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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益智造: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24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29日和2020年5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为保证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同意为控股子公司的融资或其他履约义务提供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604,816万元,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4)。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领胜城科技(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台领胜城”)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签署了《出口贸易融资合同》,融资额度为1,400万美元(根据2020年10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计算,折合人民币约9,317.84万元),融资额度可适用的融资品种为出口发票融资,授信期限为自2020年10月20日至2020年10月22日,融资期限不长于180天且到期日不迟于2021年4月22日。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曾芳勤女士为上述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分别与交通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被担保公司东台领胜城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经营、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本次担保后东台领胜城担保额度使用情况如下:

被担保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本次使用的担保额度累计使用的担保额度
领胜城科技(江苏)有限公司120,000万元人民币1,400万美元1,400万美元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

第一条 主债权

1.1 保证人担保的主债权为主合同项下的全部主债权。

第二条 保证责任

2.1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

2.2 保证的范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2.3 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第十条 担保的主合同

10.1 被担保的债务人为:领胜城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10.2 本合同提供的担保适用以下第(1)项约定:

(1)保证。担保的主合同名称:出口贸易融资合同。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547,722.8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的47.14%。其中,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508,722.80万元,公司对深圳市帝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39,000.00万元,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0万元,对参股子公司无担保余额。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

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保证合同、出口贸易融资合同。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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