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宏)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1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做到了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2021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1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2021年度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 |||||
独立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张宏 | 5 | 5 | 0 | 0 | 否 |
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 2 |
二、2021年度对公司相关会议发表声明和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1年度,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序号 | 发表独立意见时间 |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 发表独立意见类型 |
1 | 2021年3月31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关于对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 | 事前认可 |
关于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独立意见;关于对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对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关于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对公司董事、高管人员2021年年薪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继续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关于《增补公司董事》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 | 2021年4月26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关于对公司聘任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 | 事前认可 |
关于公司聘任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3 | 2021年8月13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4 | 2021年10月2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关于《增设联席董事长并选举联席董事长》的独立意见;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事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5 | 2021年12月2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增资》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任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召开相关会议,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审核公司年度财务信息及会计报表;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情况进行评估总结并对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以提出建议及意见,并对有关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进行说明。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对公司增补董事事项,变更财务总监、证券事务代表事项进行了核查,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本人在2021年度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有详细的了解;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对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及时掌握公司运行状态,尽职尽责地做好独立董事监督和指导的职能。
五、2021年年报披露与沟通情况
在公司2021年年报及相关资料的编制过程中,本人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全年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与公司财务负责人、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有效沟通,关注本次年报审计工作的安排及进展情况,确保年报按时、准确披露。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及其他事项认真审核,提出客观、公正的意见和建议,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操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
2、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
责;同时本人坚持谨慎、勤勉、诚实的原则,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提高履职能力,加强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七、培训学习情况
本人一方面认真学习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监管部门发布的规则、文件,及时掌握政策动态;另一方面,经常性地关注上市公司各类公告,了解资本市场状况,并加强与同行之间的切磋交流,加深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认识和理解。
八、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无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经自查,本人仍然符合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规定,声明与承诺事项未发生变化。
2022年,我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和协作,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为股东创造更大的回报。
独立董事(张宏):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