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2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的会议通知和议案已于2021年2月20日按《公司章程》规定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亲自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的行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的议案。
关于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的公告》。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