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3月5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3月1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许建生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份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已届满,77名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预留授予股份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公司董事会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77名激励对象办理已获授合计27.81万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在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手续。
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三日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