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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章鼓: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31

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公司文件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坚持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仔细分析和研究。现就所核查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以下简称“《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文件的规定,我们对公司2021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负责的核查,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能够严格遵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不存在与《通知》规定相违背的情形;

2、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未发生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也没有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3、截至本报告期末,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永拓”)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有利于保障或提高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公司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并确定其报酬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聘任永拓为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其报酬,并将《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对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实际情况,经核查,我们认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发展现状及公司未来的投资计划,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鉴于此,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对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公司预计与关联人的日常关联交易为日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前取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1、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符合现代管理要求的内部组织结构,也符合公司现阶段的发展需求,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

2、公司的组织架构和内部控制措施对企业管理各个过程、各个环节的控制发挥了较好的作用,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健康稳定的运行。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范在所有重大事项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内部控制;

3、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不存在明显薄弱环节和重大缺陷,随着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将根据所处的环境,不断更新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以保证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力度和公司业务活动的有效进行。

六、关于对公司董事、高管人员2022年年薪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1年度能严格按照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有关激励考核制度执行,制定的激励考核制度及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2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按此方案发放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七、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计划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为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未来三

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我们认为前述规划:

1、对公司未来三年的利润分配作出明确的制度性安排,有利于保证公司利润分配的合理性、连续性和稳定性,体现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

2、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市场环境及行业特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规划内容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计划》,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拟变更的公司经营范围,是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进行的变更;公司董事会拟对《公司章程》修订的部分条款,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治理情况进行的修订,其相关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上述事项,并同意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非独立董事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提名方润刚先生、方树鹏先生、逯光玖先生、牛余升先生、王崇璞先生、刘士华先生、张迎启先生、杨彦文先生、柏泽魁先生、袭吉祥先生10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

通过对前述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相关资料的认真审核,我们认为前述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提名程序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董事会提名方润刚先生、方树鹏先生、逯光玖先生、牛余升先生、王崇璞先生、刘士华先生、张迎启先生、杨彦文先生、柏泽魁先生、袭吉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独立董事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提名万熠先生、李华女士、孙杰先生、许崇海先生、梁兰锋先生5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

通过对前述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相关资料的认真审核,我们认为前述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提名程序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董事会提名万熠先生、李华女士、孙杰先生、许崇海先生、梁兰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规定,我们认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税前)每人每年为5万元切实可行,符合国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整体津贴水平和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进一步调动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徐东升 张 宏

董明晓 戴汝泉

徐 波

2022年3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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