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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章鼓:独董述职报告孙杰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3

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孙杰)本人孙杰作为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专业的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孙杰,1967年3月出生,工学博士,山东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济南市泉城产业领域人才基结构复合材料技术应用创新中心理事、《激光杂志》编辑委员会委员、中国机械工程协会高级会员、中国复合材料协会高级会员。1990年7月至1993年11月在原莱阳化工厂(现华源莱动)工作,任车间副主任;1993年11月至2004年3月在莱阳农学院(现青岛农业大学),任讲师、副教授;2004年3月至今在山东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工作,曾任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山东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兼任山东大学航空构件制造技术及装备研究中心主任。

(二)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并按照监管规则进行了独立性自查,2023年度,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2023年,本人出席了任期内公司召开的7次董事会,未发生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或任职期间内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数超过期间董事会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2023年,任期内公司共召开5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

姓名董事会股东大会
应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召开股东大会次数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孙杰770055

本人对七次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前期思考,积极的事中讨论,并对实施情况做出了持续的事后监督,为董事会决策的合理性、可行性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本人认为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决策均履行了合法的审批程序,本人对各次董事会会议提交的各项议案经过审议以后均投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认真阅读了公司发放和提供的相关会议资料,与公司管理层和相关部门交流了意见,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序号发表独立意见时间发表独立意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类型
12023年2月28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①关于重新审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事项;②关于撤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担保事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项;③关于撤销《公司就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向济南市章丘区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方润刚先生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项。事前认可
①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独立意见;②关于重新审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独立意见;③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④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独立意见;⑤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独立意见;⑥关于撤销同意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担保事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⑦关于撤销《公司就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向济南市章丘区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方润刚先生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⑧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延期的议案》的独立意见;⑨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独立意见。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担保事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⑦关于撤销《公司就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向济南市章丘区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方润刚先生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⑧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延期的议案》的独立意见;⑨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独立意见。
22023年4月6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①关于对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②关于对公司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事前认可
①关于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独立意见;②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③关于对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④关于对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⑤关于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⑥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⑦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32023年4月28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①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等相关事项;②关于《补充审议公司2020-2022年度及2023年1-3月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项。事前认可
①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独立意见;②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第二次修订稿)的独立意见;③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独立意见;④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独立意见;⑤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同意

体承诺(第二次修订稿)的独立意见;⑥关于补充审议公司2020-2022年度及2023年1-3月偶发性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体承诺(第二次修订稿)的独立意见;⑥关于补充审议公司2020-2022年度及2023年1-3月偶发性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42023年8月28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①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52023年10月12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①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独立意见;②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独立意见。同意
62023年10月30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①关于对公司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事前认可
①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事项的独立意见;②关于公司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独立意见。同意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的委员,严格按照《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和《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积极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报告期内,召开了相关会议,充分沟通讨论、审定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结果。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在公司2023年审计过程中,与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审计部门就年报审计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及风险防控等问题进行沟通,在审计过程中积极了解审计进度及相关情况,督促其按时提交高质量的审计报告,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情况及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认真审阅公司相关会议资料、与公司管理层沟通、主动学习等方式,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行业其他相关信息,对需要按相关规定认真履职的事项均按要求认真履职,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六)对公司现场检查情况

为全面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通过电话、邮件、视频、现场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对公司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调查和了解,运用专业知识为公司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在公司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无异议。

三、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本人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经营状况的前提下,依靠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客观、公正、独立的判断,对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重大事项进行核查,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经认真审查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重点审核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公允性、必要性等方面,本人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认为公司预计与关联人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为公司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关联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核和监督了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并就定期报告内容及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提出建议,在年报编制过程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财务报告审计计划、审计进度、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审计意见进行了细致沟通,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的汇报,较为全面地了解和掌握公司年度经营情况。本人也对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全面的审核和评价,以确保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和合规性。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3年4月28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公司为我们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董事会召开之前认真审阅议案资料,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以上是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汇报。2024年度我将继续勤勉履职,结合自身专业优势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意见。

最后,对公司在2023年给予独立董事工作上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孙杰):

2024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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