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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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谭瑞清、冯军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董事长谭瑞清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33,166,1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41%),监事会主席冯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448,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50,362,0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2.25%)。
公司于近期分别收到谭瑞清先生、冯军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谭瑞清先生、冯军先生
2、截至本公告日,谭瑞清先生、冯军先生持有公司股票数量及拟出售的公司股票数量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谭瑞清、冯军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职务 | 持股情况 | 拟出售情况 | |||
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占其持股数量的比例 | ||
谭瑞清 | 副董事长 | 233,166,105 | 10.41% | 50,000,000 | 2.23% | 21.44% |
冯 军 | 监事会主席 | 1,448,200 | 0.06% | 362,050 | 0.02% | 25.00% |
合 计 | 234,614,305 | 10.48% | 50,362,050 | 2.25% | 21.47% |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相关情况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2016年非公开发行已解除限售的股份、及因2011年度及2015年度利润分派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3、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4、拟减持数量及比例:合计不超过50,362,0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2.25%(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处理)。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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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集中竞价交易 | 大宗交易 | 减持总数量 |
谭瑞清 | 44,792,205 | 5,207,795 | 50,000,000 |
冯 军 | 362,050 | 0 | 362,050 |
采用集中竞价交易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用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6、减持价格区间:视市场价格确定。
(二)本次拟减持股东所作承诺及履行情况
谭瑞清先生承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冯军先生承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拟减持事项与谭瑞清先生、冯军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1、本次谭瑞清先生、冯军先生的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谭瑞清先生、冯军先生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告知及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谭瑞清先生、冯军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3、谭瑞清先生、冯军先生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督促其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
4、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四、备查文件
谭瑞清先生、冯军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