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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精工: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30

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号:2020-097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方精工”)于2020年12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基于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对经营范围进行变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经营范围的变更情况

1、基本情况

变更前经营范围:加工、制造、销售:纸箱印刷机及配件, 通用机械及配件,提供上述产品的售后服务、安装服务,贸易代理,科技中介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加工、制造、销售:纸箱印刷机及配件, 通用机械及配件,提供上述产品的售后服务、安装服务,贸易代理;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物料搬运装备制造;制浆和造纸专用设备制造;工业机器人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制浆和造纸专用设备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智能物料搬运装备销售;软件销售;智能控制系

统集成;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环保咨询服务;科技中介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特别说明:上述变更后的经营范围,除增加经营范围之外所做的变更,是根据工商登记机关关于市场主体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的要求而进行的调整。

2、本次经营范围变更的背景、目的和影响

公司自2020年初以来,将“数字化、智能化”定位为公司未来五年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着力推进公司瓦楞印刷包装装备业务向数字化、智能化转型,以在瓦楞印刷包装装备完整的硬件布局、生产信息化管理系统方面的成功实践等为基础,整合内外部资源,新设子公司“东方合智数据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致力于为瓦楞纸制品包装行业打造基于工业互联网的智慧工厂、智能制造行业解决方案,成为印刷包装业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和业务模式供应商。上述战略逐步落地实施过程中,公司的业务模式也将逐渐由“设备制造供应商”转变为“整体解决方案供应商”。在未来业务开展过程中,根据客户需要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会以“总包供应商”的形式开展客户开发、业务洽谈、投标竞标、项目实施和项目结算等工作,须具备相应经营资质,基于上述业务开展实际需要,公司拟调整《公司章程》和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表述。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公司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实际税负为3%。公司经营范围中增加软件开发、软件销售相关表述,未来相关业务开展过程中,公司将能够对软件销售收入申请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此外,本次经营范围的调整,也将有助于公司充分利用政府支持政策,推进项目申报工作。随着公司在印刷包装业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相关业务的持续落地、相关方面综合实力的持续提升,在基于主业实际情况和满足发展需要的前提下,公司能充分利用政府推出的、面向智能制造相关产业的支持政策,通过项目申报获得财政补贴资金、相关资质认定以及其他方面的政策支持,为公司顺利实现智能化、数字化转型积聚更多资源、提供更强有力的支撑。综上所述,本次经营范围的调整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同时能够使得公司更充分利用相关税收优惠、政府项目等政策支持,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进一

步发展壮大,进而有利于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本次经营范围的调整修订,对公司后续主营业务开展的影响、公司相关税收优惠的申请、政府项目申请的具体情况目前无法预测,该事项对公司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

二、《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修订前修订后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如下:加工、制造、销售:纸箱印刷机及配件, 通用机械及配件,提供上述产品的售后服务、安装服务,贸易代理,科技中介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第十二条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加工、制造、销售:纸箱印刷机及配件, 通用机械及配件,提供上述产品的售后服务、安装服务,贸易代理;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物料搬运装备制造;制浆和造纸专用设备制造;工业机器人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制浆和造纸专用设备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智能物料搬运装备销售;软件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环保咨询服务;科技中介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除修改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为办理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经营范围变更后续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事项,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公司章程》修订、经营范围变更后续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事项,并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法律、行政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12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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