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9 证券简称:捷顺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6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其负责向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聘期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成立日期 | 2011年1月24日 | 组织形式 | 特殊普通合伙 | |
注册地址 |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 |||
首席合伙人 | 朱建弟 |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 267人 | |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 | 注册会计师 | 2,392人 | ||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 674人 | |||
2022年业务收入 | 业务收入总额 | 46.14亿元 | ||
审计业务收入 | 34.08亿元 | |||
证券业务收入 | 15.16亿元 | |||
2022年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情况 | 客户家数 | 646家 | ||
审计收费总额 | 8.17亿元 | |||
涉及主要行业 | 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土木工程建筑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 | |||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 2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6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在已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裁)申请人 | 被诉(被仲裁)人 | 诉讼(仲裁)事件 | 诉讼(仲裁)金额 | 诉讼(仲裁)结果 |
投资者 | 金亚科技、周旭辉、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 2014年报 | 尚余1,000多万元,在诉讼过程中 | 连带责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
投资者 | 保千里、东北证券、银信评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等 | 2015年重组、2015年报、2016年报 | 80万元 | 一审判决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保千里在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2月14日期间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对投资者所负债务的15%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 |
3、诚信记录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相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而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82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组成员 | 姓名 | 何时成为注册会计师 | 何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 何时开始在本所执业 | 何时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
项目合伙人 | 陈华 | 2018年 | 2015年 | 2022年 | 2019年 | 4家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陈华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许晨 | 2023年 | 2020年 | 2023年 | 2021年 | 0家 |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郑明艳 | 2003年 | 2015年 | 2019年 | 2022年 | 4家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相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按市场公允合理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洽谈确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审议,提议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审计从业资格,是国内一家大型的专业审计机构,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职,较好完成公司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众多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以及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
作的要求,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期一年,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按市场公允合理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洽谈确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
(四)生效日期
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