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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顺科技: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6

证券代码:002609 证券简称:捷顺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3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4日在深圳市龙华区观盛二路5号捷顺科技中心A座2306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许建生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重大事项决策、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监督,公司经营及治理符合规范运作要求。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经审阅,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度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阅,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0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制定的利润分配预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阅,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有效执行。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各个关键环节发挥了较好的管理控制作用,能够对公司各

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中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整体评价是客观的、真实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以往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计提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本次计提资产减值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的2023年度关联交易是公司及公司合并

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是在公平、公正、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均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该议案关联监事李帅女士已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较好,财务状况稳健,此次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事项提供担保事项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有利于保障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子公司向各家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的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及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事项提供总额度不超过4亿元的担保。

《关于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含现有及后续新设立或收购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子公司,下同)使用连续12个月内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额度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该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该事项决策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并在批准额度内循环滚动使用资金。《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关于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基于谨慎原则,在监事会议监事薪酬方案时,全体监事需回避表决,由监事会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担任公司监事的股东需回避表决,且该等股东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对此议案进行投票。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十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管理层代表办理本次回购注销相关登记注销、回购价格调整、减少注册资本等具体事宜。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十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的

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管理层代表办理本次回购注销相关登记注销、回购价格调整、减少注册资本等具体事宜。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十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项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鉴于本次注销部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事项,董事会已取得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注销部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十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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