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19-105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领益智造 | 股票代码 | 002600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李雄伟 | 陈结文 | ||
办公地址 | 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龙湾路8号 | 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龙湾路8号 | ||
电话 | 0750-3506078 | 0750-3506078 | ||
电子信箱 | nick.lee@lingyiitech.com | chen.jie.wen@lingyiitech.com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9,596,253,579.73 | 9,817,282,574.55 | -2.2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114,309,083.39 | -581,203,755.86 | 291.7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672,659,776.32 | -335,869,631.59 | 300.2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354,389,712.34 | 545,592,856.44 | 148.24%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6 | -0.09 | 279.6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6 | -0.09 | 279.6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0.69% | -6.24% | 16.93%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21,339,037,793.18 | 22,122,169,181.25 | -3.5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1,002,890,691.54 | 9,848,983,374.45 | 11.72%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221,503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领胜投资(深圳)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60.65% | 4,139,524,021 | 4,139,524,021 | 质押 | 235,900,000 | ||
汪南东 | 境内自然人 | 5.85% | 399,176,370 | 326,050,800 | 冻结 | 399,176,370 | ||
质押 | 357,375,424 | |||||||
曹云 | 境内自然人 | 3.11% | 212,479,911 | 171,428,571 | 质押 | 197,071,428 | ||
深圳市领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87% | 196,103,812 | 196,103,812 | ||||
深圳市领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38% | 93,859,344 | 93,859,344 | ||||
陈国狮 | 境内自然人 | 1.13% | 77,334,156 | 73,848,768 | 质押 | 71,768,624 | ||
赣州市科智为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63% | 42,990,626 | 0 | ||||
深圳市聚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56% | 37,936,731 | 0 | 质押 | 23,150,000 | ||
赣州市联恒伟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42% | 28,656,875 | 0 | 质押 | 28,656,875 | ||
江门市华辉四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39% | 26,471,158 | 0 | 质押 | 24,850,00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曾芳勤为领胜投资(深圳)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并对深圳市领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深圳市领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重大影响,领胜投资、领尚投资及领杰投资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曹云持有深圳市聚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股权,构成关联关系;陈国狮为赣州市科智为投资有限公司及赣州市联恒伟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汪南东、曹云、陈国狮、江门市华辉四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前10名普通股的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是否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不适用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2019年上半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环境,公司管理团队迎难而上、积极应对,充分发挥了公司快速响应、协同作战的能力,取得了较好的经营业绩。同时,勤练内功,积极推行以提升公司管理能力、营运能力、业务能力以及盈利能力等为目的的“七场仗”,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以“报废减半”和“推行双降”为例,都取得阶段性的成果。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销售收入959,625.3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25%,剔除大宗贸易收入的影响,本报告期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7.80%;实现利润总额125,494.0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54.9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1,430.9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91.7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7,265.9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00.27%。其中领益科技板块实现销售收入573,946.4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5.15%;实现利润总额103,434.0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3.0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6,987.7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0.7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3,720.3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1.49%。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度,财政部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
(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以下简称“新金融准则”),通知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公司按照财政部规定的实施日期执行,新金融准则自2019年1月1日执行。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衔接规定的相关要求:企业应当按照本准则的规定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和计量(含减值),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本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本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本准则施行日所在年度报告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公司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对2018年可比数据不进行追溯调整。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要求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公司根据通知要求及其解读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自2019年半年度报告开始执行,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8年度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原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 | 新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 |
(2018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6,848,501,495.12 | 应收票据 | 189,840,949.92 |
应收账款 | 6,658,660,545.20 |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6,119,983,577.86 | 应付票据 | 697,166,735.32 |
应付账款 | 5,422,816,842.54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本期合并报表范围发生以下变化:
① 报告期内公司将持有的中岸控股100%的股权以800.0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刘健勇。截至
2019年5月8日,上述股权转让事宜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该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② 报告期内公司对子公司江门江粉电子有限公司退股,截止2019年3月5日,上述退股事宜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该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③ 报告期内公司出资设立苏州领镒精密技术有限公司,该子公司于2019年1月9日纳入合并范围;
④ 报告期内公司出资设立领先科技(东台)有限公司,该子公司于2019年4月15日纳入合并范围。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曾芳勤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