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核查了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的相关资料,现就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中审众环的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及诚信记录等方面进行了调研,并对其完成2020年、2021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执业质量进行了审查,认为:中审众环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且其在公司2020年、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因此,我们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核意见》之签署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毛惠清 于清池 关少凰
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