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公告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电瓷”或“公司 ”)于 2019年6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津贴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承担的相应职责及其对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所做出的贡献,同时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水平多年未变,为进一步调动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强化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意识,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有关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拟定对独立董事津贴进行调整,由每年税后5万元,计划调整为每年税前12万元,按年度发放,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调整后的独立董事津贴标准需经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独立董事津贴的调整是依据同行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水平,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所处行业、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并结合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量及独立董事工作的专业性等综合因素做出的,调整独立董事津贴有利于调动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强化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意识,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
本次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影响独立董事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同意将本次独立董事津贴调整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执行。
三、备查文件
1.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
议》;
2.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