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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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中汇会鉴[2022]2351号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电瓷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大连电瓷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大连电瓷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大连电瓷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大连电瓷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
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检查、核对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大连电瓷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大连电瓷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孙玉霞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夏桥锋
报告日期:2022年4月20日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本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417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通过贵所系统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性对象非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7,538,22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为4.72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9,980,398.40元,坐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3,599,607.97元(含税)(其中本公司已于2020年11月11日预付500,000.00元)后,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2月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中国银行大连甘井子支行账户(账号为:283080597277)人民币126,880,790.43元。另扣减招股说明书印刷费、审计费、律师费、评估费和网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268,432.26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25,316,109.5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1年2月3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1]0218号)。
(二) 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25,316,109.56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
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甘井子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 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
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存储余额 | 备注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甘井子支行 | 283080597277 | 募集资金专户 | 0.00 | -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保本承诺、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银行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交易对手 | 产品名称 | 金额 | 起息日 | 到期日 | 收益 |
中国银行大连甘井子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50,000,000.00 | 2021-4-16 | 2021-7-15 | 369,795.75 |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不适用。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六)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不适用。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经披露的相关信息募集资金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编制单位: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2,531.61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2,531.61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2,531.61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2,531.61 | 12,531.61 | 12,531.61 | 12,531.61 | 100.00 | - | - | - |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2,531.61 | 12,531.61 | 12,531.61 | 12,531.61 | 100.00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 | - | - | - |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 | - | - |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