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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玻股份: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26

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公资金占用、担保情况的

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执行有关规定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现就相关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独立意见

本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都属于经营性往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公司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以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天津北玻玻璃工业技术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及天津北玻其他股东高琦分别以连带责任保证等方式为天津北玻本次信贷事项提供担保,即公司担保不超过7,200万元,高琦不超过800万元,为期1年的融资额度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履行了合法程序,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报告期内,除了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外,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法人单位、非法人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独立董事:

单立平 黄志刚

2022年8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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