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阅读了相关会议资料,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经讨论后对以下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对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提前审阅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及相关材料,公司预计与关联人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为公司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关联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对公司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此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没有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独立董事:
徐东升 张 宏
董明晓 戴汝泉
徐 波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