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东方精工: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24

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码:2022-074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精工)于2021年8月3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和2021年9月22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暨2021年9月23日~2022年9月22日)。截至2022年9月22日收盘,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届满,已实施完毕。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1. 2021年8月31日和2021年9月2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和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将使用资金总额不低于5亿元(含),不超过10亿元(含)的自有资金,以不超过人民币8.34元/股的回购价格,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自二级市场回购部分公司A股社会公众股份(本公告简称“本次回购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为:不低于实际回购股份数量之80%的回购股份将用于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不高于实际回购股份数量之20%的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于2021年9月23日披露了《回购股份报告书》、《关于回购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2. 2021年10月12日,公司披露《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3. 2021年10月~2022年9月期间,在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内的每个月前3个交易日内,以及回购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公司均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规定,及时披露了回购股份进展公告,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4. 截至2022年9月22日收盘,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已届满,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在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间(2021年9月23日~2022年9月22日)内,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06,652,13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8.04%,最高成交价为6.3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59元/股,累计支付总金额约为5.51亿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股份所使用的资金来源、资金金额、回购价格、回购数量、回购实施时间区间等情况,与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二、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和后续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对股本结构的影响

截至2022年9月22日收盘,因实施本次回购股份,公司已公开发行的并可二级市场自由流通的社会公众股份数量减少106,652,136股。

根据2022年9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本次回购股份中,用于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回购股份数量为85,321,704股,占本次回购股份总数量的80%;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回购股份数量为21,330,432股,占本次回购股份总数量的20%。

预计在上述85,321,704股回购股份的注销实施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股份性质本次注销实施前本次注销完成后
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232,882,53317.56232,882,53318.76
无限售条件股份1,093,545,57182.441,008,223,86781.24
股份总数1,326,428,104100.001,241,106,400100.00

注:实际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注销部分回购股份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回购股份注销申请,在股份注销完成后及时披露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

三、实施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施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等方面,均未产生重大影响;实施回购股份对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控制权均未产生影响。本次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条件。

四、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卖股票情况

1.公司董事、总经理邱业致女士,2021年10月10日通过公司发布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截至2021年11月30日收盘,邱业致女士减持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成,累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为7,794,130股。减持的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日披露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2.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冯佳女士,因作为激励对象参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在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间,获得公司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70万股。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披露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3. 除上述情形外,在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期间,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回购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二十条关于敏感期、回购数量、交易时间及价格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 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年10月8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133,435,546股。实施回购期间公司每5个交易日累计回购股份数量的最大值为29,732,210股(2021年11月29日至2021年12月2日),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33,358,886股。

3. 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本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9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