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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益智造: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26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19-107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9年8月2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2017年度,财政部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以下简称“新金融准则”),通知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2)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要求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 变更日期

按照财政部规定的实施日期执行,新金融准则自2019年1月1日执行;《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自2019年半年度报告开始执行。

3.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金融工具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变更前,公司根据自身业务特点、风险管理要求和持有意图,将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持有至到期投资”等;变更后,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更加有效的反映和防控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

(2)财务报表格式变更主要内容

根据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2019年半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调整如下:

资产负债表列报项目“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两个项目;

资产负债表列报项目“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资产负债表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资产负债表新增“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期末账面价值;

利润表新增“减:信用减值损失”项目,反映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的要求计提的各项金融工具信用减值准备所确认的信用损失;

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增加了二级明细项目“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损失以”-”填列);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衔接规定的相关要求:企业应当按照本准则的规定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和计量(含减值),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本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本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本准则施行日所在年度报告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公司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对2018年可比数据不进行追溯调整。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2.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及其解读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8年度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原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新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
(2018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6,848,501,495.12应收票据189,840,949.92
应收账款6,658,660,545.20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6,119,983,577.86应付票据697,166,735.32
应付账款5,422,816,842.54

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此次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实质性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

定,不存在严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存在利用会计政策变更调节利润的情况,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2.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3.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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