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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顺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2-15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2月7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2月14日在公司三楼总办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唐健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1)公司未发生《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如下任一情形;(2)激励对象未发生《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的任一情形;(3)本次符合激励条件93名对象在上述年度考核达标。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以及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本次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0年2月14日,以授予价格为6.26元/股向93名激励对象授予126.50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信息。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信息。

(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

分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鉴于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激励对象葛海军等14人已不符合激励条件,且公司已与上述激励对象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对上述1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98,000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涉及的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回购价格调整为3.25元/股=3.4元/股—0.15元/股(在本次回购注销办理完成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派息、配股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量或公司股票价格应进行除权、除息处理的情况时,公司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信息。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管理层代表办理本次回购注销相关登记注销、回购价格调整、减少注册资本等具体事宜。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信息。

(三)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由于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不再符合激励条件,且公司已与激励对象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公司将对葛海军等1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398,000股回购注销。鉴于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股本总数将发生变动,公司董事会同意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修订条文修订方式修订前内容修订后内容
1第六条修订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45,399,741元。645,001,741元。
2第十九条修订公司股份总数为645,399,741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公司股份总数为645,001,741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具体以工商登记部门核准登记为准。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事宜。《章程修正案》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信息。

(四)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本次董事会审议部分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决议于2020年3月2日下午14:30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信息。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〇年二月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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