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22-111债券代码:112946 债券简称:19亚迪03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9亚迪03”债券回售实施结果暨摘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发行人”)发行的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19亚迪03;债券代码:112946;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2022年8月9日兑付2021年8月9日至2022年8月8日期间的利息人民币4.80元(含税)/张及本期债券的回售本金。因本期债券已全额回售,付息及支付回售本金后本期债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摘牌。
2、债权登记日:2022年8月8日
3、债券付息日/回售资金到账日:2022年8月9日
4、债券回售价格: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
5、债券回售数量:25,000,000张
6、债券摘牌日:2022年8月9日
7、根据《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公司分别于2022年7月8日、7月11日、7月12日发布了《“19亚迪03”票面利率调整和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99)、《“19亚迪03”票面利率调整和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100)和《“19亚迪03”票面利率调整和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101)。“19亚迪03”债券持有人有权决定在回售登记期(2022年7月13日至2022年7月15日)内选择将持有的全部或部分“19亚迪03”债券进行回售申报登记,回售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
8、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或“登记机构”)提供的数据,本期债券的回售数量为25,000,000张,回售金额为人民币2,620,000,000元(含回售部分利息),回售后剩余未回售数量为0张。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现将有关回售结果及摘牌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2、债券简称:19亚迪03
3、债券代码:112946
4、发行总额:人民币25亿元
5、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6、发行对象: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并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的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7、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面向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由簿记管理人根据利率询价情况进行债券配售。
8、债券期限:本次债券期限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9、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的第3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3个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和回售实施办法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10、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和回售实施办法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3个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票面金额回售给发行人,或放弃投资者回售选
择权而继续持有。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11、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4.80%。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前3年保持不变。由于公司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利率为调整后的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
12、起息日:2019年8月9日。
13、付息日:2020年至2024年每年的8月9日为本期债券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0年至2022年每年的8月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14、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4年8月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2年8月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15、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16、信用评级情况及资信评级机构: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5月26日发布了对“19亚迪03”的跟踪评级报告,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17、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19年8月15日在深交所上市。
18、受托管理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登记、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回售及摘牌有关事项
1、回售登记期:2022年7月13日至2022年7月15日
2、发行人不对本次回售债券进行转售
3、回售价格: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
4、本次回售债券派息额:回售部分债券享有2021年8月9日至2022年8月8日期间的利息,票面利率为4.80%。派息额每张“19亚迪03”(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为人民币4.80元,每10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48.00元(含税。扣
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38.40元;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48.00元)。
5、本期债券付息对象为截至2022年8月8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交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9亚迪03”持有人。
6、本期债券回售情况: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19亚迪03”的回售数量为25,000,000张,回售总金额为人民币2,620,000,000元(含回售部分债券利息),回售后剩余未回售数量为0张。因本期债券全额回售,“19亚迪03”将在深交所摘牌。
7、债权登记日:2022年8月8日
8、债券摘牌日:2022年8月9日
9、本次“19亚迪03”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及利息发行人会足额支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银行账户,并将于回售资金到账日划付至投资者资金账户。回售资金到账日为2022年8月9日。
三、本期债券兑付兑息办法
发行人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债券的兑付、兑息工作。在本次兑付兑息日2个交易日前,发行人会将本期债券的剩余本金及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的本金和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本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本金利息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续付息工作由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四、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本期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等规定,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根据《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税〔2021〕34号)规定,自2021年11月7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非居民企业税收情况后续依据财政部最新政策执行。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五、咨询机构
1、发行人: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传福
办公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比亚迪路3009号六角大楼
联系人:秦媛媛
联系电话:0755-89888888
传真:0755-84202222
邮政编码:518118
2、主承销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余磊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83号德胜国际中心B座五层
联系人:刘岳
联系电话:13716170327
邮政编码:100088
3、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5楼
联系人:发行人业务部
联系电话:0755-21899999
特此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