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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国信: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31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江苏国信 公告编号:2019-035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9日,以书面、传真方式发给公司七名董事,会议于2019年8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七名,实际出席董事五名,董事林育德先生、独立董事魏青松先生均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会议。林育德先生书面委托董事张顺福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魏青松先生书面委托独立董事陈良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浦宝英女士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胡道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胡道勇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胡道勇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职务。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顾中林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顾中林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顾中林先生的联系电话:025-84679116、84679126,传真:

025-84679188,邮箱:info2@jsgxgf.com。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孙宝莉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孙宝莉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孙宝莉女士的联系电话:025-84679116、84679126,传真:

025-84679188,邮箱:info2@jsgxgf.com。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监事会提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19年9月19日(星期四)下午14:30在南京国信大酒店三楼神州厅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和《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31日

附件: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简历

胡道勇先生,中国国籍,1970年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学位,高级经济师。历任中韩合资南京南宇玻璃有限公司销售部职员、南京康斯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江苏省信用担保公司业务经理、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挂职)、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集团部门正职级)、本公司总经理助理。截止本公告日,胡道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的情形。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胡道勇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顾中林先生,中国国籍,1971年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经济师、会计师。历任新海电厂结算中心主任,江苏新海发电有限公司财务部副主任、主任、副总会计师。截止本公告日,顾中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

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的情形。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顾中林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顾中林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孙宝莉女士,中国国籍,1981年生,研究生学历,国际法学硕士学位,律师。历任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投资与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证券法务部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日,孙宝莉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的情形。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孙宝莉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孙宝莉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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