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山东章鼓:关于签订技术转让合同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2-25

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技术转让合同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属于总经理办公会审批权限内,因此无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亦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投资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技术转让合同的签订暨对外投资概述

1、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山东章鼓”或“甲方”)近年来通过市场调研发现,新兴发展的螺杆鼓风机因其运行稳定、节能高效、噪音低等优势,广泛运用于污水处理、水泥、化工、电力、钢铁、纺织、气力输送等民生行业应用领域,公司为保持在鼓风机领域国内领先技术水平,近日与HI-BAR BLOWERS,INC(以下简称“HI-BAR”或“乙方”)签订ISB系列工业螺杆鼓风机技术转让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或“本合同”)。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山东章鼓向HI-BAR购买共七个系列的ISB系列工业螺杆鼓风机,合同费用总计80万美元。

2、本次签订技术转让合同金额在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权限内,因此无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亦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HI-BAR BLOWERS,INC.

法定代表人:黄秀保

住所:150 Ridgewood Drive,Fayetteville,GA 30215

HI-BAR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技术转让合同的主要内容

1、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设计、制造ISB系列工业螺杆鼓风机合同产品(共七个系列:

ISB70,ISB80,ISB100,ISB130,ISB160,ISB200,ISB250)的技术。

1.1 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设计、制造和使用合同产品的技术和其他有关技术资料。

1.2 乙方派称职的技术人员赴甲方工厂进行技术服务。

1.3 乙方按照合同向甲方转让的技术、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侧重于合同产品的设计和制造工艺。甲方必须配备有能力的人员管理此项技术转让的全过程,并安排有技术资格的人员接受技术服务与培训。同时,按时做好各项有关接受转让的准备工作,包括设备,材料和检测仪器等,确保技术转让顺利进行,直至双方对根据所转让的技术进行的合同产品考核验收的完成。

2、价格

按合同规定的有关内容,甲方向乙方购买共七个系列的工业螺杆鼓风机技术,合同费用总计US$800,000美元(大写:捌拾万美元)。

3、税费

在执行合同期间,乙方在中国境内取得的收入(指甲方支付的本技术转让合同价款)应按中国有关税法缴税,此税费由乙方承担,甲方在每次向乙方支付合同费用时扣交,并将税务局的收据副本1份交乙方;因本合同而引起的发生在中国以外的有关税费由乙方承担。

4、支付和支付条件

4.1 本合同项下甲方和乙方之间的一切费用的支付,均以美元支付结算。

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款项应通过双方指定的银行办理。如果乙方向甲方偿还金额,则此款项应通过双方指定的银行办理。所有发生在中国的银行费用,由甲方负担。发生在中国以外的银行费用由乙方负担。

4.2 本合同第三章规定的合同价款,甲方按下列办法和时间向乙方支付:

4.2.1 第一次支付:在合同签署并政府批准生效后,甲方收到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的15天内,向乙方支付首次付款US$ 160,000美元(大写:壹拾陆万美元),电汇到乙方指定的美国银行。

4.2.2 第二次支付:在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的第一个系列(ISB160)技术资料,以及收到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的15天内,向乙方支付US$ 160,000美元(大写:壹拾陆万美元),电汇到乙方指定的美国银行。

4.2.3 第三次支付:在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的第二三个系列(ISB130和ISB200)技术资料,以及收到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的15天内, 向乙方支付US$ 160,000美元(大写:壹拾陆万美元),电汇到乙方指定的美国银行。

4.2.4 第四次支付:在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的最后四个系列(ISB70, ISB80, ISB100, ISB250)技术资料,以及收到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的15天内, 向乙方支付US$ 160,000美元(大写:壹拾陆万美元),电汇到乙方指定的美国银行。

4.2.5 第五次支付:在合同产品全部样机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的15天内,向乙方支付US$ 160,000美元(大写:壹拾陆万美元),电汇到乙方指定的美国银行。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目的

随着国内经济迅速发展,能源与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市场对纯净空气动力能源的需求也越来越高,特别是对风机的效率、稳定性和噪声的要求越来越高,因此公司通过多方考察国内及欧美公司的产品,最终确定引进HI-BAR的ISB系列工业螺杆鼓风机技术。

2、存在的风险

(1)由于公司前期进行了充分调研,对HI-BAR的技术非常了解,目前技术的先进性,一致性风险较小,但存在新技术出现带来的风险;

(2)存在国内设备、工艺达不到设计要求而影响产品性能的风险;

(3)存在国内、外市场变化带来的风险;

(4)本次与HI-BAR签订的技术转让协议中的ISB系列工业螺杆鼓风机产品未来的实际销售情况取决于未来市场规模及开拓力度等因素,公司尚不能准确预测该产品对公司未来销售收入的影响程度,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3、对公司的影响

(1)螺杆鼓风机作为容积式鼓风机,是一种同时具备螺杆压缩机与罗茨鼓风机优势的新式鼓风机,市场运用面广,使用需求量大,公司与HI-BAR共同开发并推向市场的ISB系列工业螺杆鼓风机,使公司在未来一段时间内与世界先进的螺杆鼓风机技术达到同步。

(2)技术转让协议中引进的ISB系列工业螺杆鼓风机产品,将对公司未来的市场拓展、业绩成长有积极意义。但未来的销售情况将取决于未来市场的实际需求,公司尚无法预测对公司以后经营业绩的影响。鉴于此,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授权鼓风机研究所所长、职工代表监事高科先生办理本次投资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及签署相关的法律文件,并办理本次投资所需的审批及登记手续等。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与HI-BAR签订的ISB系列工业螺杆鼓风机技术转让合同。

特此公告。

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