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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亚迪: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捐赠部分公司股份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08

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22-112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捐赠部分公司股份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捐赠事项概述

2022年8月7日,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比亚迪”)接到公司执行副总裁李柯女士的通知,获悉其拟无偿捐赠其持有的公司50万股A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给比亚迪慈善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用于北京大学深圳医院开展关爱血液疾病相关公益项目。本次捐赠将拟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进行。

二、受赠方基本情况

1、名称:比亚迪慈善基金会

2、法定代表人:王珍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3100000500021860B

4、成立登记日期:2010年7月21日

5、注册资金:人民币2,000.00万元

6、业务范围:赈灾救助、扶贫济困、救孤助残、抗击疫情等社会公益慈善活动,帮助经济欠发达地区群体改善生活条件,提高自身发展能力;奖励在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组织;经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7、住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坪山横坪公路3001号

8、登记管理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上述信息以基金会在官方网站以及民政部提供的统一信息平台的最新公示为准。

三、捐赠计划的主要内容

本次基金会接受捐赠的股票及其收益,将用于北京大学深圳医院开展关爱血液疾病相关公益项目,具体应用于血液疾病的预防、诊治和血液科学术研究、人才引进(领军人才)和骨干人才的培养等。本次捐赠主要内容如下:

捐赠主体计划捐赠数量(股)计划捐赠数量占总股本比例捐赠方式拟捐赠股份来源
李柯500,0000.02%协议转让 (非交易过户)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公司股份

四、捐赠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赠与方):李柯

乙方(受赠方):比亚迪慈善基金会

(一)甲方为支持乙方公益事业之目的,自愿向乙方捐赠其个人所持比亚迪伍拾万股A股股票。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用途使用受赠股票及其收益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遵守法律法规及本协议。

2、甲方同意乙方在遵循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下,为实现财产保值增值之目的而将本协议项下捐赠财产进行投资,投资取得的收益全部用于本协议之捐赠目的。

3、甲方有权向乙方查询捐赠股票及其收益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4、甲方有权向乙方查询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保留委托第三方审计的权利。对于甲方的查询,乙方应当如实答复。在不违背北京大学深圳医院规定的前提条件下,乙方应尽力满足甲方的要求,定期

向甲方提供资金使用报告及项目成果。如果资金使用不当,未达到预期效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取消对北京大学深圳医院后续捐赠款的支付。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捐赠的股票交割过户完成后,乙方应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的公益性捐赠收据,并根据甲方需要及时协助甲方办理和捐赠有关的纳税税前扣除方面的事宜。

2、乙方应确保对受赠股票及其收益专款专用,并依照本协议进行专项管理。

3、乙方将股票减持后获得的现金,在扣除相应税费及管理费(如有)后捐赠给北京大学深圳医院。

(四)因履行本协议所述事项而产生的税收及其他相关费用缴纳事宜依据法律规定执行;法律未作规定及本协议未做约定的,由相关行为的实施者承担。

五、捐赠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捐赠前后,捐赠方李柯女士及受赠方基金会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名称捐赠前捐赠后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李柯10,921,4000.38%10,421,4000.36%
比亚迪慈善基金会00%500,0000.02%

六、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捐赠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本次捐赠的实施将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本次捐赠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捐赠事项尚需在民政部门指定统一信息平台完成公示程序,公司将持续关注捐赠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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