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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顺科技:关于与康旗股份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6-20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康旗股份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特别提示:

1、本协议为双方的合作意愿和合作前提的框架性约定,付诸实施以及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有关具体合作内容、合作安排、合作进度等方面尚需签订正式相关合同予以明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的签署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协议签署概况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捷顺科技”)与上海康耐特旗计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上市公司,股票代码:300061,以下简称“康旗股份”)于近日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本协议签署旨在强化捷顺科技与康旗股份的优势资源互补与协同,促进双方在用户流量运营领域上的合作,依托公司在智慧停车领域的研发实力、市场推广和运营服务能力,以及在停车服务相关场景上的优势,并结合康旗股份在金融科技尤其是数据分析、保险服务等领域上的优势,双方强强联合,共同深挖停车场景和出行场景、丰富产业链,用金融类服务为智慧停车、智慧社区的生态赋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协议的签署不涉及具体金额,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康耐特旗计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913100006073633775
注册资本人民币68,483.8763万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川大路555号
法定代表人费铮翔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经营期限1996年12月05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从事计算机信息、网络、通讯科技、计算机软硬件、智能科技、电子产品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其相关产品的研发、销售,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代理记账除外),市场信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旅游信息咨询(不得从事旅行社业务),投资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翻译服务,酒店管理,票务代理,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外各类广告,会议、展览及相关服务,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纺织、服装及日用品、文化、办公、体育用品及器材,五金、家具,纪念币、工艺美术品(象牙及其制品、文物除外)的销售,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康旗股份目前主营业务包括信用卡客户交叉营销业务、金融科技服务业务、保险中介服务业务、互联网流量增值分发业务、航旅消费特征模型服务业务等,通过科技、数据、业务能力综合建设,构建智能营销、智能风控、智能获客能力,向企业机构及其个人客户提供智能化总体解决方案及多元增值服务。

关联关系:本协议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康旗股份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三、协议主要内容

1、合作内容

(1)双方合作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保险、金融引流、停车权益优惠、特色场景定制产品、场景营销等。

(2)双方结合场景与运营能力,共同建立智慧停车体系的综合增值服务体系。

(3)在双方充分互信、充分协作的基础上共同打造场景应用价值开发的优质案例。

2、合作方式

(1)双方彼此互为优先的合作伙伴,必须充分尊重彼此在所长领域的特殊合作地位,同等条件下双方均优先选择对方作为合作对象。

(2)经双方一致探讨同意后,可灵活采取其他合作方式。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作有助于双方通过资源的整合与协同,促进双方在用户流量运营领域上的合作,共同深挖场景优势、丰富场景产品链条,用金融科技和金融服务为智慧停车、智慧社区的生态赋能,实现互利共赢。

本次协议顺利履行,公司将借助互联网手段和工具,与康旗股份共同深耕智慧停车场景生态建设,以包括但不限于广告投放、停车权益优惠券等增值服务方式加速数据变现,增厚公司智慧停车运营业绩,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

五、风险提示

1、本协议为双方的合作意愿和合作前提的框架性约定,付诸实施以及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有关具体合作内容、合作安排、合作进度等方面尚需签订正式相关合同予以明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签署的协议为双方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性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宜明确后,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与康旗股份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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