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捷顺科技: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之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5-18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之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为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顺科技”、“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保荐机构”)对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具体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959号)核准,公司于2016年10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56,818,181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7.6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9,999,985.6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19,419,999.73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0,579,985.87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瑞华验字﹝ 2016﹞4819000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闲置的原因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进行存储。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15,583,061.55元(含已临时补流的募集资金人民币320,500,000元)。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逐步投入,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同意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额度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新增后,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含4.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额度进行现金管理,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三、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含子公司)决定在增加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增加后,公司(含子公司)合计可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含4.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合同文件。

1、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上述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2、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3、现金管理额度

本次增加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为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增加后的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为人民币4.5亿元(含4.5亿元)。在公司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内该项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4、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合同文件。投资活动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必要时可外聘人员、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投资品种、止盈止亏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研究报告。

5、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四、投资风险、风险措施控制以及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投资风险1、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

2、管理层进行具体实施时,需得到公司董事长批准并由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具体实施部门要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部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五、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在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理财产品的基础上新增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额度增加后,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含4.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额度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滚动使用,投资单个理财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合同文件。

(二)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情况下,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即增加额度后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含4.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符合相关监管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收益并减少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同意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在董事会批准的额度及有效期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增加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综上,同意公司及公司全

资、控股子公司在董事会批准的额度及有效期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本次增加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事项经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本次增加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保荐机构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拟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含4.5亿元)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在公司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该项资金额度,适时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投资产品。

(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之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易 莹 花少军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5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