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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玻股份: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3

证券代码:002613 证券简称:北玻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2

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述职人: 武佩增

各位股东及代表:大家好!在2021年度担任独立董事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独立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勤勉尽责,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本人2021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1年度,本人参加公司组织召开的董事会,本着严谨负责的态度,认真地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议案的讨论并阐述个人观点,为董事会决议建言献策,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年度应参加董事会会议次数亲自出席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44001

二、履职情况

2021年度,本人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了认真地了解,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其他独立董事一起,对相关问题进行核查后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一)2021年4月27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1、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

公司严格执行证监发[2003]56 号文件证监发[2005]120号文件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

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关于担保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以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同意控股子公司天津北玻玻璃工业技术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公司及自然人高琦分别以连带责任保证等方式为天津北玻本次信贷事项提供担保,即公司担保不超过4,500万元,高琦不超过500万元,担保期限1年。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履行了合法程序,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截止报告期末,除上述对子公司担保事项外,公司无其他担保事项。公司严格按照《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关于2020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符合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同意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

3、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和内控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能够适应公司当前的经营实际工作需要;公司相关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估,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和效果;独立董事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4、《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设置了严格的权限审批制度,保证专款专用,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该项投资决策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最高总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6、《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以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控股子公司天津北玻玻璃工业技术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公司及自然人高琦分别以连带责任保证等方式为天津北玻本次信贷事项提供担保,即公司担保不超过5,400万元,高琦不超过600万元,担保期限1年。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履行了合法程序,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出具审计报告,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第七次会议审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出具审计报告,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

8、《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我们认为:本次的关联交易属于日常关联交易行为,是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交易的定价方式采用市场价格,充分体现了公平、公允的原则;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非关联股东造成不利影响或损失,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关于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1)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允、公平、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2)本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在议案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依法进行了回避。因此,我们同意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二)2021年8月29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严格执行证监发[2003]56 号文件证监发[2005]120号文件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担保情况: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以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同意控股子公司天津北玻玻璃工业技术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公司及自然人高琦分别以连带责任保证等方式为天津北玻本次信贷事项提供担保,即公司担保不超过5,400万元,高琦不超过600万元,为期1年的融资额度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履行了合法程序,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截止报告期末,除上述对子公司担保事项外,公司无其他担保事项。公司严格按照《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作为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各委员会开展的相关工作及活动。2021年任期内,本人积极参加会议,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公司的经营数据、内部控制工作、审计工作等及时了解并提出建议,得到公司的采纳。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在2021年任职期间内,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指导了内审部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协助开展了年度财务报告编制的沟通和审核工作、续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等工作,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按照《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认真审查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尽职情况和2020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切实履行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的相关工作

1、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2021年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按时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2、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公司2021年度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3、确实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公司严格执行制订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确认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

4、2021年度,我们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并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内控制度建设、关联交易、生产经营活动等情况给予充分关注和监督。

五、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大会情况;

2、无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培训和学习情况:积极参加监管机构组织的各种培训,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监会河南监管局最新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文件,加强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提高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的能力。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运营状况良好,未发生侵害公司、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2022年,本人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将继续提升自身专业水平,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和管理层的沟通,不断提高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更好地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武佩增

2021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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