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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姿股份: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3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2]第ZB10585号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2]第ZB10585号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姿股份”)董事会就2021年12月31日朗姿股份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作出的认定执行了鉴证。

一、董事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朗姿股份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朗姿股份是否于2021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相关规定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测试和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重大固有限制的说明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限制,存在由于错误或舞弊而导致错报发生且未被发现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降低对控制政策、程序遵循的程度,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朗姿股份于2021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冯万奇(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田玉川

中国·上海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1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朗姿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朗姿服饰有限公司、北京莱茵服装有限公司、北京卓可服装有限公司、西藏哗叽服饰有限公司、天津朗姿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阿咖邦贸易(北京)有限公司、山南明懿时装有限公司、朗姿医疗管理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未纳入评估范围公司及其原因:服装控股有限公司(香港)、朗姿时尚(香港)有限公司主要是因为其主要进行长期股权投资业务;朗姿(韩国)有限公司(名称变更前为莱茵服装(韩国)株式会社)未纳入评估范围主要是因为其主要进行投资境外子公司阿卡邦株式会社的投资业务;朗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和成都朗姿商业发展有限公司自成立之日起未开展实质性的业务;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人力资源、预算管理、资金管理、采购管理、生产管理、存货管理、销售管理、资产管理、投融资及对外担保、合同管理、财务报告、信息披露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采购业务、销售业务、合同管理、募集资金管理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

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上一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定性标准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大缺陷:

? 该缺陷涉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 对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

? 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 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要缺陷:

? 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 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 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 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定量标准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

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0.5%但小于1%,则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

的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0.5%但小于1%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定性标准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应认定为重大缺陷:

? 严重违犯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 公司缺乏民主决策程序;

? 公司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

? 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 公司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失效,且缺乏有效的补偿性控制;

? 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要缺陷:

? 公司民主决策程序存在但不够完善;

? 公司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失误;

? 公司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形成损失;

? 公司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 媒体出现负面新闻,影响面较大;

? 公司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 公司内部控制重要或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

? 公司决策程序效率不高;

? 公司违反内部规章,但未形成损失;

? 公司一般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 媒体出现负面新闻,但影响不大;

? 公司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 公司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 公司存在其他缺陷。

2)定量标准定量标准主要根据缺陷可能造成直接财产损失的绝对金额确定如下:

重大缺陷:直接财产损失≥当年利润总额的5%

重要缺陷:当年税前利润的3%≤直接财产损失<当年税前利润的5%一般缺陷:直接财产损失<当年税前利润的3%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结合审计部门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情况,我们发现公司在报告期内存在个别缺陷,均为一般缺陷,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针对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含上一期间未完成整改的内部控制缺陷),公司采取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同时结合管理提升的需要进行管理及流程优化,2021年度主要工作包括:

1、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的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

2、为深化推进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与融合工作,董事会作为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的最高决策领导机构,审计部作为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的常设部门,公司各职能部门和子公司是全面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的具体实施和执行机构,负责及时辨识、分析和评价本部门、本单位运行过程中的风险事项,提出相应的应对策略和解决方案,并付诸实施,确保公司各项经营指标处于健康运行态势。

3、为加强公司资金管理,公司通过各项制度设计、财务系统权限设计、报销审批流程控制等,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权责范围,将不相容职务相分离,部门间、岗位间实现相互稽核,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和评价资金活动情况,跟踪资金活动内部控制的实施情况,据以修正制度、改善控制效果。

4、为防范公司管理风险、加强内部控制、不断改善经营管理,公司修订了了《供应商准入及评级管理制度》、《成衣采购供应商准入流程》《成衣采购供应商评核表》等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司供应商的准入和评级管理,完善公司标准化的管理流程,确保公司供应链资源的合理性、准确性、及时性,打造健康、高效、协同、敏捷的供应链,为企业持续创造高品质产品而贡献力量。

5、为支持发展战略的落地,公司对人力资源状况进行梳理。完善公司各项人力资源制度,降低用工风险,理顺公司招聘、合同签订、人员异动、离职管理等工作流程,简化办理环节、减少员工等待时间,提升服务水平。加大公司员工培训力度,成立朗姿女装培训中心和朗姿医美培训中心,通过短期和长期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方式,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学习活动,使得公司人才培训体系更加系统化。

6、随着公司医美机构的发展壮大,为规范公司广告宣传行为,结合市场监督总局颁布的《医疗美容广告执法指南》,公司制定了《广告宣传指引》,明确公司广告宣传要符合《广告法》的合规要求,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等。根据《广告宣传指引》,并结合公司实际,从公司法务和医美业务层面分层对营销广告的内容和发布进行严格把关,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7、为保证公司医美服务的质量,防范医疗纠纷,依法合规执业,公司成立了医疗管理委员会,对公司下属各医疗机构的医疗安全制度、流程类、医疗安全管理、安全技能掌握情况、安全设施设备配备、医疗安全行为等工作情况进行大规模检查和现场指导,更加重视医美业务的合规性工作,坚守医美本质,强化医疗安全管理,秉持“安全医美、口碑医美、品质医美”的经营理念,为顾客提供领先的医疗技术和优质服务。

截至报告期末,纳入内控评价范围的公司内部控制未发现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对于发现的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基本已整改完毕;对报告期末整改未完成的一般缺陷,公司将进一步采取相应措施加以整改,并跟踪整改后控制持续运行情况。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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