于运行多年的老项目,报告期内进行了阶段性的技改及检修,导致全年运行时间下降,低于公司同类项目的产能利用率。
2、公司2020-2021年度营业收入对比分析:
单位:万元项目 2021年度 占比 2020年度 占比 增长率
营业收入总额265,122.16 100.00% 302,238.09 100.00% -12.28%其中:环保产业250,809.64 94.60% 205,323.41 67.93% 22.15%制造&其他14,312.52 5.40% 96,914.68 32.07% -85.23%
公司2021年度营业收入26.51亿元,同比下降12.28%,主要原因是由于从2021年2月1日起,制造业务相关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所致。但报告期内公司环保产业收入
25.09亿元,同比增长22.15%,主要是报告期内蠡县热电、茂名热电、阜宁生物质转固,由在
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与环保产业板块的营业收入实现了同步增长。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按照上述准则规定,公司已于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了账面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对于存在减值迹象的项目进行了减值测试,测试时使用的关键假设包括未来的产销量、产品售价、生产成本、经营费用以及折现率等。经测试,于2021年12月31日公司固定资产未发生减值。
问题(2):
2021年度公司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项目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转固时间 转固依据1 蠡县热电 2021年5月 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 茂名热电 2021年7月 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3 长源水务 2021年7月 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4 阜宁生物质 2021年10月 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及应用指南的相关规定,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的转固时点应为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自行建造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固定资产,借记“固定资产”,贷记“在建工程”科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针对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预定可使用状态一般指:“已经过试生产或试运行,并且其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运行或者能够稳定地生产出合格产品时,或者试运行结果表明能够正常运转或营业时。”2021年公司蠡县热电、茂名热电、长源水务及阜宁生物质4个项目已达到稳定运行的各项参数指标,可正常并持续地投产,公司认为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的条件,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会计师回复:
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包括:
(1)实地观察、走访了重要运营项目,并实施了监盘程序,实地观察重要项目运营状态,
针对本期已投产运营的项目,观察、检查是否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运营是否稳定;
(2)了解和评价了公司与在建工程转固、固定资产减值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及执行有
效性;
(3)了解、评估管理层对在建工程转固、固定资产减值迹象的判断及其依据;
(4)了解和评价管理层利用其估值专家的工作,评估减值测试方法和关键假设的合理
性,验证减值测试模型的计算准确性。
通过执行以上程序,我们未发现重大异常情况,我们认为固定资产不存在减值迹象,无需计提减值准备;在建工程转固时点正确,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问询函第4问报告期末,你公司按账龄组合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14.57亿元,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为
1.02亿元,坏账计提比例为7.03%。请你公司:
(1)补充说明该组合前十大应收账款方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对方名称、关联
关系、交易事项、发生时间、具体金额、期后回款情况。
(2)结合自身销售结算方式、欠款方还款能力、期后回款情况等,说明该组合坏账准备
计提的充分性。
请年审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问题(1):
1、公司应收账款情况: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及坏账准备的总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组合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坏账计提
比例
账面价值组合2-按性质
12,272.56 | - | - | 12,272.56 |
组合3-按账龄145,669.49 10,246.45 7.03% 135,423.04合计157,942.05 10,246.45 6.49% 147,695.60
其中:报告期末,按账龄组合的前十大应收账款方的交易对方名称、关联关系、交易事项、发生时间、具体金额、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序号
客户名称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交易事项 发生时间
期末应收款账面余额(万元)
占应收账龄组合账面余
额比例
期后回款
金额(万元)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否 销售电力
2018 |
年至报告期末
54,898.99 37.69% 2,044.51
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否 销售电力
年至报告期末
36,468.96 25.04% -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
否 销售电力
2020 |
年至报告期末
18,801.42 12.91% -
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
否 销售电力
年至报告期末
17,258.73 11.85% -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
否 销售电力
2020 |
年至报告期末
9,159.67 6.29% -
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
否 销售电力
2021 |
年至报告期末
2,198.08 1.51% -
中国石化集团茂名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否 销售蒸汽
2021年至报告期末
1,156.56 0.79% 983.65
蠡县发展和改革局
否 销售产品
2020 |
年至报告期末
818.37 0.56% 89.91
茂名鲁华新材料有限公司
否 销售蒸汽
年至报告期末
691.26 0.47% 481.29
广东众和高新科技有限公司
否 销售蒸汽
2021 |
年至报告期末
624.05 0.43% 540.70
合计142,076.08 97.53% 4,140.06
问题(2):
报告期末,公司按账龄组合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14.57亿元,主要欠款方为电网公司各省份分公司,以售电应收补贴电费款为主。销售结算方式:
(1)销售电力:销售方式为全额发电上网销售。生物质热电项目售电结算方式由两部分
构成,其中标杆电费按电网公司按月度结算,另一部分的补贴电费按《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由中央财政拨付补贴款到电网公司,由电网公司与公司结算。按照《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20】5号)、《关于核减环境违法等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附注资金的通知》(财建【2020】591号)的规定,公司目前投运、投建(调试期)生物质热电项目应收补贴电费款的确认符合政策条件。目前,标杆电费部分按月回款,补贴电费部分等待中央财政拨付后结算。
(2)销售热力:直接销售给热用户。销售热力以预收款或月结方式结算。
该账龄组合及截至2022年3月31日的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组合
账面余额(万元)
占比
坏账准备(万元)
截至
2022
年
3 |
月31日已收回金额(万元)
收款比例合计145,669.49 100.00% 10,246.45 6,488.98 4.45%其中:应收补贴电费款138,932.31 95.38% 9,678.57 2,044.51 1.47%非应收补贴电费款6,737.18 4.62% 567.88 4,298.00 63.80%
客户还款能力:公司的应收账款绝大部分为生物质热电项目应收补贴电费。根据《可再生能源法》,属于国家鼓励及给予补贴的可再生能源上网发电补贴电费,且随着国家为实现“双
碳目标”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对属于清洁能源的生物质热电行业的支持只会不断增大。因此,公司认为尽管目前该补贴电费支付有所延迟,但不存在收回风险。该组合主要考虑了等待结算期的货币时间价值影响,公司认为对于该组合坏账准备计提是充分的。
会计师回复:
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评估管理层与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相关内部控制的设计,并测试了关键控制
执行的有效性;
(2)评估管理层对应收款项组合划分及共同风险特征的判断是否合理;
(3)复核管理层基于客户财务状况、资信情况、历史还款记录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
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评估的依据;对比同行业公司同性质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4)对应收款项期末余额执行独立发函程序,根据独立函证结果与公司账务数据进行比对,
同时对回函差异进行核查,对未回函的执行替代性审计程序;
通过执行以上程序,我们未发现重大异常情况,我们认为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充分的。
问询函第6问
报告期末,你公司向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为11.43亿元,占年度销售总额的比例为
43.10%。请你公司补充说明前五名客户的名称、销售内容、关联关系、发生时间、合作年限、
交易回款等情况,是否存在销售对象同时为采购对象的情形,如是,请说明相关交易的具体情况以及与同一对象同时发生采购、销售业务的具体原因,并说明是否存在对主要客户的依赖。请年审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客户的名称、销售内容、关联关系、发生时间、合作年限、交易回款等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内容
是否存在关联
关系
发生时间
合作年限
销售额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
例
交易回款额(注1)
交易回款占销售额比例
是否存在销售对象同时为采购对象的情形
是否存在对主要客户的依赖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电力 否
2011 |
年至报告期末
10年43,116.57 16.26% 20,531.42 47.62%是 否
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电力 否
年至报告期末
10年26,913.40 10.15% 12,435.40 46.21%是 否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电力 否
2006 |
年至报告期末
15年18,193.27 6.86% 16,852.94 92.63%是 否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
电力 否
年至报告期末
2年13,211.07 4.98% 5,705.67 43.19%是 否
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
电力 否
2019 |
年至报告期末
3年12,823.01 4.84% 5,989.11 46.71%是 否
合计114,257.32 43.10% 61,514.54 53.84%
注1:交易回款额统计口径为报告期内销售额对应的交易回款额(不含税)。
公司前五名客户均为电网公司,销售内容为电力,由于生产机组调试或停机期间需要外购电力,故存在销售对象同时为采购对象的情况,但采购额不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公司除自用电外,将生产的电力销售给电网公司,由电网公司统一调度。故公司的电力销售给各地的电网公司是依法而行,而不能理解为对单一客户的依赖。
会计师回复:
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测试和评价公司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取得并查阅公司收入确认会计政策,结合公司销售模式、相关交易合同条款,核查
公司的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业务特点,检查营业收入的确认条件、方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取得公司税控开票系统、纳税申报表等税务资料,与公司财务账面记录进行核对,
复核公司实现的销售收入是否真实、完整地记录于财务账面记录;
(4)对公司主要客户执行细节测试,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如销售合同、
发票、电量汽量确认单等资料,并与公司的账面记录进行核对,以核查销售收入的真实性;
(5)执行分析性程序,对营业收入、毛利率波动幅度以及前后期变动趋势进行对比分析,
对各月收入、毛利率及其变动情况进行分析,并与上期数据对比分析,从而分析报告期内各类产品收入、成本、毛利率变动情况、原因及合理性;
(6)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的收入记录进行截止测试,检查相应的支持性文件,评价收入
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7)对公司主要客户执行独立发函程序,函证公司与客户的本年交易量、交易金额、应
收账款的年末余额,根据独立函证结果与公司账务数据进行比对,同时对回函差异进行核查,对未回函的执行替代性审计程序;
(8)检查公司主要客户期后回款情况。
通过执行以上程序,我们未发现重大异常情况,我们认为公司在2021年度核算的营业收入是真实、准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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