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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章鼓: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02

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独董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公司文件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坚持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仔细分析和研究。现就所核查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以下简称“《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文件的规定,我们对公司2020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负责的核查,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能够严格遵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不存在与《通知》规定相违背的情形;

2、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未发生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也没有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3、截至本报告期末,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关于对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实际情况,经核查,我们认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发展现状及公司未来的投资计划,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鉴于此,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对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在对相关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已依法回避表决,董事会的召集、召开、

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关联交易协议,我们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平合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1、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符合现代管理要求的内部组织结构,也符合公司现阶段的发展需求,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

2、公司的组织架构和内部控制措施对企业管理各个过程、各个环节的控制发挥了较好的作用,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健康稳定的运行。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范在所有重大事项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内部控制;

3、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不存在明显薄弱环节和重大缺陷,随着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将根据所处的环境,不断更新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以保证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力度和公司业务活动的有效进行。

五、关于对公司董事、高管人员2021年年薪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0年度能严格按照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有关激励考核制度执行,制定的激励考核制度及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1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按此方案发放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六、关于公司继续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较好,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以及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公司自有资金,认购银行、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固定或浮动收益类的现金管理理财产品以及其他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对象及理财方式,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收益水平并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公司董事会制订了切实有效的内控措施,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继续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增补公司董事》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听取了公司董事会对董事候选人杨彦文先生的情况介绍。基于独立判断,发表如下意见:

杨彦文先生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杨彦文先生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公司董事职位;杨彦文先生的提名和选举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杨彦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徐东升 张 宏

董明晓 戴汝泉

徐 波

2021年3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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