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5 证券简称:姚记科技 公告编号:2020-112
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姚记科技”)于2020年8月1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启东姚记扑克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东姚记”)为满足其运营发展周转所需流动资金,拟向相关银行申请合计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等。具体明细如下:
授信单位 | 授信银行 | 授信金额 | 授信期限 | 抵押担保情况 |
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5,000万元 | 三年 | 启东姚记、姚文琛先生、邱金兰女士共同为此次授信下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 |
启东姚记扑克实业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5,000万元 | 三年 | 姚记科技、姚文琛先生、邱金兰女士共同为此次授信下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 |
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姚文琛先生和邱金兰女士为支持启东姚记的经营发展,拟为启东姚记向上表中相关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上述担保中,公司实际控制人姚文琛先生和邱金兰女士不向启东姚记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启东姚记提供反担保,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启东姚记、公司实际控制人姚文琛先生和邱金兰女士为支持公司的发展,拟为姚记科技向上表中相关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上述担保中,公司实际控制人姚文琛先生和邱金兰女士不向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0年8月1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该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启东姚记
被担保方名称:启东姚记扑克实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6-12-08
注册地点:江苏启东
法定代表人:黄彤钐
注册资本:142,243,606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扑克牌、纸盒(除印刷)制造、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原辅料(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及“三来一补”业务;旅游纪念品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指标 | 2020年3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 | 797,920,184.94 | 782,678,600.01 |
负债总额 | 376,624,147.92 | 365,989,803.45 |
净资产 | 421,296,037.02 | 416,688,796.56 |
指标 | 2019年度 | 2020年第一季度 |
营业收入 | 167,232,280.15 | 761,714,789.85 |
利润总额 | 6,865,578.59 | 9,741,281.59 |
净利润 | 4,523,815.46 | 1,610,657.65 |
启东姚记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合同的发生时间:保证合同的签署时间
2、担保方(保证人)名称1: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保证人)名称2:启东姚记扑克实业有限公司担保方(保证人)名称3:姚文琛先生担保方(保证人)名称4:邱金兰女士被担保方(债务人)名称1:启东姚记扑克实业有限公司被担保方(债务人)名称2: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名称1: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分行
3、保证担保范围:除本合同所述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主合同生效后,经债权人要求追加而未追加的保证金金额。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每次使用授信额度而发生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上述担保不涉及反担保。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担保事项尚未签订担保协议,具体担保内容以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启东姚记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的日常经营业务顺利开展,符合公司的利益,将促进公司的生产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风险可控,子公司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故未要求子公司提供反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通过子公司为母公司担保,能够提升母公司融资能力,能够改善母公司当前的财务状况。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本次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担保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担保的相关事项、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担保人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正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经营和发展。相关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和逾期担保数量
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 0 元;公司对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人民币 4.8 亿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会计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的 32.15%。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子公司累计担保余额为21,251.8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会计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的 14.23%。除前述为公司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没有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金额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