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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瑞泽: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27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召开通知于2020年8月17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及其他相关出席人员,并于2020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盛辉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参加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全体监事通过现场表决方式参与会议表决,董事会秘书于清池先生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及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其内容和格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2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等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具体内容于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的具体内容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拟聘任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与会监事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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