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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顺科技:关于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6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预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根据公司2023年度生产经营活动和投资需要,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下同)拟向银行等金额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用于项目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开立保函、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商业承兑汇票贴现等合规业务。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但实际融资金额不得超过上述授信总额度。公司财务部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投资需求、合作银行的融资期限、担保方式、保证金比例、贷款利率等拟定授信额度和具体融资金额(最终以正式签署的合同或协议为准)。

二、预计担保额度

为保证融资方案的顺利实施,公司本次拟为深圳市顺易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易通”)向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事项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担保,但任一时点的累计担保余额不得高于上述的担保额度。

上述拟提供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担保金额,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条件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三、决议有效期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此次授信及担保事项决议有效期为本议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循环使用。

四、相关业务授权

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就上述授信融资事项在上述授信额度、用途范围及授信有效期内行使具体决策权,代表公司全权签署一切与之有关的(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抵押、开立保函、开具承兑汇票、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等)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办理上述综合授信项下的具体业务及担保手续。

五、对公司的影响

为了满足生产经营及投资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拟向合作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顺易通拟因融资需求提供担保,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要求。本次公司拟为顺易通提供担保,公司具有绝对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有利于提高顺易通的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及顺易通生产及运营状况正常,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根据2023年的经营计划,拟向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以及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向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事项提供担保,目的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对资金的需要,提高审批效率。公司本次拟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及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并不等于公司实际贷款额度及担保金额,我们认为,本次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的主体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公司能够对风险进行有效控制,担保的决策程序合法、合理、公允,本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以及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事项提供担保事项。

七、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较好,财务状况稳健,此次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事项提供担保事项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有利于保障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子公司向各家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的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及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事项提供总额度不超过4亿元的担保。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5,275.94万元(不含上述拟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4%,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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