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
2021年08月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备查文件目录和释义 ...... 3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2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24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34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63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71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72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76
第一节 重要提示、备查文件目录和释义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王传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亚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惠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不存在对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持续盈利能力有严重不利影响的有关风险因素。关于公司经营中可能面临的风险因素,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第十项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王传福先生签名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文本;
二、载有法定代表人王传福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亚琳女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惠女士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三、报告期内在公司境内信息披露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本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释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本公司、公司、比亚迪 | 指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
本集团、集团 | 指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
报告期 | 指 |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比亚迪(A股)、比亚迪股份(H股) | 股票代码 | 002594、01211 |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比亚迪 |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BYD COMPANY LIMITED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BYD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王传福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李黔 | 程燕 |
联系地址 | 深圳市坪山区比亚迪路3009号 | 深圳市坪山区比亚迪路3009号 |
电话 | (+86)755-8988 8888-62126 | (+86)755-8988 8888-62237/62126 |
传真 | (+86)755-8420 2222 | (+86)755-8420 2222 |
电子信箱 | db@byd.com | db@byd.com |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0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0年年报。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90,885,400,000.00 | 60,502,986,000.00 | 50.2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173,571,000.00 | 1,662,430,000.00 | -29.4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368,666,000.00 | 916,227,000.00 | -59.7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9,676,845,000.00 | 15,538,447,000.00 | -37.72%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1 | 0.56 | -26.79%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41 | 0.56 | -26.7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50% | 2.84% | -1.34%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222,894,532,000.00 | 201,017,321,000.00 | 10.8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81,255,042,000.00 | 56,874,274,000.00 | 42.87% |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由于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已经在重大方面取得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实质性趋同,而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亦已于2005年1月1日开始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接轨,因此本集团按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与本集团于2020年度及2021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的净资产和净利润不存在实质性差异,故无需作出调节。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71,007,000.0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956,977,000.00 | 主要是与产业扶持相关的政府补助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43,251,000.00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97,765,000.00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3,698,000.0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3,603,000.00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29,687,000.00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49,695,000.00 | |
合计 | 804,905,000.00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本集团主要从事包含新能源汽车及传统燃油汽车在内的汽车业务、手机部件及组装业务、二次充电电池及光伏业务,并积极拓展城市轨道交通业务领域。 自二零零三年进军汽车业务以来,凭借领先的技术、成本优势及具备国际标准的卓越品质,集团迅速成长为中国自主品牌汽车领军厂商。作为全球新能源汽车研发和推广的引领者,集团于新能源汽车领域拥有雄厚的技术积累、领先的市场份额,奠定了比亚迪于全球新能源汽车领域的行业领导地位。 作为全球智能产品开发及生产和组装的领先厂商,本集团可以为客户提供垂直整合的一站式服务,产品覆盖消费电子、汽车智能系统、物联网、机器人、人工智能及新型智能产品等领域,但不生产自有品牌的整机产品。该业务的主要客户包括华为、三星、苹果、小米等智能移动终端领导厂商。 比亚迪为全球领先的二次充电电池制造商之一,主要客户包括三星、Dell等消费类电子产品领导厂商,以及科沃斯、iRobot等全球领先的机器人专业智造品牌厂商。本集团生产的锂离子电池广泛应用于各种消费类电子产品及新型智能产品领域。 城市轨道交通业务是比亚迪未来发展的战略方向之一。凭借在新能源业务领域业建立的技术和成本优势,集团成功研发出高效率、低成本的轨道交通产品——“云轨”和“云巴”,配合新能源汽车实现对城市公共交通的立体化覆盖,在帮助城市解决交通拥堵和空气污染的同时,实现集团的长远及可持续发展。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集团秉持“技术、品质、责任”的发展理念,肩负绿色环保的企业社会责任,在新能源汽车产业打造出长期可持续的核心竞争优势。作为全球新能源汽车产业的领跑者之一,比亚迪拥有庞大的技术研发团队和强大的科技创新能力,已相继开发出一系列全球领先的前瞻性技术,建立起于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全球领先优势。比亚迪作为一家横跨汽车、电池、IT、半导体等多个领域的企业集团,拥有全球领先的电池、电机、电控及整车核心技术,以及全球首创的双模技术和双向逆变技术,实现汽车在动力性能、安全保护和能源消费等方面的多重跨越,为全球汽车产业开拓出崭新的发展路径。在动力电池领域,集团开发了高度安全的磷酸铁锂电池和高能量密度的三元电池,应用于电动商用车和电动乘用车领域,解决了电动汽车电池在安全性、循环寿命和续航里程等方面的全球性难题。目前,集团已在动力电池领域建立起全球领先的技术优势和成本优势,并通过动力电池产能的快速扩张建立起领先的规模优势。此外,集团积极布局研发SiC MOSFET,未来,比亚迪旗下的新能源汽车将逐步搭载SiC电控,使整车性能在现有基础上实现显著提升。
在商业推广方面,集团推出的纯电动大巴和纯电动出租车已在全球6大洲、50多个国家和地区、超过300个城市成功运营,为洛杉矶、伦敦、阿姆斯特丹、悉尼、香港、京都、吉隆坡等城市带来绿色环保的公共交通解决方案。在私家车市场,集团凭借优秀的产品设计及创新技术的应用,不断推出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
集团横跨汽车、IT、新能源三大领域,凭借各自领域的丰富技术积累和各领域间的综合协同优势,集团未来将继续致力于新能源汽车技术的突破创新和产品的应用推广,积极推进传统汽车转向新能源汽车的产业变革。未来,比亚迪将通过“7+4”战略推动新能源汽车的全方位拓展,将新能源汽车的应用范围从私家车、公交车、出租车延伸到环卫车、城市商品物流、道路客运和城市建筑物流等常规领域及仓储、矿山、港口和机场等四大特殊领域,实现新能源汽车对道路交通运输的全覆盖。未来,集团将结合新能源汽车的优势和自主品牌强势崛起的契机,加推更多新能源乘用车车型,以及面向更多细分市场的客运、货运和专用车车型,进一步丰富本集团的新能源汽车产品线,提升集团的市场份额和行业地位,推动集团始终走在全球
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和产品应用的最前沿。 凭借于长期积累的综合技术优势,比亚迪耗时5年研发出全新设计的跨座式单轨“云轨”产品,并于2016年10月发布了中国首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云轨线路并实现通车,正式宣告比亚迪进军城市轨道交通领域。比亚迪云轨通过配备的动力电池建立起能量回收系统,大幅降低了列车运行的能耗水平,通过配备轮边电机实现了各车厢的独立驱动,大幅提高了列车运行的安全水平。通过对上游核心部件如电力牵引和电力控制的垂直整合,比亚迪成功打造出云轨产品的品质优势和成本优势,以及长期可持续的核心竞争力。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一)行业分析及回顾
汽车业务
二零二一年上半年,全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新冠肺炎”) 仍在持续演变,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全球经济整体依旧保持恢复性增长势头。其中,中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持续巩固和拓展。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资料显示,二零二一年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12.7%,经济运行稳中加固、稳中向好,经济结构调整优化、创新动能持续增强、质量效益总体提升。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数据,二零二一年上半年全国汽车产销量分别为1,256.9万辆和1,289.1万辆,同比分别增长
24.2%和25.6%。其中,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完成121.5万辆和120.6万辆,同比分别增加200.6%和201.5%,销量已达到二零一九年全年水平。中国作为全球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核心力量,新能源汽车产业正逐步从培育期迈入加速发展的新阶段。年初以来,国内新能源汽车渗透率由5.4%提高至上半年的9.4%,其中六月销量再创历史新高,渗透率达12.7%。同时,中国正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以技术强、产业强、设施强引领全球汽车产业电动化进程。但受大宗商品等原材料上涨影响,企业的发展也面临了更高的挑战。
二零二一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国潮兴起,文化自信,国产新能源汽车凭借近年来在技术革新、需求洞察设计优化等方面的努力,助力国潮品牌强势崛起,重塑汽车行业发展格局。此外,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也是中国从汽车大国迈向汽车强国的必由之路,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可持续和高质量发展,一月,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发改委四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正式实施,坚持采取平缓补贴退坡力度, 通过保持现行购置补贴技术指标体系框架及门槛要求不变,创造出稳定政策环境,既巩固了行业早期的发展成果又稳定了市场信心。同期,工信部、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五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修改〈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的决定》正式施行,明确了二零二一年至二零二三年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考核要求。新版双积分政策趋严,同时加入技术调整系数鼓励电动技术持续进步,加快企业推出新车型以满足新能源积分要求,进一步加速产业结构调整及转型升级,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实现中国汽车强国梦。手机部件及组装业务
二零二一年上半年,得益于各国的刺激消费政策,智能手机市场持续复苏。根据市场研究机构IDC统计,二零二一年上半年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同比增长19.4%至6.59亿部,5G 智能手机的市场渗透率和出货量也持续提升。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发表的数据显示,二零二一年上半年国内手机市场整体出货量保持快速增长达1.74亿部,同比增长13.7%,其中5G手机出货量为1.28亿部,同比增长100.9%。此外,受疫情催化影响,宅经济商机涌现,远程办工、在线教育以及在线娱乐等需求若渴,带动了笔记本计算机、平板计算机等智能产品销量的快速增长。根据IDC公布的最新资料,二零二一年上半年,全球PC市场出货量超过1.68亿台,同比增长30.9%; 全球平板计算机出货量为8,040万台,同比增长24.5%。 疫情消退使家居市场较去年同期有明显反弹,IDC的数据显示,第一季度中国智能家居设备市场出货量为4,699万台,同比增长27.7%。
二次充电电池及光伏业务二零二一年上半年,随着全球经济持续恢复,全球消费类电子产品销量回升,市场对上游电池需求亦有所增长。光伏领域,在“十四五”、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推动下,行业正迎来新一轮发展机遇。
(二)业务回顾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比亚迪”、或“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主要经营包括新能源汽车、传统燃油汽车在内的汽车业务,手机部件及组装业务,二次充电电池及光伏业务,同时利用自身的技术优势积极拓展城市轨道交通及其他业务。于二零二一年上半年,本集团实现收入约人民币90,885百万元,同比增长50.22%,其中汽车、汽车相关产品及其他产品业务的收入约人民币39,157百万元,同比增长22.09%;手机部件、组装及其他产品业务的收入约人民币43,132百万元,同比增长84.48%;二次充电电池及光伏业务的收入约人民币8,287百万元,同比增长72.97%。三大业务占本集团总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3.08%、47.46%和9.12%。汽车业务
汽车电动化的浪潮继续加速席卷全球,中国自主品牌日新月异,蒸蒸日上。新时代背景下,中国汽车正由中国制造向中国品牌蜕变。比亚迪作为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先行者和引领者,坚守「技术为王、创新为本」的发展理念,通过精准战略定位和技术创新,助力新能源汽车行业迈入高质量发展阶段。二零二一年上半年,随着本集团新技术的应用与新产品的上市,新能源汽车销量屡创新高。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公布的数据,六月,本集团新能源汽车市场占有率超过16%,较年初增长接近5%,销量继续领跑国内新能源汽车市场,并稳居全球前列,品牌影响力进一步提升。
新能源乘用车领域,本集团于新一年之始实现品牌标识焕新升级,体现了公司与时俱进的品牌理念。品牌焕新升级意味着比亚迪将以更开放的胸怀和创新的态度,努力走出一条从自主创新到全面开放创新之路,用新科技连结世界,与用户和伙伴建立起更多联结,推进品牌高端化,打造发展新优势。此外,公司高端旗舰车型「汉」凭借其「安全、性能、豪华」三大标杆,成为中国汽车工业首款月销破万的中大型轿车,继续领跑自主品牌中大型轿车市场。截至六月,不到一年的时间,「汉」累计销量约9万辆,打破了20万以上中国新能源自主品牌轿车的销量天花板,是中国自主品牌向上的标杆性产品,并助力本集团品牌形象持续提升。
同时,本集团推陈出新,通过搭载DM-i超级混动技术产品的推出和「刀片电池」全系纯电车型的应用,加速新能源汽车与燃油车平价时代的到来,推动汽车业务全面电动化发展。一月,DM-i超级混动车型「秦 PLUS DM-i」、「宋 PLUS DM-i」和「唐 DM-i」三剑齐发,实现了与同级别燃油车“购置同价”,并凭借超低油耗、静谧平顺、卓越动力的特点,广受市场关注及认可,订单火爆,供不应求。四月,「刀片电池」继「汉」之后,开始在本集团旗下全系新能源乘用车上搭载,体现比亚迪彻底解决新能源汽车安全痛点的决心, 实现全系安全标准再升级,给消费者提供更安全的驾乘体验,进一步提升产品的独特竞争力。「刀片电池」的广泛应用也重塑了行业对磷酸铁锂电池的认知,加速磷酸铁锂电池重回动力电池主流赛道。五月,本集团第100万辆新能源汽车正式下线,成为首个完成100万辆新能源汽车下线的中国品牌。在夯实国内新能源汽车市场领先地位的同时,随着全球汽车电动化的加速,比亚迪放眼全球,提速国际化战略。本集团新能源乘用车也正式布局欧洲市场,首站挪威,迈出了海外市场的重要一步。
此外,本集团发布纯电动专属平台 - e平台3.0,兼具智能、高效、安全、美学四大优势,为下一代高性能智能电动车提供了全新的车身结构、电子电气架构和车用操作系统BYD OS。
纯电动大巴领域,本集团深化市场布局、推出优质产品、积累运营经验、优化经营模式。在国内开辟了九寨沟、日喀则、喀什、阿拉尔、博乐等地区的客运和公交市场,助力中国新能源客车产业稳步向前。海外业务也继续保持快速增长,二零二一年上半年本集团在哥伦比亚斩获了海外地区迄今为止最大的纯电动大巴订单,并正式进入罗马尼亚、芬兰、巴基斯坦、爱尔兰等国家,带去纯电出行新体验。
传统燃油车领域,「宋」系产品凭借其时尚的造型设计以及得益于全新一代1.5Ti高功率动力总成的驾驶性能,为公司燃油车业务持续贡献销量。
城市轨道交通领域,本集团在重庆璧山「云巴」项目已于上半年正式开通。作为全球首条「云巴」示范线,璧山「云巴」项目将为社会展示本集团于轨道交通的技术积累,为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提供全新解决方案,并开启商业化应用新时代。而于深圳下线的巴西巴伊亚「云轨」是全球首列下线的海外版「云轨」车辆,亦是实现城市交通现代化的重要国际合作的象征。
期内,本集团继续积极推进市场化发展进程,旗下比亚迪半导体作为公司市场化战略布局的重要里程碑,于今年六月获深交所受理其分拆上市申请,进程稳步推进。比亚迪半导体作为国内自主可控的车规级IGBT领导厂商,本次分拆将有利于比亚迪半导体拓宽融资渠道、提升品牌知名度和优化公司治理结构,通过加强资源整合能力和产品研发能力形成可持续竞争优势,充分利用国内资本市场,把握市场发展机遇,为成为高效、智能、集成的新型半导体供应商打下坚实基础。
对外合作方面,本集团继续以战略投资为纽带实现产业赋能,加速打造产业生态,实现合作共赢。上半年,本集团产投在半导体与智能化领域,依托自身深厚的芯片和智能化技术积淀,积极布局人工智能芯片、算法,推进技术研发层面的纵深探索。在动力电池领域,通过布局电池铝箔与电解液添加剂相关优质资源,进一步加强上下游产业协同。
二零二一年一月,本集团精准把握发行窗口期,成功完成近300亿港元的1.33亿股新H股闪电配售。为公司加码汽车电动化、智能化和动力电池等领域的投入提供强大的资金支持,助力公司业务实现快速成长。同时,本次配售吸引了全球众多顶级长线、主权基金参与,为公司资本结构和财务结构进一步优化提供良机。
手机部件及组装业务
作为全球领先的平台型高端制造厂商,为全球知名客户提供新材料开发、产品设计与研发、零组件及整机制造、供应链管理、物流及售后等一站式服务,并涉及智能手机、智能穿戴、计算机、物联网、智能家居、游戏硬件、机器人、无人机、通信设备、电子雾化设备、汽车智能系统、医疗健康设备等多元化的市场领域。凭借在自主设计和核心部件研发制造方面拥有强大的领先优势,配合多元的产品组合及优质的客户资源,本集团业务再次实现高速增长。
期内,本集团延续多元化市场布局策略,积极拓宽公司业务领域。凭借多年深耕电子智造的成果,打造行业标杆,提高大客户的市场份额,进一步扩大销售规模至同期历史新高。智能手机及笔电板块行业景气度有所回升,安卓大客户份额持续提升,北美大客户核心产品出货量持续增加,业务规模持续扩张。前期布局的智能家居、游戏硬件、无人机等新型智能产品持续放量。同时,本集团持续加大电子雾化产品的投入,快速迭代技术方案,完善专利布局,为集团业务成长储备新势能。受益于新能源汽车销量大增,汽车智能系统出货量稳步增长。新冠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医疗防护产品需求同比大幅下降,收入规模同比大幅减少。期内,本集团的手机部件、组装及其他产品收入约人民币43,132百万元。二次充电电池及光伏业务
二次充电电池方面,本集团凭借过硬的产品技术与良好的客户基础,产品拓展顺利,继续推动业务实现稳步增长。光伏业务方面,本集团加强业务整合,加快新产品布局,不断优化产品竞争力。期内,二次充电电池及光伏业务收入约人民币8,287百万元。
(三)前景及策略
二零二一年下半年,疫情对世界经济的不确定影响依然存在,全球经济的增速会受部分地区疫情影响有所波动,但整体稳定复苏的趋势不会明显改变。中国经济整体上内生动力在持续增强,市场主要活力也不断增强,供给侧结构改革持续深化,中国正踏上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征程。当今世界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汽车工业也在经历一场百年未有之大变革,汽车电动化的浪潮将推动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新能源汽车行业正迎来大发展时期。七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中也再次强调并要求挖掘国内市场潜力,支持新能源汽车加快发展。汽车业务在电动智能化发展的浪潮下,电动化技术已经进入到快速成长期,而智能化技术仍处于孕育阶段。比亚迪作为全球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先行者和引领者,凭借三电为核心的技术优势,推出新能源汽车产品得到了市场的高度认可,取得了电动化阶
段性成果。为了应对下半场智能化考验,本集团将把电动化变革中的思考引入到智能化创新当中。未来,本集团将积极把握新能源汽车行业历史性的发展机遇,坚持技术创新,加强核心技术的自主可控;聚焦市场安全痛点,推动行业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积极探索智能化,为消费者提供更丰富便捷的用车体验;加大产能扩充力度,以满足快速爆发的市场。此外,本集团将继续以市场为导向,以顾客为中心,加强产品服务,并不断推出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持续推进品牌高端化与市场影响力,肩负起中国新能源汽车品牌向上发展的责任与使命。
在乘用车领域,本集团高端旗舰车型「汉」在上市一周年之际,实现了第10万辆「汉」的正式下线,成为中国品牌最快突破10万辆量产的豪华中大型轿车。此外,公司更是推出「汉EV」标准续航版豪华型,拓宽产品矩阵,为消费者提供更丰富的购车选择,并通过不断的OTA升级,给消费者带来更好的智能出行体验。另一方面,搭载DM-i超级混动系统的三款新车型「秦PLUS DM-i」、「宋PLUS DM-i」和「唐DM-i」随着产能瓶颈的缓解,将助力本集团新能源汽车销量持续攀升。此外,本集团海洋车系正式发布,专注于纯电动汽车的推广和普及,具有更年轻的产品定位,更鲜明的新能源属性。「海豚」作为首款搭载e平台3.0的海洋系列车型,凭借独特的海洋美学设计,预计将为公司打开新市场空间。海外乘用车方面,「唐EV」车型在挪威开始交付,对公司海外乘用车市场的开拓有重大意义。
纯电动大巴领域,本集团将持续向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提供优质新能源公共交通产品,零排放公共交通解决方案深受客户认可。比亚迪将继续潜心耕耘,用领先的新能源技术与优质的交通产品,助力推动全球绿色出行体系的建设,促进低碳社会发展。
传统燃油车领域,集团将通过技术与设计迭代不断增强产品综合竞争力,营造良好的市场口碑并提升品牌美誉。
在城市轨道交通领域,作为绿色梦想的坚定实践者和引领者,以解决社会问题为导向,以技术创新为驱动,比亚迪着力推广低碳环保的城市轨道交通产品 - 「云轨」及「云巴」,为城市发展提供绿色整体解决方案,市场空间庞大。
在市场化布局方面,本集团一方面将积极推进比亚迪半导体上市相关工作,另一方面将计划推进其他业务板块的市场化进程,释放各业务的发展潜力,提升本集团整体价值。同时,本集团将结合自身业务特点,持续通过战略投资在产业链上下游核心领域进行布局,助力加速市场化进程。手机部件及组装业务
本集团坚持持续培养和吸纳优秀人才,并垂直整合包含材料、模具、零组件、研发、自动化、智能化和大规模制造的综合优势,持续提升综合竞争力。同时,坚持大客户战略,继续巩固及扩充核心业务,深挖大客户的业务潜力,并保持敏锐的市场洞察力,坚持多元化,不断导入新的业务领域,为集团业务发展持续注入新动能。
二零二一年下半年,全球多国将积极部署5G网络市场,并陆续向5G设备迁移,5G时代将会助力本集团新一轮爆发式增长。随着5G及人工智能技术革新,将刺激市场跨越式前进。作为国际领先的平台型高端智造企业,本集团稳居安卓领域龙头地位,并持续深入北美大客户核心产业链,争取更大市场份额。在核心业务协同发展下,充分保障集团长远成长空间。另外,集团聚焦汽车智能化发展,并在无人机、机器人、电子雾化等新兴市场领域借势突破、再创新局。二零二一年下半年,本集团可望充分受益于各个市场领域的迅速发展,整体业务具备庞大的增长潜力。二次充电电池及光伏业务
二次充电电池方面,本集团将持续推进新技术应用,不断拓展客户基础,推动相关产品市场份额的持续提升。光伏业务方面,本集团将通过推动产品转型升级,为新一轮的增长奠定基础。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同比增减 | 变动原因 | |
营业收入 | 90,885,400,000.00 | 60,502,986,000.00 | 50.22% | 主要是本期汽车、手机业务增加所致 |
营业成本 | 79,284,918,000.00 | 48,646,685,000.00 | 62.98% | 主要是本期汽车、手机业务增加所致 |
销售费用 | 2,652,212,000.00 | 2,005,390,000.00 | 32.25% | 主要是本期售后服务费与职工薪酬增加所致 |
管理费用 | 2,407,019,000.00 | 2,020,257,000.00 | 19.14% | 主要是本期职工薪酬增加所致 |
税金及附加 | 1,041,834,000.00 | 675,592,000.00 | 54.21% | 主要是本期消费税增加所致 |
财务费用 | 955,784,000.00 | 1,663,988,000.00 | -42.56% | 主要是本期利息支出减少所致 |
所得税费用 | 393,344,000.00 | 544,658,000.00 | -27.78% | 主要是利润下降影响所致 |
研发投入 | 4,412,167,000.00 | 3,232,080,000.00 | 36.51% | 主要是新项目研发投入增加所致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676,845,000.00 | 15,538,447,000.00 | -37.72% | 主要是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及支付给职工的现金增加所致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918,828,000.00 | -6,912,217,000.00 | 86.90% | 主要是本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639,523,000.00 | -7,558,569,000.00 | -240.76% | 主要是本期增发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所致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7,413,801,000.00 | 1,045,997,000.00 | 608.78% |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营业收入合计 | 90,885,400,000.00 | 100% | 60,502,986,000.00 | 100% | 50.22% |
分行业 | |||||
电子元器件制造业 | 8,287,118,000.00 | 9.12% | 4,790,968,000.00 | 7.92% | 72.97% |
日用电子器件制造业 | 43,132,455,000.00 | 47.46% | 23,380,324,000.00 | 38.64% | 84.48% |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 39,156,624,000.00 | 43.08% | 32,072,086,000.00 | 53.01% | 22.09% |
其他 | 309,203,000.00 | 0.34% | 259,608,000.00 | 0.43% | 19.10% |
分产品 | |||||
二次充电电池及光伏 | 8,287,118,000.00 | 9.12% | 4,790,968,000.00 | 7.92% | 72.97% |
手机部件、组装及其他产品 | 43,132,455,000.00 | 47.46% | 23,380,324,000.00 | 38.64% | 84.48% |
汽车、汽车相关产品及其他产品 | 39,156,624,000.00 | 43.08% | 32,072,086,000.00 | 53.01% | 22.09% |
其他 | 309,203,000.00 | 0.34% | 259,608,000.00 | 0.43% | 19.10% |
分地区 | |||||
中国(包括港澳台地区) | 61,455,046,000.00 | 67.62% | 36,500,364,000.00 | 60.33% | 68.37% |
境外 | 29,430,354,000.00 | 32.38% | 24,002,622,000.00 | 39.67% | 22.61% |
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分行业 | ||||||
日用电子器件制造业 | 43,132,455,000.00 | 40,114,872,000.00 | 7.00% | 84.48% | 98.66% | -6.64% |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 39,156,624,000.00 | 31,508,273,000.00 | 19.53% | 22.09% | 29.15% | -4.40% |
分产品 | ||||||
手机部件、组装及其他产品 | 43,132,455,000.00 | 40,114,872,000.00 | 7.00% | 84.48% | 98.66% | -6.64% |
汽车、汽车相关产品及其他产品 | 39,156,624,000.00 | 31,508,273,000.00 | 19.53% | 22.09% | 29.15% | -4.40% |
分地区 | ||||||
中国(包括港澳台地区) | 61,455,046,000.00 | 51,497,888,000.00 | 16.20% | 68.37% | 82.36% | -6.43% |
境外 | 29,430,354,000.00 | 27,787,030,000.00 | 5.58% | 22.61% | 36.17% | -9.40%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期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分行业、分产品相关数据的变化主要是产品结构变化所致;分地区相关数据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客户结构变化所致。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
投资收益 | -48,447,000.00 | -2.20% | 主要是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损失、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损失、投资理财产品与债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等 | 否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28,360,000.00 | 1.29% | 主要是交易性金融资产及负债公允价值变动等 | 否 |
资产减值 | 213,591,000.00 | 9.69% | 主要是存货跌价损失、合同资产减值损失等 | 否 |
营业外收入 | 144,787,000.00 | 6.57% | 主要是供应商的赔款等 | 否 |
营业外支出 | 156,912,000.00 | 7.12% | 主要是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违约金及赔偿等 | 否 |
其他收益 | 964,288,000.00 | 43.75% | 主要是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等 | 否 |
信用减值损失 | 58,254,000.00 | 2.64% | 主要是坏账损失等 | 否 |
资产处置损失 | 4,062,000.00 | 0.18% | 处置固定资产产生的损失 | 否 |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 | 上年末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21,789,172,000.00 | 9.78% | 14,445,030,000.00 | 7.19% | 2.59% | 无 |
应收账款 | 37,982,499,000.00 | 17.04% | 41,216,427,000.00 | 20.50% | -3.46% | 无 |
合同资产 | 6,473,789,000.00 | 2.90% | 5,346,105,000.00 | 2.66% | 0.24% | 无 |
存货 | 39,686,413,000.00 | 17.81% | 31,396,358,000.00 | 15.62% | 2.19% | 无 |
投资性房地产 | 88,747,000.00 | 0.04% | 94,217,000.00 | 0.05% | -0.01% | 无 |
长期股权投资 | 5,665,143,000.00 | 2.54% | 5,465,588,000.00 | 2.72% | -0.18% | 无 |
固定资产 | 54,315,780,000.00 | 24.37% | 54,584,620,000.00 | 27.15% | -2.78% | 无 |
在建工程 | 10,274,148,000.00 | 4.61% | 6,111,767,000.00 | 3.04% | 1.57% | 无 |
使用权资产 | 1,186,361,000.00 | 0.53% | 945,745,000.00 | 0.47% | 0.06% | 无 |
短期借款 | 11,256,556,000.00 | 5.05% | 16,400,690,000.00 | 8.16% | -3.11% | 无 |
合同负债 | 10,394,981,000.00 | 4.66% | 8,185,888,000.00 | 4.07% | 0.59% | 无 |
长期借款 | 10,198,931,000.00 | 4.58% | 14,745,495,000.00 | 7.34% | -2.76% | 无 |
租赁负债 | 1,066,963,000.00 | 0.48% | 843,286,000.00 | 0.42% | 0.06% | 无 |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资产的具体内容 | 形成原因 | 资产规模 | 所在地 | 运营模式 | 保障资产安全性的控制 | 收益状况 | 境外资产占公司净资产 | 是否存在重大减值 |
措施 | 的比重 | 风险 | ||||||
主要是汽车业务相关资产 | 汽车产业在美国地区的开拓及发展 | 3,393,852,000 | 美国 | 生产与销售 | 财务监督,委托外部审计 | 正常 | 3.80% | 否 |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金融资产 | ||||||||
1.衍生金融资产 | 24,000.00 | -24,0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420,080,000.00 | -183,571,000.00 | 27,391,000.00 | 1,263,900,000.00 | ||||
3.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284,896,000.00 | -1,802,000.00 | 297,567,000.00 | 580,661,000.00 | ||||
4.应收款项融资 | 8,862,340,000.00 | -92,774,000.00 | 1,165,953,000.00 | 9,935,519,000.00 | ||||
5.其他流动资产 | 1,435,461,000.00 | 2,072,192,000.00 | 3,507,653,000.00 | |||||
金融资产小计 | 12,002,801,000.00 | -1,826,000.00 | -276,345,000.00 | 3,563,103,000.00 | 15,287,733,000.00 | |||
金融负债 | ||||||||
1.衍生金融负债 | 57,541,000.00 | -30,186,000.00 | 27,355,000.00 | |||||
2.其他非流动负债 | 36,179,000.00 | 36,179,000.00 | ||||||
金融负债小计 | 93,720,000.00 | -30,186,000.00 | 63,534,000.00 |
其他变动的内容无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是 √ 否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参见“财务报告中的第十节财务报告-七、65.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相关内容。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5,665,143,000.00 | 5,465,588,000.00 | 3.65% |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品种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最初投资成本 | 会计计量模式 | 期初账面价值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报告期损益 | 期末账面价值 | 会计核算科目 | 资金来源 |
境内外股票 | 002217 | 合力泰 | 1,725,000,000.00 | 公允价值计量 | 1,420,080,000.00 | -183,571,000.00 | 1,236,509,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出售深圳市比亚迪电子部品件有限公司股权,对价的75%以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本公司发行179,127,725股进行股份支付,合力泰于2017年5月26日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公司于2018年11月28日交割了11,894,456股,目前公司所持合力泰股数为346,360,994股。 | ||||
境内外股票 | 01337 | 雷蛇 | 13,779,000.00 | 公允价值计量 | 14,593,000.00 | -1,802,000.00 | 12,791,00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自有资金 |
合计 | 1,738,779,000.00 | -- | 1,434,673,000.00 | -1,802,000.00 | -183,571,000.00 | 1,249,300,000.00 | -- | -- | |||
证券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 | 2015年02月13日 | ||||||||||
证券投资审批股东大会公告披露日期 | 2015年04月08日 |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衍生品投资操作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是否关联交易 | 衍生品投资类型 | 衍生品投资初始投资金额 | 起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期初投资金额 | 报告期内购入金额 | 报告期内售出金额 | 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如有) | 期末投资金额 | 期末投资金额占公司报告期末净资产比例 | 报告期实际损益金额 |
银行 | 非关联方 | 否 | 远期 | 3,209,009 | 2,675,508 | 533,501 | 6.57% | 4,533 | |||||
银行 | 非关联方 | 否 | 掉期 | 495,762 | 493,529 | 2,233 | 0.03% | 285 | |||||
银行 | 非关联方 | 否 | 互换 | 35,738 | 35,738 | -3,547 | |||||||
银行 | 非关联方 | 否 | 期权 | 14,400 | 14,400 | 0.18% | 58 | ||||||
合计 | -- | -- | 3,754,909 | 3,204,775 | 550,134 | 6.78% | 1,329 | ||||||
衍生品投资资金来源 | 自有资金 | ||||||||||||
涉诉情况 | 无 | ||||||||||||
衍生品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 | 2021年01月26日 | ||||||||||||
衍生品投资审批股东大会公告披露日期 | 无 | ||||||||||||
报告期衍生品持仓的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 | 1、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均为与基础业务密切相关的简单外汇衍生产品,且该类外汇衍生产品与基础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互匹配,以遵循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 2、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只允许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3、公司已建立《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并对相应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业务流程、信息隔离、风险管理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 |
已投资衍生品报告期内市场价格或产品公允价值变动的情况,对衍生品公允价值的分析应披露具体使用的方法及相关假设与参数的设定 | 外汇衍生品的公允价值变动以公司确定的交割日所在月份的公平市价与合约价格之差额计算。 |
报告期公司衍生品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核算具体原则与上一报告期相比是否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不适用 |
独立董事对公司衍生品投资及风险控制情况的专项意见 | 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围绕公司日常经营需求开展,与公司外汇收支情况紧密联系,以降低外汇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不存在任何风险投机行为。公司已就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出具可行性分析报告,适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能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公司已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有利于加强交易风险管理和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研究、开发、销售及制造锂离子电池及附件 | 15,000万美元 | 12,610,667,000.00 | 3,246,890,000 .00 | 6,468,581,000.00 | 235,706,000.00 | 211,299,000.00 |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汽车及汽车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 438,131万元 | 33,174,062,000.00 | 10,978,239,000.00 | 14,938,446,000.00 | 383,320,000.00 | 350,203,000.00 |
惠州比亚迪电 | 子公司 | 手机零部件的研 | 11,000万美元 | 15,380,510,000.00 | 9,007,579,000.00 | 12,601,567,000.00 | 273,401,000.00 | 336,711,000.00 |
子有限公司 | 发、生产及销售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十七、3.长期股权投资。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一)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本集团主营业务受国内外经济环境变化的影响较为直接,国内外宏观经济及融资环境存在不确定性,如果宏观经济衰退或增速减缓,影响到居民可支配收入水平,行业可能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冲击,进而影响集团主要业务的发展,集团经营将面临宏观经济波动带来的风险。
(二)行业发展风险
目前新能源汽车已成为全球汽车产业发展的大势所趋,集团凭借长期的技术积累和领先的产品优势,在全球新能源汽车领域处于领军地位,新能源汽车业务的发展驱动了集团的快速成长。未来,如果新能源汽车产业整体发展不及集团预期,或其他因素影响到汽车产业的发展趋势,则集团新能源汽车业务也将受到不利影响。
(三)市场竞争风险
本集团主营业务所处行业均是充分竞争的行业,在国内外市场面临着激烈的市场竞争。如果未来集团不能继续保持或提升产品竞争力,集团将面临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的风险。
(四)政策变化的风险
新能源汽车作为解决空气污染和能源紧缺的最佳方案,国家及地方政府陆续出台了一系列产业政策和补贴政策,以支持新能源汽车行业的持续发展。未来若相关政策发生变化或调整,可能会影响集团享受政策或补贴的水平,短期内将可能对本集团主营业务的盈利产生一定影响。
(五)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集团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包括钢材、塑胶及其他金属原材料,如锂、钴等,原材料价格的波动会直接影响集团主营业务的生产成本,进而对集团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六)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的风险
目前国内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已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截止本报告日,本集团的各业务板块的生产经营已经恢复正常,但海外疫情依旧严重,国内疫情也尚未摆脱二次爆发的风险。若新冠肺炎疫情再度爆发,集团生产经营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影响,本公司将继续密切关注疫情的发展情况,及时评估与积极应对其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方面的影响。
面对上述风险,集团将通过密切跟踪宏观经济、产业政策、行业发展和疫情形势的最新动态,把握投资和扩张节奏并适时调整经营策略,确保集团经营的效率和效果。同时,集团将通过加强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提升各业务相关产品的综合竞争力,巩固并维持行业领先地位。原材料方面,集团将通过对上游的战略布局和生产过程中的成本优化巩固成本优势,最大程度的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给集团造成的影响。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0年度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45.72% | 2021年06月08日 | 2021年06月09日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1-075,《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44.85% | 2021年06月16日 | 2021年06月17日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1-081,《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类型 | 日期 | 原因 |
杨冬生 | 职工代表监事 | 离任 | 2021年03月25日 | 杨冬生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职工代表监事职务 |
唐梅 | 职工代表监事 | 被选举 | 2021年03月25日 | 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投票表决,补选唐梅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
杨冬生 | 副总裁 | 任免 | 2021年03月29日 | 被聘任为公司副总裁 |
周亚琳 | 副总裁 | 任免 | 2021年03月29日 | 被聘任为公司副总裁 |
三、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15年6月23日,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人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大宗交易购买的方式完成股票购买,购买均价
55.71元/股,购买数量3,259.061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32%。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建立和完善了员工与公司的利益共享机制,有效调动公司管理层和员工的积极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提高公司的凝聚力和竞争力,实现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从而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更持久的回报。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5年4月28日、2015年6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公司该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锁定期为自完成股票购买并发布公告之日起12个月,即2015年6月24日至2016年6月23日;存续期不超过24个月,即2015年6月16日至2017年6月15日止。根据《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经员工持股计划全体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该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2017年6月15日,经全体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延期一年即2017年6月16日至2018年6月15日止。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7年6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2018年6月14日,经全体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及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延期三年即2018年6月16日至2021年6月15日止,由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受托管理的“国联比亚迪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继续持有公司股票。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8年6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0年12月12日,公司发布《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持有300,000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01%。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0年12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1年6月15日,公司发布《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终止的公告》,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已届满,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全部出售完毕。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1年6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 是 □ 否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排放浓度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排放总量 | 核定的排放总量 | 超标排放情况 |
比亚迪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 VOCs | 有组织排放 | 21 | 厂房楼顶 | 1.9858mg/m3 |
3.693t | 126t | 无 | |||||||
比亚迪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 苯 | 有组织排放 | 21 | 厂房楼顶 | 0 mg/m3 |
0t | 1.2t | 无 | |||||||
比亚迪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 苯系物 | 有组织排放 | 21 | 厂房楼顶 | 0.0035 mg/m3 |
0.00524t | 12t | 无 | |||||||
比亚迪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 苯乙烯 | 有组织排放 | 21 | 厂房楼顶 | 0mg/m3 |
0t | 1.2t | 无 | |||||||
比亚迪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 二甲苯 | 有组织排放 | 21 | 厂房楼顶 | 0.00182mg/m3 |
0.0028t | 2.4t | 无 |
比亚迪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 COD | 有组织排放 | 1 | 宝龙工业废水处理站(排放口编号LDDW001) | 6.5mg/L | 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 | 0.01545t | 1.323t | 无 |
比亚迪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 氨氮 | 有组织排放 | 1 | 宝龙工业废水处理站(排放口编号LDDW001) | 0.219mg/L | 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 | 0.000476t | 1.47t | 无 |
比亚迪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 甲苯 | 有组织排放 | 21 | 厂房楼顶 | 0.0008mg/m3 |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 0.001t | 2.4t | 无 |
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 | VOCs | 有组织排放 | 10 | B1、B2、B10厂房楼顶 | 0.933mg/m3 |
0.641t | 61.2t | 无 | |||||||
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 | 非甲烷总烃 | 有组织排放 | 10 | B1、B2、B10厂房楼顶 | 4.8525mg/m3 |
3.5052t | 61.2t | 无 | |||||||
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 | 碳酸酯类 | 有组织排放 | 10 | B1、B2、B10厂房楼顶 | 0mg/m3 |
0t | 3.06t | 无 | |||||||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坑梓) | COD | 有组织排放 | 1 | 坑梓工业废水处理站 | 6.5mg/L | GB3838-2002V类水 | 0.002467t | 0.98t | 无 |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坑梓) | 氨氮 | 有组织排放 | 1 | 坑梓工业废水处理站 | 0.068mg/L | GB3838-2002V类水 | 0.00002t | 0.05t | 无 |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深圳坪山工业园) | COD | 有组织排放 | 1 | 坪山工业水站排口 | 16.67mg/L |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 | 0.2344t | 5.21t | 无 |
标准GB/T 31962-2015 | |||||||||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深圳坪山工业园) | 氨氮 | 有组织排放 | 1 | 坪山工业水站排口 | 2.782mg/L |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 | 0.0324 | 0.5789t | 无 |
南京市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 颗粒物 | 有组织排放 | 29 | 南京工业园 | 0.139kg/h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2中二级标准 | 0.083t | 10.422t | 无 |
南京市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 VOCs | 有组织排放 | 29 | 南京工业园 | 0.0335kg/h | DB32/2862-2016《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 | 0.02t | 1.817t | 无 |
南京市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 COD | 有组织排放 | 1 | 厂区西南角 | 112.5mg/L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 | 2.88t | 17.05t | 无 |
南京市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 NH3-N | 间歇式 | 1 | 厂区西南角 | 25.2mg/L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 | 0.64t | 1.47t | 无 |
西安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 | COD | 间歇式 | 1 | 工业综合污水站 | 22.33mg/L | 《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 | 2.983t | -- | 无 |
西安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 | NH3-N | 间歇式 | 1 | 工业综合污水站 | 0.3305mg/L | 《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 | 0.041t | -- | 无 |
西安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 | COD | 间歇式 | 1 | 生活污水站 | 32.33mg/L | 《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 | 6.78t | -- | 无 |
西安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 | NH3-N | 间歇式 | 1 | 生活污水站 | 11.6555mg/L | 《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 | 2.213t | -- | 无 |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高新厂) | COD | 间歇式 | 1 | 北区工业污水排放口 | 71.83mg/L | 《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 | 9.38t | 91.64t | 无 |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高新厂) | NH3-N | 间歇式 | 1 | 北区工业污水排放口 | 5.853mg/L | 《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 | 0.708t | 8.25t | 无 |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高新厂) | COD | 间歇式 | 1 | 东口生活污水排放 | 73.5 mg/L | 《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 4.978t | 91.64t | 无 |
口 | 二级标准 | ||||||||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高新厂) | NH3-N | 间歇式 | 1 | 东口生活污水排放口 | 6.51 mg/L | 《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 | 0.432t | 8.25t | 无 |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高新厂) | COD | 间歇式 | 1 | 南口生活污水排放口 | 43.67mg/L | 《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 | 10.952t | 91.64t | 无 |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高新厂) | NH3-N | 间歇式 | 1 | 南口生活污水排放口 | 2.634 mg/L | 《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 | 0.585t | 8.25t | 无 |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户县) | COD | 间歇式 | 1 | 工业综合污水站 | 104.33mg/L | 《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 | 24.135t | 270 t | 无 |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户县) | NH3-N | 间歇式 | 1 | 工业综合污水站 | 1.737mg/L | 《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 | 0.436t | 24 t | 无 |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户县) | COD | 间歇式 | 1 | 生活综合污水站 | 31.833 mg/L | 《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 | 14.784t | 270t | 无 |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户县) | NH3-N | 间歇式 | 1 | 生活综合污水站 | 4.495 mg/L | 《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 | 2.76t | 24t | 无 |
商洛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 | COD | 有组织排放 | 1 | 厂区东北角 | 16.39mg/L |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太阳电池排放标准 | 6.77t | 164.38t | 无 |
商洛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 | 氨氮 | 有组织排放 | 1 | 厂区东北角 | 0.29 mg/L |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太阳电池排放标准 | 0.14t | 9.25t | 无 |
上海比亚迪有限公司 | 氮氧化物 | 有组织排放 | 1 | 锅炉房顶 | 17.8mg/ m3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872018 50mg/m3 | 0.11626 t | 21.56t | 无 |
惠州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 | COD | 城市污水处理厂 | 1 | 惠州一期废水处理站总排口 | 8mg/L |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中表2标准(锂离子/锂电池)、广东省地方标准《电镀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1597-2015)中表1规定的水污染物 | 1.0022t | 30.086t | 无 |
排放限值、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 | |||||||||
惠州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 | 氨氮 | 城市污水处理厂 | 1 | 惠州一期废水处理站总排口 | 0.314mg/L |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中表2标准(锂离子/锂电池)、广东省地方标准《电镀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1597-2015)中表1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 | 0.042t | 5.25t | 无 |
惠州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 | 总氮 | 城市污水处理厂 | 1 | 惠州一期废水处理站总排口 | 11.95mg/L |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中表2标准(锂离子/锂电池)、广东省地方标准《电镀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1597-2015)中表1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 | 1.4771t | -- | 无 |
惠州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 | 总磷 | 城市污水处理厂 | 1 | 惠州一期废水处理站总排口 | 0.24mg/L |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中表2标准(锂离子/锂电池)、广东省地方标准《电镀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1597-2015)中表1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广东省地 | 0.0274t | -- | 无 |
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 | |||||||||
惠州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 | 硫酸雾 | 有组织排放 | 1 | 一期工业园内 | 0 | 广东省地方标准《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规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0 | -- | 无 |
惠州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 | 颗粒物 | 有组织排放 | 1 | 一期工业园内 | 0 | 广东省地方标准《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规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0 | -- | 无 |
惠州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 | COD | 城市污水处理厂 | 1 | 三期工业园废水处理站处理后总排口 | 8mg/L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标准、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广东省地方标准《电镀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1597-2015)中表2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 1.236t | 66.75t | 无 |
惠州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 | COD | 城市污水处理厂 | 1 | 一期工业园C5废水处理站处理后总排口 | 6mg/L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标准、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 | 0.5832t | 66.75t | 无 |
惠州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 | 氨氮 | 城市污水处理厂 | 1 | 一期工业园C5废水处理站处理后总排口 | 0.0285mg/L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标准、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 | 0.0028t | 8.26t | 无 |
惠州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 | 氨氮 | 城市污水处理厂 | 1 | 三期工业园废水处 | 0.129mg/L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 0.0202t | 8.26t | 无 |
理站处理后总排口 | V类标准、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广东省地方标准《电镀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1597-2015)中表2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 ||||||||
惠州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 | 总氮 | 城市污水处理厂 | 1 | 一期工业园C5废水处理站处理后总排口 | 0.815mg/L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标准、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 | 0.0796t | -- | 无 |
惠州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 | 总氮 | 城市污水处理厂 | 1 | 三期工业园废水处理站处理后总排口, | 0.78mg/L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标准、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广东省地方标准《电镀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1597-2015)中表2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 0.0617t | -- | 无 |
惠州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 | 总磷 | 城市污水处理厂 | 1 | 三期工业园废水处理站处理后总排口 | 0.03mg/L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标准、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广东省地方标准《电镀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1597-2015)中表2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 0.0047t | -- | 无 |
惠州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 | 总磷 | 城市污水处理厂 | 1 | 一期工业园C5废水 | 0.01mg/L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 0.001t | -- | 无 |
处理站处理后总排口 | V类标准、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 | ||||||||
惠州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 | 硫酸雾 | 高空排放 | 42 | 一期、三期工业园内 | 0.0165mg/m3 |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 0.083t | -- | 无 |
惠州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 | 颗粒物 | 高空排放 | 68 | 一期、三期工业园内 | 0 |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 0 | -- | 无 |
惠州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 | 非甲烷总烃 | 高空排放 | 25 | 一期、三期工业园内 | 4.575mg/m3 |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 12.56t | -- | 无 |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 | COD | 城市污水处理厂 | 1 | 二期工业园废水处理站处理后总排口 | 5mg/L | 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中表2标准(锂离子/锂电池)、《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V类标准 | 0.2278t | 19.29t | 无 |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 | 氨氮 | 城市污水处理厂 | 1 | 二期工业园废水处理站处理后总排口 | 0.648mg/L | 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中表2标准(锂离子/锂电池)、《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V类标准 | 0.0203t | -- | 无 |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 | 总氮 | 城市污水处理厂 | 1 | 二期工业园废水处理站处理后总排口 | 1.23mg/L | 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 | 0.0416t | -- | 无 |
中表2标准(锂离子/锂电池)、《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V类标准 | |||||||||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 | 总磷 | 城市污水处理厂 | 1 | 二期工业园废水处理站处理后总排口 | 0.03mg/L | 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中表2标准(锂离子/锂电池)、《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V类标准 | 0.001t | -- | 无 |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 | 硫酸雾 | 高空排放 | 3 | 二期工业园内 | 0 | 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 0 | -- | 无 |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 | 颗粒物 | 高空排放 | 7 | 二期工业园内 | 1.3mg/m3 | 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 0.05t | -- | 无 |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 | 非甲烷总烃 | 高空排放 | 1 | 二期工业园内 | 2.42mg/m3 | 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 0.11t | -- | 无 |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在符合排放标准的基础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进一步减少因生产带来的环境噪声影响及废水废气排放,对部分噪声排放设备及废水废气处理设施进行改造;多个工业园持续进行锅炉低氮改造,有效降低锅炉废气含氮量,环境保护效益明显;长沙、西安等园区对废水处理站进行改造;对噪声排放设备进行隔声处理;长沙、韶关、大连等工业园区开展一企一策,减少污染物的排放;惠州、韶关等园区持续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减少能源消耗及污染物的排放;各工业园产生的生产污水和生活污水均进入相应的废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后达标排放,废气经废气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 公司积极建立健全环保管理体系,完善落实环保管理规章制度,针对易造成环境污染生产的工艺重点管控,保证排放口污染物浓度达标,编制更新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处理方案,加强对生产污染物排放与监测工作的监管,保证按证排污,建设环境友好企业。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根据国家环保“三同时”制度及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项目均依法取得项目环境批复,项目及相关配套环保设施通过环保验收,且取得相关排污许可证并定期取样监测,监测结果全部达标。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多个工业园已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并在环保局备案,每3年更新一次。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委托第三方进行环境监测。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因环境问题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况。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环保部第31号令)的相关规定,公司各主要工业园所在地区的环保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为:比亚迪精密制造有限公司、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南京市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西安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商洛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惠州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惠州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上海比亚迪有限公司。公司已在官网中设置“环境信息公开”栏目,定时公开各主要工业园重点排污子公司的环境信息,以推动公众参与监督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其中上海比亚迪有限公司已在政府网站定时公开污染物排放信息,接受公众参与监督环保工作。
其他环保相关信息无
二、社会责任情况
1、精准扶贫规划
比亚迪以承担企业社会责任,助力国家打赢脱贫攻坚战为目标。主要依托比亚迪慈善基金会与各级子公司联合行动,结合企业自身特色与优势,致力于教育扶贫、健康扶贫、产业扶贫等精准扶贫工作。
2、半年度精准扶贫概要
2021年上半年,比亚迪积极开展精准扶贫工作,累计捐赠322.4万元。
在支持教育方面,累计捐赠210.3万。为安徽芜湖电联工业学校、北京大学深圳研究院、深圳亚迪学校3所学校捐设奖学奖教资金,奖励优秀师生;
在扶贫济困方面,捐赠95万元扶贫物资。为广西河池捐赠2辆C6新能源车以及配套充电桩,用于开展扶贫工作;
在养老帮扶方面,累计捐赠17.1万。为西安贫困地区老年人捐赠烟感器以及安徽无为126位老人提供养老金,保障老人的老年生活;
此外,比亚迪在深圳疫情复燃之际,第一时间捐赠价值超1220万元的防疫物资,支援抗疫最前线,助力保障深圳人民的安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半年度财务报告是否已经审计
□ 是 √ 否
公司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董事会对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八、诉讼事项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其他诉讼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万元) |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1、深圳富泰宏精密工业有限公司等和本公司及部分下属子公司之间的侵权诉讼-人民币 | 650.7 | 否 | 状书往来阶段 | 暂无审理结果 | 暂无审理结果 | 不适用 | |
2. 苏州新大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下称“苏州新大生”)与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下称“比亚迪汽车销售”)的销售款项纠纷-人民币 | 666 | 否 | 结案 | 判决苏州新大生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偿还比亚迪汽车销售业务款项9,983,273.44元及利息 | 终本执行 | 不适用 | |
3. 南通大生比亚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下称“南通大生”)公司与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下称“比亚迪汽车销售”)的销售款项纠纷-人民币 | 1,019 | 否 | 结案 | 判决南通大生偿还比亚迪汽车销售业务款14,182,372元及自2013年9月18日起至付款之日的利息。 | 终本执行 | 不适用 | |
4.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下称"比亚迪汽车")和山西利民机电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山西利民")的购销合同纠纷-人民币 | 1,971.74 | 否 | 执行中 | 2012年9月28日二审判决,比亚迪汽车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山西利民支付货款4,877,078.85元,双方所付金额相抵后,山西利民赔偿比亚迪汽车各项经济损失14,840,300元。一审诉讼费161,543元,反诉费70,902元,由比亚迪汽车负担61,543元,山西利民负担170,902元,二审诉讼费231,760元,由比亚迪汽车负担23,176元,山西利民负担208,584元。因山西利民未能履行终审判决书,比亚迪汽车已申请强制执行并被受理,该案件已进入执行程序。 | 正在执行 | 不适用 |
5、惠州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下称“惠州比亚迪”)与爱佩仪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下称"香港爱佩仪")和爱佩仪光电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下称"深圳爱佩仪")购销合同纠纷-人民币 | 1,021 | 否 | 执行 | 1、香港爱佩仪向惠州比亚迪支付1,621,365美元;2、香港爱佩仪向惠州比亚迪实业支付逾期利息损失人民币9,956,153.92元;3、香港爱佩仪支付惠州比亚迪实业一审案件受理费83,086.99元、财产保全费人民币5,000元。 | 正在执行 | 不适用 | |
6. 商洛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下称"商洛比亚迪")和Solar Power Utility Holdings Limited(下称"香港SPU")的购销合同纠纷-美元 | 449.94 | 否 | 结案 | 香港SPU应向商洛比亚迪1、支付4,499,437.65美元;2、按8%年利率支付自2011年8月23日起至实际支付日止的利息;3、支付相关诉讼费用:2012年12月17日,商洛比亚迪向香港高院正式提起对香港SPU的破产清算申请,要求香港SPU偿还4,613,521.73美元及81,629.73港币(包括货款、利息及诉讼费用)对方未履行判决,后我司申请对方破产,经管理人查对方无可供执行财产。 | 终本执行 | 不适用 | |
7.上海千乘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下称"上海千乘")诉上海比亚迪电动车有限公司(下称"上海比亚迪")、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 | 30,240 | 否 | 结案 | 双方一致确认通过调解解决本案纠纷。 | 调解结案 | 不适用 |
1、深圳富泰宏精密工业有限公司等和本公司及部分下属子公司之间的侵权诉讼
2007年6月11日,深圳富泰宏精密工业有限公司、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作为原告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以下简称“高等法院”)起诉,指控本公司、比亚迪香港、金菱环球有限公司、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领裕国际有限公司、天津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比亚迪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使用声称自原告处非法获得的机密资料,并凭借原告若干雇员的协助直接或间接利诱并促使原告的多名前雇员(部分其后受雇于被告)违反其与前雇主(原告)之间的合约及保密责任,而向被告披露其在受雇于原告期间获得的机密资料。此外,原告提出被告知悉或理应知悉该等资料的机密性,但仍准许或默许不当使用该资料而建立了一个与原告极度相似的手机生产系统。原告于2007年10月5日中止该起诉,并于同日基于类似事实及理由作为原告向高等法院提起新诉讼,要求判令被告禁止继续使用或利用原告的机密资料;交付其占有、管理和使用原告的所有文件材料;向原告交付其通过机密资料所获得的收益;支付损害赔偿(包括机密资料的估计成本人民币2,907,000元,以及原告因其承担机密资料的保密责任而应向其它当事人支付的赔偿金人民币3,600,000元,以及丧失商业机会,有关损失金额有待估计),以及惩罚性损害赔偿,利息,其他法律救济和费用。2007年11月2日,本公司及比亚迪香港递交搁置上述法律诉讼的申请。2008年6月27日,高等法院作出判决驳回了搁置
申请。2009年9月2日,上述原告更改其起诉状,增加富士康精密组件(北京)有限公司作为原告。2009年10月2日,被告对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富士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富泰宏精密工业有限公司、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提起反诉,对该等公司自2006年以来利用不合法手段干涉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经营、共谋行为、书面及口头诽谤,导致经济损失的行为提出如下诉讼请求:本公司请求法院颁布禁令禁止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富士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广播、发表及促使发表针对本公司的言论或任何抵毁本公司的类似文字;要求判令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赔偿由于书面及口头诽谤而产生的损失(包括加重赔偿和惩罚性赔偿);要求判令富士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赔偿由于书面诽谤而产生的损失(包括加重赔偿和惩罚性赔偿);要求判令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富士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富泰宏精密工业有限公司、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赔偿非法干涉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造成的损失、共谋行为造成的损失、利息、诉讼费用以及其他济助方式。 2010年1月21日,原告基于没有合理的诉讼因由等原因,向法庭申请剔除被告反诉书中的部分段落内容。2010年8月24日,法庭作出判决,驳回原告的剔除申请。2010年9月28日,原告针对前述判决提出上诉申请。2010年12月31日,法庭批准该上诉申请。针对该上诉申请,法庭于2011年9月16日和2012年5月24日进行了聆讯,2012年6月20日,法庭宣布判决,驳回上诉方关于剔除请求的上诉。
2012年1月30日,原告向高等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其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去请求函,拷贝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保存的移动硬盘里的资料。2012年4月13日,被告对该申请进行回复:除了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去请求函外,还要求一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和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并且通过它们向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和北京九州世初知识产权司法鉴定中心发去请求函,请求上述机关或单位协助调取或披露与本案密切相关的当事人电脑、移动硬盘副本和案件卷宗等证据材料。2012年10月11日,香港高等法院决定推迟原定于2012年10月18日关于以上申请的聆讯,时间另行决定。
2013年6月6日,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富士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富泰宏精密工业有限公司、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反诉被告)就被告反诉提出答辩,辩称被控的干涉被告经营及共谋行为依中国大陆法律不可诉,而被控的书面及口头诽谤为依台湾法律所实施的法定披露,因此被告对其的反诉不成立;2013年6月27日,被告向高等法院申请针对反诉被告的答辩进行反驳,2013年7月4日,法庭将原定于2013年7月5日针对该申请的聆讯推迟至2013年10月15日,并要求被告于42天内(法庭假期不计算在内)将其起草的答辩状提交反诉被告;2013年10月15日,被告律师将起草的答辩状提供给反诉被告;2013年11月22日,香港高等法院准予被告于12月6日前就反诉被告的答辩状提交正式答复,同时确定双方于120天内交换证据清单;2013年12月6日,被告向法院正式提交对反诉被告答辩的回复。2014年3月21日,双方共同向法院提交同意通知,要求自法庭决定之日起延期84天交换证据清单,2014年3月24日,法庭准予延期。 2014年7月4日双方互换证据清单。
本集团目前已拥有多项专利,具有独立的技术;深圳富泰宏精密工业有限公司、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富士康精密组件(北京)有限公司等公司对本公司及下属公司的已经确定的索赔金额较小,对本公司的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苏州新大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与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的销售款项纠纷
2013年9月23日,比亚迪汽车销售作为原告,向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苏州新大生支付其对比亚迪汽车销售的汽车销售相关业务款项6,662,880元。法院已受理该案,2014年3月变更诉讼请求为要求苏州新大生支付其对比亚迪汽车销售的汽车销售相关业务款项9,983,273.44元。2014年9月23日已开庭审理,并于2014年10月31日做出一审判决,判决苏州新大生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偿还比亚迪汽车销售业务款项9,983,273.44元及利息。该一审判决已经于2015年1月15日生效。比亚迪汽车销售于2015年1月26日已申请强制执行。2015年5月,法院终本执行裁定。
2018年3月,由于暂未发现对方财产信息,执行中止,待发现对方财产信息后再行启动执行程序。
2020年1月,重新申请启动执行程序后,由于暂未发现对方财产信息,执行中止,待发现对方财产信息后再行启动执行程序。
该纠纷涉案金额较小,对本公司经营与财务状况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3、南通大生比亚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与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的销售款项纠纷
2013年9月23日,比亚迪汽车销售作为原告,向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南通大生支付其对比亚迪汽车销售的汽车销售相关业务款项10,191,340元。法院已受理该案,2014年3月变更诉讼请求为要求南通大生支付其对比亚迪汽车销售的汽车销售相关业务款项14,071,145.03 元,法院判决南通大生偿还14,182,372元及自2013年09月18日起至付款之日的利息,比亚迪汽车销售已申请强制执行。2014年10月,法院终本执行。2018年3月,由于暂未发现对方财产信息,执行中止,待发现对方财产信息后再行启动执行程序。2020年1月,重新申请启动执行程序后,由于暂未发现对方财产信息,执行中止,待发现对方财产信息后再行启动执行程序。
该纠纷涉案金额较小,对本公司经营与财务状况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4、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和山西利民机电有限责任公司的购销合同纠纷
2009年9月15日,比亚迪汽车作为原告因产品质量纠纷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山西利民赔偿“三包”旧件排气管的经济损失人民币9,638,215.61 元,原告库房内的“三包”旧件排气管由原告按废旧物资处理,并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的三元催化剂的经济损失10,079,163.24 元,并承担该案件的诉讼费。
2009年11月12日,山西利民对比亚迪汽车提起反诉,要求比亚迪汽车支付货款人民币16,423,500.09 元及自2008年2月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迟延付款利息损失,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2010年5月24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山西利民赔偿比亚迪汽车“三包”旧件排气管的经济损失人民币9,638,215.61元;比亚迪汽车库房内的“三包”旧件排气管由山西利民自行拉走,逾期不拉走,则由比亚迪汽车按废旧物资自行处理;山西利民赔偿比亚迪汽车三元催化剂的经济损失人民币10,079,163.24元;比亚迪汽车向山西利民支付货款人民币4,833,140.8元。上述双方数额抵消后,山西利民赔偿比亚迪汽车各项的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4,884,238.05元。案件诉讼费人民币161,543元,反诉费人民币70,902元,由比亚迪汽车负担人民币61,543元,山西利民负担人民币170,902元。
2010年6月9日,一审被告山西利民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驳回比亚迪汽车的全部诉讼请求,由比亚迪汽车向其支付货款及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6,423,500.09元及逾期利息,并承担该案全部诉讼费用。
2010年9月8日,该案件第二次开庭(二审第一次开庭)。2011年7月8日,该案件第三次开庭(二审第二次开庭)。
2012年9月28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西民三初字第66号民事判决书第一、二、三、五项;变更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西民三初字第66号民事判决书第四项为:比亚迪汽车向山西利民支付货款4,877,078.85元。双方所付金额相抵后,山西利民赔偿比亚迪汽车各项经济损失14,840,300元。一审诉讼费161,543元,反诉费70,902元,由比亚迪汽车负担61,543元,山西利民负担170,902元,二审诉讼费231,760元,由比亚迪汽车负担23,176元,山西利民负担208,584元。因山西利民未能履行终审判决书,比亚迪汽车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被受理,该案件已进入执行程序,目前仍在执行当中。
本案涉及的诉讼标的金额较小,在上述纠纷发生后,山西利民已经不再为本集团供货且本集团已经重新选择供货商,因此,该诉讼对本公司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5、惠州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与爱佩仪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和爱佩仪光电技术(深圳)有限公司购销合同纠纷
2013年10月8日,惠州比亚迪作为原告,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香港爱佩仪和深圳爱佩仪偿还拖欠货款1,621,365.00美元(按6.1415:1汇率计算,折合人民币9,957,613.15元),以及赔偿逾期付款损失人民币253,836.16元。
2014年1月22日,香港爱佩仪向中院提交反诉状,请求法院判决惠州比亚迪向其支付物料货款人民币9,681,482.34元,以及逾期付款违约金452,609.28元,两项合计10,134,091.62元。深圳中院于2014年4月受理了香港爱佩仪的反诉,并于2014年5月12日开庭对本诉及反诉进了合并审理。深圳中院于2017年5月11日下达了一审判决,支持了惠州比亚迪的诉请,要求香港爱佩仪在15日内支付1,621,365.00美元的货款,赔偿逾期付款损失,并承担所有诉讼费用。香港爱佩仪于2017年6月1日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改判由惠州比亚迪向香港爱佩仪支付物料货款人民币9,681,482.34元以及逾期付款违约金。2018年10月18日二审判决。2018年11月30日,深圳中院受理比亚迪执行申请,目前该案仍在执行中。
本案涉及的诉讼标的金额较小,该诉讼对本公司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6、商洛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和Solar Power Utility Holdings Limited.的购销合同纠纷
2011年8月23日,商洛比亚迪作为原告因合同纠纷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以下简称“香港高院”)提起诉讼,请
求判令被告香港SPU公司赔偿其损失共计4,499,437.63美元(其中,3,550,000美元为合同约定的标的价款;949,437.63美元为原告因被告违约另行以高价购买替代硅片,而对原告所造成的价格差异损失),或由被告退还原告之前已支付的3,550,000美元(如前述价格差异损失未获得香港高院支持);同时还要求被告承担相应的利息损失、费用和/或其他救济责任。2011年9月30日,商洛比亚迪就前述请求,向香港高院提出简易判决申请,要求进行简易判决。香港高院于2012年5月8日开庭审理该申请,并作出裁决:1、本案进入普通程序;2、SPU部分赔偿商洛比亚迪50%律师费用(后经双方协商确定为HK70,000)等。2012年6月7日商洛比亚迪向香港高院提出中期付款(interim payment)申请,要求香港SPU公司先期返还未交付的85%硅片价值3,017,500美元。香港高院于2012年8月17日就中期付款申请进行了开庭审理,并当庭下达口头命令:1、香港SPU公司应于命令下达之日起28日内向商洛比亚迪支付1,700,000美元;2、香港SPU公司应承担商洛比亚迪因中期付款申请所花费的所有费用。2012年10月12日,因香港SPU公司到期未能履行中期付款命令, 商洛比亚迪向香港SPU公司发出法定要求偿债书(STATUTORY DEMAND),要求香港SPU 公司在偿债书送达之日起21日内向商洛比亚迪支付1,700,000美元,否则,商洛比亚迪将向法院提起对香港SPU公司进行清算的申请。2012年10月29日商洛比亚迪向香港高院申请进行除权判决(unlessorder),香港高院于2012年11月2日下达命令:如果香港SPU不能在7日内向商洛比亚迪支付1,700,000美元,其所有针对本案的抗辩及反请求将均不予以支持,高院将下达裁决要求香港SPU向商洛比亚迪支付4,499,437.65美元及利息和相关费用。2012年12月13日高院下达最终裁决(Judgment): 香港SPU应向商洛比亚迪1、支付4,499,437.65美元;2、按8%年利率支付自2011年8月23日起至实际支付日止的利息;3、支付相关诉讼费用。2012年12月17日,商洛比亚迪向香港高院正式提起对香港SPU的破产清算申请,要求香港SPU偿还4,613,521.73美元及81,629.73港币(包括货款、利息及诉讼费用)。香港高院于2013年2月20日对该申请进行了审理,并下达了对香港SPU的清算命令。后经两次债权人会议,选定了正式清算人,经破产管理人查询,对方无可供执行财产,本案暂停。
本案涉及的诉讼标的金额较小,且诉讼系由于其他当事人侵害本公司下属公司的权益的原因引起,因此,该诉讼对本公司本次发行及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均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7. 上海千乘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上海比亚迪电动车有限公司的服务合同纠纷
2018年11月4日,上海千乘作为原告,因广告服务合同纠纷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上海比亚迪支付服务费人民币241,592,516元,支付违约金60,813,050元以及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各项暂合计302,405,566元。2018年12月7日,公司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认为该案应当由广东省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审理。2018年12月20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就此作出了(2018)沪民初10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发行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2019年1月2日,公司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请求撤销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2018)沪民初100号民事裁定书,并将案件移送至广东省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审理。2019年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作出(2019)最高法民辖终6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2019年6月27日,上海千乘申请追加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亚迪销售公司”)、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亚迪工业公司”)作为本案共同被告。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4月25日、2019年5月17日、2019年8月22日,2019年10月9日、2020年1月16日、2020年3月31日共进行六次听证。该案件于2020年5月21日进行了第一次正式开庭审理,于2020年7月24日进行第七次听证。2021年6月10日,原告以各方已经达成调解意向为由,申请撤回对上海比亚迪、比亚迪销售公司、比亚迪工业公司的起诉,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予以准许。
2021年6月16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针对本案出具《民事调解书》(2018沪民初100号),上海千乘与比亚迪销售公司达成协议,双方一致确认通过调解解决本案纠纷,已调解结案。该诉讼对本公司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九、处罚及整改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重大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 适用 □ 不适用
经查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等主要信用信息系统,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传福先生不存在违法失信的情况。
十一、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重大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重大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是 √ 否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与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控股子公司Golden Link Worldwide Limited(以下简称“Golden Link”)于2021年4月8日签署了关于认购AGICFUND II L.P.基金份额的认购协议。Golden Link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1.2亿美元。公司独立董事蔡洪平先生通过其家族信托实际控制AGIC GP II Limited。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三)款规定,上述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2)为促进公司及参股公司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的业务共同发展,公司将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在比亚迪汽车金
融办理股东存款业务的额度上限调整增加至人民币200亿元整,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2021年6月8日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3月28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中国金融机构存款基准利率加上上浮幅度(上浮幅度由双方依据市场利率、融资成本、市场回报率等综合因素协商确定)计付存款利息。比亚迪汽车金融为本公司联营合营企业,本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周亚琳女士担任比亚迪汽车金融董事长之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三)款规定,上述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重大关联交易临时报告披露网站相关查询
临时公告名称 | 临时公告披露日期 | 临时公告披露网站名称 |
关于参与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2021年04月09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关于调整增加公司在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办理存款业务的额度上限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2021年03月30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十二、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租赁情况说明详见“财务报告-十六.其他重要事项2.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租赁项目。
2、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 | 反担保情况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 | 是否为关联方 |
完毕 | 担保 | |||||||||
深圳腾势汽车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0日 | 25,500 | 2021年6月30日(注2) | 25,50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已提供反担保 | 不适用 | 否 | 是 |
深圳腾势汽车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0日 | 50,000 | 2021年6月30日(注2) | 6,302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已提供反担保 | 不适用 | 否 | 是 |
天津宏迪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0日 | 30,000 | 2021年6月30日(注2) | 14,323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已提供反担保 | 不适用 | 否 | 是 |
天津宏迪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0日 | 35,000 | 2021年6月30日(注2) | 14,236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已提供反担保 | 不适用 | 否 | 是 |
天津宏迪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0日 | 10,000 | 2021年6月30日(注2) | 7,913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已提供反担保 | 不适用 | 否 | 是 |
天津宏迪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0日 | 30,000 | 2021年6月30日(注2) | 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已提供反担保 | 不适用 | 否 | 是 |
天津宏迪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0日 | 66,385 | 2021年6月30日(注2) | 57,759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已提供反担保 | 不适用 | 否 | 是 |
中冶瑞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0日 | 10,000 | 2019年1月11日 | 7,50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已提供反担保 | 6年 | 否 | 是 |
储能电站(湖北)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0日 | 3,500 | 2019年2月1日 | 1,091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已提供反担保 | 7年 | 否 | 是 |
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0日 | 10,000 | 2020年9月10日 | 10,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已提供反担保 | 3年 | 否 | 是 |
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0日 | 16,000 | 2020年9月11日 | 16,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已提供反担保 | 3年 | 否 | 是 |
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0日 | 28,000 | 2020年9月18日 | 28,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已提供反担保 | 3年 | 否 | 是 |
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0日 | 6,000 | 2020年9月29日 | 6,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已提供反担保 | 3年 | 否 | 是 |
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0日 | 8,000 | 2020年10月20日 | 8,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已提供反担保 | 3年 | 否 | 是 |
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0日 | 100,000 | 2020年10月28日 | 16,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已提供反担保 | 3年 | 否 | 是 |
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0日 | 8,000 | 2020年10月29日 | 8,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已提供反担保 | 4年 | 否 | 是 |
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0日 | 32,000 | 2020年11月27日 | 32,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已提供反担保 | 4年 | 否 | 是 |
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0日 | 40,000 | 2020年12月21日 | 10,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已提供反担保 | 4年 | 否 | 是 |
比亚迪汽车金 | 2021年03月30日 | 120,000 | 2020年12月25日 | 50,000 | 连带责 | 无 | 已提供反 | 3.75年 | 否 | 是 |
融有限公司 | 任担保 | 担保 | ||||||||
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0日 | 20,000 | 2020年12月30日 | 20,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已提供反担保 | 3年 | 否 | 是 |
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0日 | 120,000 | 2021年1月12日 | 40,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已提供反担保 | 3.9年 | 否 | 是 |
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0日 | 40,000 | 2021年1月15日 | 24,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已提供反担保 | 3.75年 | 否 | 是 |
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0日 | 30,000 | 2021年1月20日 | 30,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已提供反担保 | 2.5年 | 否 | 是 |
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0日 | 10,000 | 2021年1月21日 | 10,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已提供反担保 | 3.5年 | 否 | 是 |
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0日 | 5,500 | 2021年1月28日 | 5,50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已提供反担保 | 3年 | 否 | 是 |
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0日 | 15,000 | 2021年2月20日 | 15,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已提供反担保 | 3.75年 | 否 | 是 |
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0日 | 50,000 | 2021年2月23日 | 30,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已提供反担保 | 3.5年 | 否 | 是 |
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0日 | 20,000 | 2021年3月2日 | 20,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已提供反担保 | 3.5年 | 否 | 是 |
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0日 | 20,000 | 2021年3月30日 | 2,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已提供反担保 | 3.5年 | 否 | 是 |
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0日 | 80,000 | 2021年4月2日 | 30,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已提供反担保 | 4年 | 否 | 是 |
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0日 | 40,000 | 2021年5月19日 | 40,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已提供反担保 | 3年 | 否 | 是 |
报告期内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1) | 276,885 | 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 | 372,533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3) | 804,885 | 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A4) | 585,124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 | 反担保情况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0日 | 90,000 | 2021年6月30日(注2) | 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 | 2021年03月30日 | 90,000 | 2021年6月30日(注2) | 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司 | ||||||||||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0日 | 90,000 | 2021年6月30日(注2) | 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0日 | 48,000 | 2021年6月30日(注2) | 47,314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0日 | 200,000 | 2021年6月30日(注2) | 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0日 | 250,000 | 2021年6月30日(注2) | 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0日 | 50,000 | 2021年6月30日(注2) | 34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0日 | 30,000 | 2021年6月30日(注2) | 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0日 | 350,000 | 2021年6月30日(注2) | 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0日 | 20,000 | 2021年6月30日(注2) | 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0日 | 100,000 | 2021年6月30日(注2) | 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0日 | 40,000 | 2021年6月30日(注2) | 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0日 | 20,000 | 2021年6月30日(注2) | 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0日 | 10,000 | 2021年6月30日(注2) | 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0日 | 50,000 | 2021年6月30日(注2) | 439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0日 | 100,000 | 2021年6月30日(注2) | 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0日 | 20,000 | 2021年6月30日(注2) | 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0日 | 300,000 | 2021年6月30日(注2) | 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0日 | 200,000 | 2021年6月30日(注2) | 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0日 | 100,000 | 2021年6月30日(注2) | 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惠州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0日 | 50,000 | 2021年6月30日(注2) | 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0日 | 200,000 | 2021年6月30日(注2) | 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0日 | 100,000 | 2021年6月30日(注2) | 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0日 | 22,610 | 2021年6月30日(注2) | 4,718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BYD(H.K.) CO.,LTD | 2021年03月30日 | 32,301 | 2021年6月30日(注2) | 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BYD(H.K.) CO.,LTD | 2021年03月30日 | 77,521 | 2021年6月30日(注2) | 62,075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BYD(H.K.) CO.,LTD | 2021年03月30日 | 50,066 | 2019年2月27日 | 50,066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3年 | 否 | 否 |
BYD(H.K.) CO.,LTD | 2021年03月30日 | 32,301 | 2021年1月19日 | 12,92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1年 | 否 | 否 |
BYD(H.K.) CO.,LTD | 2021年03月30日 | 35,854 | 2021年1月21日 | 14,73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1年 | 否 | 否 |
BYD(H.K.) CO.,LTD | 2021年03月30日 | 35,854 | 2021年1月26日 | 17,536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1年 | 否 | 否 |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0日 | 64,601 | 2021年6月30日(注2) | 4,871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0日 | 51,681 | 2021年6月30日(注2) | 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BYD(H.K.)CO.,LTD | 2021年03月30日 | 23,059 | 2021年6月30日(注2) | 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BYD (Singapore)PTE LTD | 2021年03月30日 | 3,747 | 2021年6月30日(注2) | 207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BYD(H.K.)CO.,LTD | 2021年03月30日 | 67,185 | 2021年1月20日 | 23,902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1年 | 否 | 否 |
BYD(H.K.)CO.,LTD | 2021年03月30日 | 67,185 | 2021年1月21日 | 8,398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1年 | 否 | 否 |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0日 | 32,301 | 2021年6月30日(注2) | 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BYD(H.K.)CO.,LTD | 2021年03月30日 | 35,531 | 2021年6月30日(注2) | 16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BYD(H.K.)CO.,LTD | 2021年03月30日 | 6,460 | 2021年6月30日(注2) | 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BYD(H.K.)CO.,LTD | 2021年03月30日 | 32,301 | 2021年3月23日 | 6,46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1年 | 否 | 否 |
BYD AMERICA LLC | 2021年03月30日 | 25,840 | 2021年6月30日(注2) | 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BYD AMERICA LLC | 2021年03月30日 | 52,160 | 2021年6月30日(注2) | 52,16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BYD AMERICA LLC | 2021年03月30日 | 64,601 | 2021年6月30日(注2) | 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BYD(H.K.)CO.,LTD | 2021年03月30日 | 25,840 | 2021年6月30日(注2) | 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0日 | 54,911 | 2021年6月30日(注2) | 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BYD(H.K.)CO.,LTD | 2021年03月30日 | 54,265 | 2021年6月30日(注2) | 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BYD Europe B.V/BYD(U.K.)CO.,LTD | 2021年03月30日 | 16,150 | 2021年6月30日(注2) | 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0日 | 100,000 | 2019年4月12日 | 40,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6年 | 否 | 否 |
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0日 | 80,000 | 2019年5月20日 | 32,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6年 | 否 | 否 |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0日 | 150,000 | 2019年6月24日 | 40,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6年 | 否 | 否 |
比亚迪汽车工 | 2021年03月30日 | 150,000 | 2019年7月1日 | 20,000 | 连带责 | 无 | 无 | 6年 | 否 | 否 |
业有限公司 | 任担保 | |||||||||
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0日 | 50,000 | 2019年9月26日 | 30,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6年 | 否 | 否 |
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0日 | 100,000 | 2020年10月28日 | 100,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6年 | 否 | 否 |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0日 | 130,000 | 2021年3月1日 | 130,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4年 | 否 | 否 |
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0日 | 50,000 | 2021年3月1日 | 50,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4年 | 否 | 否 |
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0日 | 75,000 | 2021年6月21日 | 75,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3年 | 否 | 否 |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0日 | 120,000 | 2021年6月30日(注2) | 9,838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0日 | 120,000 | 2020年1月10日 | 24,20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6年 | 否 | 否 |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0日 | 120,000 | 2021年5月25日 | 50,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4年 | 否 | 否 |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0日 | 120,000 | 2020年5月18日 | 19,60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6年 | 否 | 否 |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0日 | 120,000 | 2021年1月15日 | 10,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4年 | 否 | 否 |
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0日 | 140,000 | 2021年6月30日(注2) | 30,63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0日 | 140,000 | 2020年5月19日 | 24,50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6年 | 否 | 否 |
桂林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0日 | 19,000 | 2019年5月30日 | 9,70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12年 | 否 | 否 |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0日 | 20,000 | 2021年6月30日(注2) | 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0日 | 25,000 | 2021年6月30日(注2) | 10,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惠州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0日 | 12,000 | 2021年6月30日(注2) | 211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惠州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0日 | 20,000 | 2021年6月30日(注2) | 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0日 | 190,000 | 2021年6月30日(注2) | 176,816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0日 | 130,000 | 2021年6月30日(注2) | 8,367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0日 | 130,000 | 2021年5月24日 | 40,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4年 | 否 | 否 |
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0日 | 130,000 | 2021年1月19日 | 30,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4年 | 否 | 否 |
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0日 | 22,000 | 2021年6月30日(注2) | 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惠州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0日 | 1,000 | 2021年6月30日(注2) | 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0日 | 21,000 | 2021年6月30日(注2) | 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0日 | 120,000 | 2021年6月30日(注2) | 113,105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0日 | 185,000 | 2021年6月30日(注2) | 19,118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0日 | 185,000 | 2020年7月30日 | 49,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5年 | 否 | 否 |
上海比亚迪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0日 | 15,000 | 2021年6月30日(注2) | 39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上海比亚迪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0日 | 27,000 | 2021年6月30日(注2) | 19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宁波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0日 | 5,000 | 2020年12月30日 | 5,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10年 | 否 | 否 |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0日 | 99,700 | 2020年5月26日 | 99,70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5年 | 否 | 否 |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0日 | 99,400 | 2021年6月30日(注2) | 99,40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0日 | 873,555 | 2020年12月30日 | 90,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4年 | 否 | 否 |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0日 | 873,555 | 2021年6月30日(注2) | 19,139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0日 | 873,555 | 2020年12月30日 | 20,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4年 | 否 | 否 |
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0日 | 873,555 | 2021年1月23日 | 50,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4年 | 否 | 否 |
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0日 | 873,555 | 2021年6月30日(注2) | 23,912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0日 | 873,555 | 2021年6月30日(注2) | 25,90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0日 | 873,555 | 2021年6月30日(注2) | 49,579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比亚迪半导体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0日 | 794,955 | 2021年6月30日(注2) | 259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0日 | 40,500 | 2021年6月30日(注2) | 12,344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惠州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0日 | 27,000 | 2021年6月30日(注2) | 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0日 | 415,000 | 2020年1月3日 | 135,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6年 | 否 | 否 |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0日 | 415,000 | 2021年1月8日 | 130,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4年 | 否 | 否 |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0日 | 415,000 | 2021年6月30日(注2) | 95,122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0日 | 200,000 | 2021年1月8日 | 70,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4年 | 否 | 否 |
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0日 | 200,000 | 2021年6月30日(注2) | 84,607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0日 | 180,000 | 2021年6月30日(注2) | 54,039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0日 | 60,000 | 2021年6月30日(注2) | 36,942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惠州比亚迪实 | 2021年03月30日 | 40,000 | 2021年6月30日 | 0 | 连带责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业有限公司 | (注2) | 任担保 | ||||||||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0日 | 800,000 | 2021年6月30日(注2) | 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0日 | 400,000 | 2021年6月30日(注2) | 27,785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0日 | 800,000 | 2021年6月30日(注2) | 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0日 | 25,000 | 2021年6月30日(注2) | 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0日 | 25,000 | 2021年6月30日(注2) | 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0日 | 100,000 | 2021年6月30日(注2) | 13,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0日 | 100,000 | 2021年6月30日(注2) | 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0日 | 20,000 | 2021年6月30日(注2) | 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0日 | 170,000 | 2021年6月30日(注2) | 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0日 | 5,000 | 2021年6月30日(注2) | 2,471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0日 | 20,000 | 2020年5月26日 | 18,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4年 | 否 | 否 |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0日 | 30,000 | 2019年10月31日 | 8,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5年 | 否 | 否 |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0日 | 30,000 | 2019年10月31日 | 2,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5年 | 否 | 否 |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0日 | 30,000 | 2019年10月31日 | 8,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5年 | 否 | 否 |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0日 | 30,000 | 2021年6月30日(注2) | 46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0日 | 80,000 | 2020年1月15日 | 25,50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5年 | 否 | 否 |
商洛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0日 | 3,700 | 2021年6月30日(注2) | 2,529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青海弗迪实业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0日 | 20,000 | 2021年6月30日(注2) | 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青海弗迪锂电池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0日 | 60,000 | 2021年6月30日(注2) | 73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青海弗迪锂电池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0日 | 60,000 | 2020年5月29日 | 19,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5年 | 否 | 否 |
青海弗迪锂电池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0日 | 4,000 | 2021年6月30日(注2) | 2,076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青海弗迪锂电池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0日 | 154,000 | 2021年6月30日(注2) | 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青海弗迪锂电池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0日 | 126,000 | 2021年6月30日(注2) | 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0日 | 60,000 | 2021年6月30日(注2) | 4,465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0日 | 73,000 | 2021年6月30日(注2) | 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0日 | 65,000 | 2021年6月30日(注2) | 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0日 | 20,000 | 2020年2月26日 | 18,50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5年 | 否 | 否 |
太原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0日 | 20,000 | 2020年1月17日 | 18,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5年 | 否 | 否 |
太原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0日 | 30,000 | 2021年6月30日(注2) | 26,847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西安众迪锂电池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0日 | 85,000 | 2020年8月21日 | 1,014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11年 | 否 | 否 |
西安众迪锂电池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0日 | 70,000 | 2020年8月24日 | 918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11年 | 否 | 否 |
西安众迪锂电池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0日 | 70,000 | 2021年6月30日(注2) | 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西安众迪锂电池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0日 | 70,000 | 2021年6月30日(注2) | 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西安众迪锂电池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0日 | 30,000 | 2021年6月30日(注2) | 1,366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重庆弗迪锂电池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0日 | 5,000 | 2021年6月30日(注2) | 2,601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长沙市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0日 | 30,000 | 2021年6月30日(注2) | 313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长沙市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0日 | 175,000 | 2021年6月30日(注2) | 1,375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长沙市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0日 | 175,000 | 2021年5月18日 | 55,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4年 | 否 | 否 |
长沙市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0日 | 100,000 | 2020年7月20日 | 31,84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12年 | 否 | 否 |
长沙市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0日 | 66,500 | 2020年10月23日 | 19,90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4年 | 否 | 否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 | 4,993,074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 | 1,900,592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 | 10,916,273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 | 2,860,030 | |||||||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 | 反担保情况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惠州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0日 | 5,000 | 2021年6月30日(注2) | 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惠州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0日 | 100,000 | 2021年6月30日(注2) | 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BYD INDIA PVT LTD | 2021年03月30日 | 6,460 | 2021年6月30日(注2) | 117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
LEAD WEALTH INTERNATIONAL LIMITED | 2021年03月30日 | 32,301 | 2021年6月30日(注2) | 0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
BYD INDIA PVT LTD | 2021年03月30日 | 3,230 | 2021年6月30日(注2) | 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LEAD WEALTH INTERNATIONAL LIMITED | 2021年03月30日 | 17,119 | 2021年6月30日(注2) | 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LEAD WEALTH INTERNATIONAL LIMITED | 2021年03月30日 | 6,460 | 2021年6月30日(注2) | 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惠州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注 | 2021年03月30日 | 27,000 | 2021年6月30日(注2) | 77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1) | ||||||||||
惠州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注1) | 2021年03月30日 | 40,000 | 2021年6月30日(注2) | 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惠州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注1) | 2021年03月30日 | 36,000 | 2021年6月30日(注2) | 4,359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惠州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注1) | 2021年03月30日 | 36,000 | 2021年6月30日(注2) | 16,813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惠州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注1) | 2021年03月30日 | 80,000 | 2021年6月30日(注2) | 25,965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比亚迪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0日 | 45,000 | 2021年6月30日(注2) | 1,861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西安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0日 | 28,000 | 2021年6月30日(注2) | 811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长沙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0日 | 20,000 | 2021年6月30日(注2) | 2,945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长沙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0日 | 30,000 | 2021年6月30日(注2) | 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1) | 127,00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C2) | 52,946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3) | 512,57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C4) | 52,946 | |||||||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 ||||||||||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 | 5,396,959 |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 | 2,326,071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 | 12,233,728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 | 3,498,100 | |||||||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43.05%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余额(D) | 0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余额(E) | 2,141,576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F) | 0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 | 2,141,576 |
对未到期担保合同,报告期内已发生担保责任或有证据表明有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情况说明 | 无 |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说明 | 无 |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注1、根据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制作系统的填报规定,该处披露信息为本公司子公司对本公司子公司进行担保的情况;注2、本集团在融资事务的基本操作为由本公司与各银行签署统一的授信协议,在日常性的商业融资(如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商票贴现、保函等)活动中,该授信额度由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共同使用,并构成本公司于授信协议下对子公司或子公司对子公司的相应担保。以上日常性的商业融资活动为正常的商业行为,本公司并无违规担保的情况。该注项下的内容为日常性商业融资活动,数据为报告期末余额。本次披露的担保数据涉及到外币的,均按2021年6月30日的汇率折合成人民币。原担保合同已失效的,原担保合同项下未结清的债务自动转移到新的担保合同项下。
3、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具体类型 |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 委托理财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 逾期未收回理财已计提减值金额 |
银行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400,000 | 0 | 0 | 0 |
合计 | 400,000 | 0 | 0 | 0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4、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5、其他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三、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告号 | 公告标题 | 披露时间 | 查询索引 |
2021-001 | 2020年12月销量快报 | 2021年1月6日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002 |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 2021年1月9日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003 | 关于新增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 2021年1月16日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004 |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 | 2021年1月16日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H股公告 | 2021年1月16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
2021-005 | 关于根据一般授权配售新H股的公告 | 2021年1月21日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H股公告 | 2021年1月21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
2021-006 |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 2021年1月23日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007 |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2021年1月26日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2021年1月26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
2021-008 |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 2021年1月26日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 2021年1月26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2021年1月26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
2021-009 |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2021年1月27日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010 | 关于完成配售H股的公告 | 2021年1月29日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H股公告 | 2021年1月30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
2021-011 |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2021年2月3日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012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2021年2月3日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公司章程 | 2021年2月3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
2021-013 |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 2021年2月3日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014 | 2021年1月产销快报 | 2021年2月4日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
2021-015 |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 2021年2月5日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016 |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 2021年2月6日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017 | 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1年付息公告 | 2021年2月8日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018 |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 2021年2月26日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019 |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2021年2月27日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2021年2月27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
2021-020 | 关于调整增加公司在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办理存款业务的额度上限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2021年2月27日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021 |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 2021年2月27日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022 |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 2021年2月27日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H股公告 | 2021年3月2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
2021-023 | 2021年2月产销快报 | 2021年3月5日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024 | 关于拟下调“18亚迪01”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提示性公告 | 2021年3月6日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025 |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 2021年3月6日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026 | 关于“18亚迪01”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方法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 2021年3月11日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027 | 关于“18亚迪01”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方法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 2021年3月13日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H股公告 | 2021年3月13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
2021-028 | 关于“18亚迪01”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方法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 2021年3月16日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029 |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 2021年3月17日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030 | 关于“18亚迪01”回售申报情况的公告 | 2021年3月19日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031 |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2021年3月20日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032 |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辞职暨补选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 2021年3月26日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H股公告 | 2021年3月26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
2021-033 |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 2021年3月27日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034 |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2021年3月30日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035 |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2021年3月30日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036 |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
2021-037 | 关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 2021年3月30日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038 |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 2021年3月30日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039 |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直营店为贷款购车客户向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提供阶段性担保的公告 | 2021年3月30日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040 |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并征集问题的公告 | 2021年3月30日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041 | 关于2020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 2021年3月30日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042 | 关于调整增加公司在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办理存款业务的额度上限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2021年3月30日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043 |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公告 | 2021年3月30日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044 |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2021年3月30日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045 | 关于利用自有短期周转性间歇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 2021年3月30日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046 | 2021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 2021年3月30日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0年年度报告 | 2021年3月30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2021年3月30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 2021年3月30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 2021年3月30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监事会2020年工作报告 | 2021年3月30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2020年12月31日) | 2021年3月30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
2020年年度审计报告 | 2021年3月30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社会责任报告 | 2021年3月30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2021年3月30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
H股公告 | 2021年3月30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H股公告 | 2021年3月30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
2021-047 |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2021年3月31日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048 |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2021年4月6日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049 |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2021年4月7日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050 | 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1年付息公告 | 2021年4月6日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051 | 2021年3月产销快报 | 2021年4月7日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054 | 关于“18亚迪01”回售实施结果的公告 | 2021年4月8日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052 |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2021年4月9日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2021年4月9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
2021-053 | 关于参与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2021年4月9日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055 |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 2021年4月15日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056 |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 2021年4月15日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H股公告(一) | 2021年4月15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H股公告(二) | 2021年4月15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
H股公告(三) | 2021年4月15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H股公告(四) | 2021年4月15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H股公告(五) | 2021年4月15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H股公告(六) | 2021年4月15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
2021-057 | 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2021年付息公告 | 2021年4月19日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058 |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 2021年4月28日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059 |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 2021年4月29日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2021年4月29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
2021-060 |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2021年4月29日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061 |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不行使发行人续期选择权的公告 | 2021年5月6日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H股公告 | 2021年5月7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
2021-062 | 2021年4月产销快报 | 2021年5月8日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063 |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2021年5月12日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2021年5月12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
2021-064 | 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2021年5月12日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065 | 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的一般风险提示性公告 | 2021年5月12日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关于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比亚迪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会计师意见函 | 2021年5月12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
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比亚迪半导体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的预案 | 2021年5月12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 | 2021年5月12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比亚迪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的核查意见 | 2021年5月12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比亚迪股份有限 | 2021年5月12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比亚迪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法律意见书 | |||
2021-066 |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2021年5月12日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H股公告 | 2021年5月12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
2021-067 |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 2021年5月20日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18亚迪01”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 2021年5月21日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
2021-068 |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 2021年5月26日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跟踪评级报告 | 2021年5月26日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
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跟踪评级报告(2021) | 2021年5月27日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
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跟踪评级报告(2021) | 2021年5月27日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
“18亚迪01”“19亚迪01”“19亚迪03”跟踪评级报告(2021) | 2021年5月27日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
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跟踪评级报告(2021) | 2021年5月27日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
2021-069 |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2021年5月29日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070 | 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2021年5月29日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071 | 关于召开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 2021年6月1日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H股公告(一) | 2021年6月1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H股公告(二) | 2021年6月1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
H股公告(三) | 2021年6月1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
H股公告(四) | 2021年6月1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H股公告(五) | 2021年6月1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
H股公告 | 2021年6月2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
2021-072 | 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 2021年6月4日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 2021年6月4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 | |||
2021-073 |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2021年6月5日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074 | 2021年5月产销快报 | 2021年6月8日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075 | 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21年6月9日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 2021年6月9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
2021-076 |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2021年6月9日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077 | 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1年付息公告 | 2021年6月10日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078 | 2019年第一期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债券2021 年付息公告 | 2021年6月10日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079 | 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终止的公告 | 2021年6月16日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080 |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2021年6月17日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081 |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21年6月17日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 2021年6月17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
2021-082 | 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2021年兑付兑息摘牌公告 | 2021年6月17日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083 | 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提前兑付暨摘牌公告 | 2021年6月21日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0年度) | 2021年6月29日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
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0年度) | 2021年6月29日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
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0年度) | 2021年6月29日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
2020 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 2021年6月29日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绿色债券债权代理事务报告(2020 年度) | 2021年6月29日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
绿色债券2020年度发行人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 2021年6月29日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
2020年度北京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优质企业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之法律意见书 | 2021年6月29日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084 | 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比亚迪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提示性公告 | 2021年6月30日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十四、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分别于2020年12月30日、2021年5月10日及2021年6月1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比亚迪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亚迪半导体”)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分拆”)的相关事项。比亚迪半导体于报告期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本次分拆的申请材料,并于2021年6月2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出的《关于受理比亚迪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1]283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据相关规定对比亚迪半导体报送的拟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报告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本次分拆上市完成后,公司持有比亚迪半导体的股权比例预期将会减少,故分拆将构成《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十四章项下本公司之视作出售事项。公司已按《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之《第15项应用指引》就本次分拆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提交申请。于本半年度报告日期,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正审阅有关申请,而有关分拆的批准尚未授出。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后续比亚迪半导体分拆上市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667,149,897 | 24.45% | -9,065,277 | -9,065,277 | 658,084,620 | 23.00%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667,149,897 | 24.45% | -9,065,277 | -9,065,277 | 658,084,620 | 23.00% |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667,149,897 | 24.45% | -9,065,277 | -9,065,277 | 658,084,620 | 23.00%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2,060,992,958 | 75.55% | 133,000,000 | 9,065,277 | 142,065,277 | 2,203,058,235 | 77.00% | ||
1、人民币普通股 | 1,145,992,958 | 42.01% | 9,065,277 | 9,065,277 | 1,155,058,235 | 40.37%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915,000,000 | 33.54% | 133,000,000 | 133,000,000 | 1,048,000,000 | 36.63%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2,728,142,855 | 100.00% | 133,000,000 | 133,000,000 | 2,861,142,855 | 100.00% |
股份变动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每年的第一个交易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上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其名下的在深交所上市的A股、B股为基数,按25%计算其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按照A股、B股分别计算);同时,对该人员所持的在本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内的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进行解锁。
2、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4月14日收到公司副总裁陈刚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详情请见公司2020年4月15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副总裁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根据相关规定,陈刚先生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2019年3月1日至2020年9月8日)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
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对陈刚先生离任事宜进行申报,截至2021年6月30日,陈刚先生已满足上述禁售期规定,其期初所持限售股份976,245股全部解除限售,高管锁定股本报告期末较期初减少976,245股。
3、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5月29日收到公司董事夏佐全先生出具的关于拟减持公司股份告知函,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减持公司股票合计不超过6,800,000股。减持期内,夏佐全先生减持公司股票合计6,800,000股。详情请见公司2020年5月30日、2020年7月4日、2020年7月28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减持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45)、《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55)、《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3)。截至2021年6月30日,夏佐全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中有70,933,074股为高管锁定股,高管锁定股本报告期末较期初减少5,100,000股。
4、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5月31日收到公司副总裁吴经胜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详情请见公司2019年6月1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高级副总裁兼财务总监辞职及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8)。根据相关规定,吴经胜先生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2017年9月8日至2020年9月8日)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对吴经胜先生辞任事宜进行申报,截至2021年6月30日,吴经胜先生已满足上述禁售期规定,其期初所持限售股份2,173,185股全部解除限售,高管锁定股本报告期末较期初减少2,173,185股。
5、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4月13日收到公司副总裁张金涛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详情请见公司2018年4月14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高管退休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7)。根据相关规定,张金涛先生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2017年9月8日至2020年9月8日)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对张金涛先生辞任事宜进行申报,截至2021年6月30日,张金涛先生已满足上述禁售期规定,其期初所持限售股份815,847股全部解除限售, 高管锁定股本报告期末较期初减少815,847股。
6、公司根据于2020年6月23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予公司董事会一般性授权的议案》所授予的一般性授权,拟新增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发行数量不超过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即2020年6月23日)已发行H股股份总数的20%。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3号)核准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批准,公司于2021年1月28日完成配售H股133,000,000股,占经配发及发行配售股份后扩大的已发行H股总数约12.69%。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由2,728,142,855股增至2,861,142,855股,并于2021年2月3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2020年4月2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予公司董事会一般性授权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配发、发行及处理公司H股股本中的额外股份;根据该一般性授权配发、发行及处理或有条件或无条件同意配发、发行或处理的股份面值总额不得超过公司同类股份总面值的20%,并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2020年6月23日,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予公司董事会一般性授权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配发、发行及处理公司H股股本中的额外股份;根据该一般性授权配发、发行及处理或有条件或无条件同意配发、发行或处理的股份面值总额不得超过公司同类股份总面值的20%。
3、2020年11月,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交了关于本公司新增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申请材料。2021年1月1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关于核准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3号),核准本公司增发不超过1.83亿股境外上市外资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全部为普通股。
4、2021年1月28日,公司完成133,000,000股新增H股配售及其登记,本公司总股本由2,728,142,855股增加至2,861,142,855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728,142,855元增加至人民币2,861,142,855元,并于2021年2月3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于2021年1月28日,公司完成133,000,000股新增H股配售及其登记,本公司总股本由2,728,142,855股增加至2,861,142,855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728,142,855元增加至人民币2,861,142,855元,并于2021年2月3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指标 | 2021年 | 2020年 | ||
按原股本计算 | 按新股本计算 | 按原股本计算 | 按新股本计算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2 | 0.41 | 1.47 | 1.4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42 | 0.41 | 1.47 | 1.40 |
指标 | 2021年 | 2020年 | ||
按原股本计算 | 按新股本计算 | 按原股本计算 | 按新股本计算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29.78 | 28.62 | 20.45 | 19.50 |
注:2020年按新股本计算的指标公式中新股本是本期期末股本数,2021年按新股本计算的指标公式中新股本是加权平均股本数。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 适用 √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王传福 | 385,217,887 | 385,217,887 | 高管锁定股 | 不适用 |
吕向阳 | 179,421,465 | 179,421,465 | 高管锁定股 | 不适用 | ||
夏佐全 | 76,033,074 | 5,100,000 | 70,933,074 | 高管锁定股 | 2021年1月1日 | |
李柯 | 8,941,050 | 8,941,050 | 高管锁定股 | 不适用 | ||
王传方 | 6,618,510 | 6,618,510 | 高管锁定股 | 不适用 | ||
刘焕明 | 2,961,735 | 2,961,735 | 高管锁定股 | 不适用 | ||
何龙 | 1,885,770 | 1,885,770 | 高管锁定股 | 不适用 | ||
何志奇 | 1,808,868 | 1,808,868 | 高管锁定股 | 不适用 | ||
周亚琳 | 219,900 | 219,900 | 高管锁定股 | 不适用 | ||
廉玉波 | 27,911 | 27,911 | 高管锁定股 | 不适用 | ||
其他 | 4,013,727 | 3,965,277 | 48,450 | 高管锁定股 | 不适用 | |
合计 | 667,149,897 | 9,065,277 | 0 | 658,084,620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票及其衍生证券名称 | 发行日期 | 发行价格(或利率) | 发行数量 | 上市日期 | 获准上市交易数量 | 交易终止日期 | 披露索引 | 披露日期 |
股票类 | ||||||||
比亚迪股份(H股) | 2021年01月28日 | 225元港币/股 | 133,000,000 | 2021年01月28日 | 133,000,000 | 不适用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01月29日 |
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债类 | ||||||||
无 | ||||||||
其他衍生证券类 | ||||||||
无 |
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3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1月28日完成133,000,000股新增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配售及其登记,本次配售完成后,本公司总股本由2,728,142,855股增加至2,861,142,855股。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1日、2021年1月29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根据一般授权配售新H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关于完成配售H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三、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426,290(其中,A股股东为426,175户,H股股东为115户)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 | 0 | |||||||
持股5%以上的普通股股东或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有的普通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普通股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普通股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HKSCC NOMINEES LIMITED | 境外法人 | 28.74% | 822,358,436(注1) | 132,978,605 | 822,358,436 | |||||
王传福 | 境内自然人 | 17.95% | 513,623,850(注2) | 385,217,887 | 128,405,963 | |||||
吕向阳 | 境内自然人 | 8.36% | 239,228,620 | 179,421,465 | 59,807,155 | 质押 | 95,975,000 | |||
BERKSHIRE HATHAWAY ENERGY(原名为MIDAMERICAN ENERGY HOLDINGS COMPANY) | 境外法人 | 7.86% | 225,000,000 | 225,000,000 | ||||||
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5.42% | 155,149,602 | -3,803,258 | 155,149,602 | 质押 | 27,953,220 | |||
夏佐全 | 境内自然人 | 3.31% | 94,577,432(注3) | 70,933,074 | 23,644,358 | 质押 | 5,855,000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1.66% | 47,574,887 | -25,430,065 | 47,574,887 |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0.73% | 20,873,400 | 20,873,400 | ||||||
王念强 | 境内自然人 | 0.64% | 18,299,740 | 18,299,740 | 质押 | 4,300,000 | ||||
高华-汇丰-GOLDMAN, SACHS & CO.LLC | 境外法人 | 0.39% | 11,083,000 | 11,083,000 | 11,083,000 | |||||
注1:此数包括王传福先生持有的1,000,000股H股和夏佐全先生及其控股的海外公司SIGN INVESTMENTS LIMITED分别持有的195,000股H股和305,000股H股; 注2:此数不包括王传福先生持有的1,000,000股H股;此数不包括王传福先生通过易方达资产比亚迪增持1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的3,727,700股A股; |
注3:此数不包括夏佐全先生及其控股的海外公司SIGN INVESTMENTS LIMITED分别持有的195,000股H股和305,000股H股。 |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普通股股东的情况(参见注3) | 2009年7月30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643号文核准,公司向BERKSHIRE HATHAWAY ENERGY(原名为MIDAMERICAN ENERGY HOLDINGS COMPANY中美能源控股公司)定向增发22,500万股H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港币8.00元),并完成该等股份在香港联交所上市。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由205,010万股增至227,510万股。详见本公司于2011年6月2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吕向阳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传福先生之表兄,吕向阳先生及其配偶张长虹女士分别持有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89.5%和10.5%的股权;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 | 无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HKSCC NOMINEES LIMITED | 822,358,436(注1) | 境外上市外资股 | 822,358,436 |
BERKSHIRE HATHAWAY ENERGY(原名为MIDAMERICAN ENERGY HOLDINGS COMPANY) | 225,000,000 | 境外上市外资股 | 225,000,000 |
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55,149,602 | 人民币普通股 | 155,149,602 |
王传福 | 128,405,963(注2) | 人民币普通股 | 128,405,963 |
吕向阳 | 59,807,155 | 人民币普通股 | 59,807,155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47,574,887 | 人民币普通股 | 47,574,887 |
夏佐全 | 23,644,358(注3) | 人民币普通股 | 23,644,358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20,873,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0,873,400 |
王念强 | 18,299,740 | 人民币普通股 | 18,299,740 |
高华-汇丰-GOLDMAN, SACHS & CO.LLC | 11,083,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083,000 |
注1:此数包括王传福先生持有的1,000,000股H股和夏佐全先生及其控股的海外公司SIGN INVESTMENTS LIMITED分别持有的195,000股H股和305,000股H股; 注2:此数不包括王传福先生持有的1,000,000股H股;此数不包括王传福先生通过易方达资产比亚迪增持1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的3,727,700股A股; 注3:此数不包括夏佐全先生及其控股的海外公司SIGN INVESTMENTS LIMITED分别持有的195,000股H股和305,000股H股。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和前10名普通股股东 | 1、王传福先生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吕向阳先生为王传福先生之表兄,吕向阳先生及其配偶张长虹女士分别持有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89.5%和10.5%的股权;2、HKSCC NOMINEES LIMITED 所持股份为其代理的在HKSCC NOMINEES LIMITED 交易 |
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平台上交易的本公司H股股东账户的股份总和;3、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 适用 □ 不适用
姓名 | 职务 | 任职状态 | 期初持股数(股) |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 |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期初被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股) | 本期被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股) | 期末被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股) |
王传福 | 董事长、执行董事、总裁 | 现任 | 513,623,850 | 513,623,850 | |||||
吕向阳 | 副董事长、非执行董事 | 现任 | 239,228,620 | 239,228,620 | |||||
夏佐全 | 非执行董事 | 现任 | 94,577,432 | 94,577,432 | |||||
蔡洪平 | 独立董事 | 现任 | |||||||
张敏 | 独立董事 | 现任 | |||||||
蒋岩波 | 独立董事 | 现任 | |||||||
董俊卿 | 独立监事、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
李永钊 | 独立监事 | 现任 | |||||||
黄江锋 | 独立监事 | 现任 | |||||||
王珍 | 职工代表监事 | 现任 | |||||||
唐梅 | 职工代表监事 | 现任 | |||||||
杨冬生 | 职工代表监事 | 离任 | |||||||
李柯 | 副总裁 | 现任 | 11,921,400 | 1,000,000 | 10,921,400 | ||||
廉玉波 | 副总裁 | 现任 | 37,215 | 37,215 | |||||
何龙 | 副总裁 | 现任 | 2,514,360 | 2,514,360 | |||||
刘焕明 | 副总裁 | 现任 | 3,948,980 | 3,948,980 | |||||
罗红斌 | 副总裁 | 现任 | 37,100 | 37,100 | |||||
王传方 | 副总裁 | 现任 | 8,824,680 | 8,824,680 | |||||
任林 | 副总裁 | 现任 | |||||||
王杰 | 副总裁 | 现任 |
何志奇 | 副总裁 | 现任 | 2,411,824 | 2,411,824 | |||||
杨冬生 | 副总裁 | 现任 | |||||||
周亚琳 | 副总裁/财务总监 | 现任 | 293,200 | 293,200 | |||||
李黔 | 董事会秘书、公司秘书 | 现任 | 27,500 | 27,500 | |||||
合计 | -- | -- | 877,446,161 | 0 | 1,000,000 | 876,446,161 | 0 | 0 | 0 |
五、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一、企业债券
√ 适用 □ 不适用
1、企业债券基本信息
债券名称 | 债券简称 | 债券代码 | 发行日 | 起息日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 (万元) | 利率 | 还本付息方式 | 交易场所 |
2018年第一期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债券 | 18亚迪绿色债01、18 亚迪G1 | 1880309、111075 | 2018年12月19日 | 2018年12月21日 | 2023年12月21日 | 100,000.00 | 4.98% | 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 | 银行间市场、深圳证券交易所 |
2019年第一期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债券 | 19亚迪绿色债01、19 亚迪G1 | 1980185、111083 | 2019年06月11日 | 2019年06月14日 | 2024年06月14日 | 100,000.00 | 4.86% | 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 | 银行间市场、深圳证券交易所 |
投资者适当性安排(如有) | 面向合格投资者交易的债券 | ||||||||
适用的交易机制 | 集中竞价和综合协议交易 | ||||||||
是否存在终止上市交易的风险(如有)和应对措施 | 无 |
逾期未偿还债券
□ 适用 √ 不适用
2、发行人或投资者选择权条款、投资者保护条款的触发和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内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担保情况、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和变化情况及对债券投资者权益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债券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债券名称 | 债券简称 | 债券代码 | 发行日 | 起息日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 (万元) | 利率 | 还本付息方式 | 交易场所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 17亚迪01 | 112530 | 2017年06月15日 | 2017年06月15日 | 2022年06月15日 | 90,158.40 | 3.50% | 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 19亚迪01 | 112854 | 2019年02月22日 | 2019年02月22日 | 2024年02月22日 | 250,000.00 | 4.60% | 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 19亚迪03 | 112946 | 2019年08月09日 | 2019年08月09日 | 2024年08月09日 | 250,000.00 | 4.80% | 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 | 20亚迪01 | 149101 | 2020年04月22日 | 2020年04月22日 | 2025年04月22日 | 200,000.00 | 3.56% | 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投资者适当性安排(如有) | 上述债券仅面向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并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 ||||||||
适用的交易机制 | 集中竞价和综合协议交易 | ||||||||
是否存在终止上市交易的风险(如有)和应对措施 | 否 |
逾期未偿还债券
□ 适用 √ 不适用
2、发行人或投资者选择权条款、投资者保护条款的触发和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8年4月12日发行了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代码:112674,债券简称:18亚迪01)。根据《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存续期间的第3年末调整“18亚迪01”后2年的票面利率。在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18亚迪01”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和回售实施办法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18亚迪01”的第3个付息日将其持有的“18亚迪01”全部或部分按票面金额回售给发行人,或放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而继续持有。本公司分别于2021年3月6日、2021年3月11日、2021年3月13日和2021年3月16日发布了《关于拟下调“18亚迪01”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8亚迪01”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方法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8亚迪01”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方法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8亚迪01”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方法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本公司选择调整存续期后2年票面利率至3.20%。投资者可在回售登记期内选择将持有的“18亚迪01”不回售、部分回售或全部回售给本公司,回售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张,“18亚迪01”回售登记期为2021年3月15日、3月16日和3月17日。本公司于2021年3月19日发布了《关于“18亚迪01”回售申报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对本期债券回售情况的统计,“18亚迪01”回售数量为29,407,758张,回售金额为3,092,813,908.86元(含回售部分利息)。本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发布了《关于“18亚迪01”回售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本公司已将“18亚迪01”回售部分债券应支付的本金及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上述资金于回售资金到账日划付至投资者资金账户,回售资金到账日为2021年4月12日。
“18亚迪01”回售后债券余额存量小、缺乏流动性,为保障全体债券持有人利益,“18亚迪01”的受托管理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公司提前兑付“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召集了“18亚迪01”的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本次会议于2021年6月4日以非现场形式召开,经电子邮件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关于提前兑付“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的议案》。具体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21年5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18亚迪01”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和2021年6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72)。报告期内“18亚迪01”已全额提前兑付,提前兑付日和债券摘牌日为2021年6月24日。具体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21年6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提前兑付暨摘牌公告》(公告编号:2021-083)。 2、本公司于2019年6月21日发行了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债券代码:112918,债券简称:19亚迪Y1)。根据《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19亚迪Y1”基础期限为2年,以每2个计息年度为1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19亚迪Y1”期限延长1个周期(即延长2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在“19亚迪Y1”第一个周期末,本公司决定不行使发行人续期选择权,即将“19亚迪Y1”全额兑付。本公司在2021年6月21日已将“19亚迪Y1”全额兑付。具体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21年5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不行使发行人续期选择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和2021年6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2021年兑付兑息摘牌公告》(公告编号:2021-082)。
3、报告期内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担保情况、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和变化情况及对债券投资者权益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已发行并在本报告期内存续或完成兑付的公司债券“17亚迪01”、“18亚迪01”、“19亚迪01”、“19亚迪03”、“19亚迪Y1”和“20亚迪01”均采取无担保发行,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与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承诺一致,未发生变化。
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可转换公司债券。
五、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亏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
□ 适用 √ 不适用
六、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两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末增减 |
流动比率 | 114.91% | 104.86% | 10.05% |
资产负债率 | 59.94% | 67.94% | -8.00% |
速动比率 | 69.87% | 67.81% | 2.06%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 36,867 | 91,623 | -59.76% |
EBITDA全部债务比 | 38.30% | 24.94% | 13.36% |
利息保障倍数 | 3.15 | 2.65 | 18.87% |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 | 9.26 | 8.96 | 3.35% |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 9.37 | 5.60 | 67.32% |
贷款偿还率 | 100.00% | 100.00% | 0.00% |
利息偿付率 | 118.20% | 110.43% | 7.77% |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半年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千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6月30日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6月30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1,789,172,000.00 | 14,445,030,000.0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4,000.00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37,982,499,000.00 | 41,216,427,000.00 |
应收款项融资 | 9,935,519,000.00 | 8,862,340,000.00 |
预付款项 | 1,427,302,000.00 | 724,350,000.00 |
其他应收款 | 1,081,078,000.00 | 1,050,686,000.00 |
其中:应收利息 | 42,923,000.00 | 7,976,000.00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39,686,413,000.00 | 31,396,358,000.00 |
合同资产 | 6,473,789,000.00 | 5,346,105,000.00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1,285,412,000.00 | 1,250,853,000.00 |
其他流动资产 | 9,511,602,000.00 | 7,312,937,000.00 |
流动资产合计 | 129,172,786,000.00 | 111,605,110,000.00 |
非流动资产: |
长期应收款 | 1,506,066,000.00 | 1,804,913,000.00 |
长期股权投资 | 5,665,143,000.00 | 5,465,588,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263,900,000.00 | 1,420,080,00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580,661,000.00 | 284,896,000.00 |
投资性房地产 | 88,747,000.00 | 94,217,000.00 |
固定资产 | 54,315,780,000.00 | 54,584,620,000.00 |
在建工程 | 10,274,148,000.00 | 6,111,767,000.00 |
使用权资产 | 1,186,361,000.00 | 945,745,000.00 |
无形资产 | 14,969,758,000.00 | 11,804,174,000.00 |
开发支出 | 2,041,742,000.00 | 4,885,708,000.00 |
商誉 | 65,914,000.00 | 65,914,000.00 |
长期待摊费用 | 57,118,000.00 | 67,195,000.00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597,564,000.00 | 1,768,975,000.00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08,844,000.00 | 108,419,000.0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93,721,746,000.00 | 89,412,211,000.00 |
资产总计 | 222,894,532,000.00 | 201,017,321,000.00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1,256,556,000.00 | 16,400,690,000.00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27,355,000.00 | 57,541,000.00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8,961,870,000.00 | 8,925,694,000.00 |
应付账款 | 47,413,785,000.00 | 42,982,610,000.00 |
预收款项 | 2,100,000.00 | 7,500,000.00 |
合同负债 | 10,394,981,000.00 | 8,185,888,000.00 |
应付职工薪酬 | 4,503,915,000.00 | 4,835,248,000.00 |
应交税费 | 1,782,118,000.00 | 1,858,782,000.00 |
其他应付款 | 11,720,994,000.00 | 9,279,640,000.00 |
其中:应付利息 | 227,362,000.00 | 414,168,000.00 |
应付股利 | 609,380,000.00 | 10,000,000.00 |
预计负债 | 2,092,740,000.00 | 1,938,689,000.00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4,260,446,000.00 | 11,412,460,000.00 |
其他流动负债 | 545,954,000.00 | |
流动负债合计 | 112,416,860,000.00 | 106,430,696,000.00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10,198,931,000.00 | 14,745,495,000.00 |
应付债券 | 4,490,423,000.00 | 8,880,459,000.00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1,066,963,000.00 | 843,286,000.00 |
长期应付款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24,772,000.00 | 393,150,000.00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5,111,428,000.00 | 5,270,323,000.00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1,192,517,000.00 | 30,132,713,000.00 |
负债合计 | 133,609,377,000.00 | 136,563,409,000.00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2,861,143,000.00 | 2,728,143,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1,094,592,000.00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1,094,592,000.00 | |
资本公积 | 49,528,930,000.00 | 24,698,663,000.00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737,620,000.00 | -556,066,000.00 |
专项储备 | 9,211,000.00 | 4,086,000.00 |
盈余公积 | 4,448,300,000.00 | 4,448,300,000.00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25,145,078,000.00 | 24,456,556,000.0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81,255,042,000.00 | 56,874,274,000.00 |
少数股东权益 | 8,030,113,000.00 | 7,579,638,000.00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89,285,155,000.00 | 64,453,912,000.00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222,894,532,000.00 | 201,017,321,000.00 |
法定代表人:王传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亚琳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惠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6月30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6,491,013,000.00 | 2,774,076,000.0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1,281,666,000.00 | 2,437,273,000.00 |
应收款项融资 | 207,594,000.00 | 162,128,000.00 |
预付款项 | 5,005,030,000.00 | 5,003,043,000.00 |
其他应收款 | 24,224,977,000.00 | 19,492,573,000.00 |
其中:应收利息 | 42,923,000.00 | 7,976,000.00 |
应收股利 | 400,000,000.00 | |
存货 | 59,754,000.00 | 36,772,000.00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262,650,000.00 | 278,275,000.00 |
流动资产合计 | 37,532,684,000.00 | 30,184,140,000.00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32,510,549,000.00 | 21,121,243,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236,509,000.00 | 1,420,080,00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367,125,000.00 | 122,303,000.00 |
投资性房地产 | 56,364,000.00 | 57,168,000.00 |
固定资产 | 862,254,000.00 | 900,493,000.00 |
在建工程 | 1,055,000.00 | 444,000.00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14,076,000.00 | 413,000.00 |
无形资产 | 265,967,000.00 | 290,199,000.00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5,126,000.00 | 10,621,000.0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5,319,025,000.00 | 23,922,964,000.00 |
资产总计 | 72,851,709,000.00 | 54,107,104,000.00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500,000,000.00 | 1,300,000,000.00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954,000.00 | 1,604,816,000.00 |
应付账款 | 848,083,000.00 | 1,789,496,000.00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31,349,000.00 | 115,769,000.00 |
应付职工薪酬 | 53,958,000.00 | 58,067,000.00 |
应交税费 | 8,585,000.00 | 572,000.00 |
其他应付款 | 1,583,966,000.00 | 2,178,257,000.00 |
其中:应付利息 | 201,068,000.00 | 368,454,000.00 |
应付股利 | 423,449,000.00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0,390,920,000.00 | 7,284,882,000.00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15,417,815,000.00 | 14,331,859,000.00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4,530,000,000.00 | 5,860,000,000.00 |
应付债券 | 4,490,423,000.00 | 8,880,459,000.00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5,090,000.00 | 390,000.00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370,000.00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251,769,000.00 | 251,311,000.00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9,278,652,000.00 | 14,992,160,000.00 |
负债合计 | 24,696,467,000.00 | 29,324,019,000.00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2,861,143,000.00 | 2,728,143,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1,094,592,000.00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1,094,592,000.00 | |
资本公积 | 44,786,657,000.00 | 19,971,885,000.00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430,341,000.00 | -246,382,000.00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730,181,000.00 | 730,181,000.00 |
未分配利润 | 207,602,000.00 | 504,666,000.00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48,155,242,000.00 | 24,783,085,000.00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72,851,709,000.00 | 54,107,104,000.00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半年度 | 2020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90,885,400,000.00 | 60,502,986,000.00 |
其中:营业收入 | 90,885,400,000.00 | 60,502,986,000.00 |
二、营业总成本 | 89,337,454,000.00 | 57,537,273,000.00 |
其中:营业成本 | 79,284,918,000.00 | 48,646,685,000.00 |
税金及附加 | 1,041,834,000.00 | 675,592,000.00 |
销售费用 | 2,652,212,000.00 | 2,005,390,000.00 |
管理费用 | 2,407,019,000.00 | 2,020,257,000.00 |
研发费用 | 2,995,687,000.00 | 2,525,361,000.00 |
财务费用 | 955,784,000.00 | 1,663,988,000.00 |
其中:利息费用 | 1,019,726,000.00 | 1,731,854,000.00 |
利息收入 | 257,158,000.00 | 114,940,000.00 |
加:其他收益 | 964,288,000.00 | 733,491,000.00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8,447,000.00 | -127,814,000.00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78,358,000.00 | -95,207,000.00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82,285,000.00 | -192,106,000.00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8,360,000.00 | 42,474,000.00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58,254,000.00 | -187,808,000.00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13,591,000.00 | -470,876,000.00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062,000.00 | -7,057,000.00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216,240,000.00 | 2,948,123,000.00 |
加:营业外收入 | 144,787,000.00 | 103,613,000.00 |
减:营业外支出 | 156,912,000.00 | 123,655,000.00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204,115,000.00 | 2,928,081,000.00 |
减:所得税费用 | 393,344,000.00 | 544,658,000.00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810,771,000.00 | 2,383,423,000.00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810,771,000.00 | 2,383,423,000.00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173,571,000.00 | 1,662,430,000.00 |
2.少数股东损益 | 637,200,000.00 | 720,993,000.00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82,394,000.00 | -191,538,000.00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81,554,000.00 | -189,276,000.00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83,571,000.00 | -85,724,000.00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83,571,000.00 | -114,299,000.00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所得税影响 | 28,575,000.00 | |
6.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017,000.00 | -103,552,000.00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9,508,000.00 | -105,422,000.00 |
7.应收款项融资公允价值变动 | -10,801,000.00 | 2,553,000.00 |
8.应收款项融资信用减值准备 | 3,310,000.00 | -683,000.00 |
9.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840,000.00 | -2,262,000.00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628,377,000.00 | 2,191,885,000.0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992,017,000.00 | 1,473,154,000.00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636,360,000.00 | 718,731,000.00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41 | 0.56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41 | 0.56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法定代表人:王传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亚琳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惠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半年度 | 2020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2,520,283,000.00 | 3,024,059,000.00 |
减:营业成本 | 1,992,615,000.00 | 2,654,132,000.00 |
税金及附加 | 20,033,000.00 | 17,020,000.00 |
销售费用 | 4,802,000.00 | 930,000.00 |
管理费用 | 116,497,000.00 | 108,195,000.00 |
研发费用 | 20,129,000.00 | 22,776,000.00 |
财务费用 | 428,800,000.00 | 623,631,000.00 |
其中:利息费用 | 495,377,000.00 | 685,587,000.00 |
利息收入 | 114,593,000.00 | 40,972,000.00 |
加:其他收益 | 11,588,000.00 | 7,202,000.00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37,113,000.00 | 567,556,000.00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63,447,000.00 | 66,149,000.00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8,270,000.00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602,000.00 | 7,187,000.00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86,000.00 | -349,000.00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94,000.00 | -231,000.00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86,418,000.00 | 178,740,000.00 |
加:营业外收入 | 3,475,000.00 | 833,000.00 |
减:营业外支出 | 538,000.00 | 365,000.00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89,355,000.00 | 179,208,000.00 |
减:所得税费用 | 1,370,000.00 | 0.00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87,985,000.00 | 179,208,000.00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87,985,000.00 | 179,208,000.00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83,959,000.00 | -83,153,000.00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83,571,000.00 | -85,724,000.00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83,571,000.00 | -114,299,000.00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所得税影响 | 28,575,000.00 | |
6.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88,000.00 | 2,571,000.00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应收款项融资公允价值变动 | -464,000.00 | 2,846,000.00 |
8.应收款项融资信用减值准备 | 76,000.00 | -275,000.00 |
9.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4,026,000.00 | 96,055,000.00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06 | 0.02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06 | 0.02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半年度 | 2020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71,626,773,000.00 | 55,224,386,000.00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889,355,000.00 | 1,809,963,000.00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001,209,000.00 | 1,684,507,000.0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6,517,337,000.00 | 58,718,856,000.00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7,970,468,000.00 | 30,412,006,000.00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2,609,241,000.00 | 9,074,640,000.00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435,370,000.00 | 1,368,765,000.00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825,413,000.00 | 2,324,998,000.0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6,840,492,000.00 | 43,180,409,000.0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676,845,000.00 | 15,538,447,000.00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21,428,000.00 | 165,264,000.00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19,832,000.00 | 173,588,000.00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931,000.00 | 105,051,000.00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769,956,000.00 | 14,900,00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012,147,000.00 | 15,343,903,000.00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0,407,215,000.00 | 6,495,700,000.00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686,428,000.00 | 860,420,000.00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9,837,332,000.00 | 14,900,00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0,930,975,000.00 | 22,256,120,000.0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918,828,000.00 | -6,912,217,000.00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5,061,668,000.00 | 2,280,000,000.00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9,414,712,000.00 | 34,136,488,000.00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2,000,0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54,764,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4,476,380,000.00 | 39,171,252,000.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1,074,093,000.00 | 44,540,133,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254,811,000.00 | 2,092,739,000.00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的其他权益工具利息 | 61,600,000.00 | 167,338,000.00 |
赎回永续债支付的现金 | 1,100,000,000.0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07,953,000.00 | 96,949,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3,836,857,000.00 | 46,729,821,000.0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639,523,000.00 | -7,558,569,000.00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6,261,000.00 | -21,664,000.00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7,413,801,000.00 | 1,045,997,000.00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3,738,498,000.00 | 11,674,297,000.00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1,152,299,000.00 | 12,720,294,000.00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半年度 | 2020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816,280,000.00 | 5,598,045,000.00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053,000.00 | 1,620,000.00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55,696,000.00 | 4,260,684,000.0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273,029,000.00 | 9,860,349,000.00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300,466,000.00 | 5,666,645,000.00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35,220,000.00 | 122,344,000.00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5,939,000.00 | 18,043,000.00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065,038,000.00 | 592,298,000.0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536,663,000.00 | 6,399,330,000.0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263,634,000.00 | 3,461,019,000.00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80,800,000.00 | 61,159,000.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686,526,000.00 | 705,787,000.00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3,098,000.00 | 255,072,000.00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00,997,000.00 | 600,00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881,421,000.00 | 1,622,018,000.00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69,602,000.00 | 78,737,000.00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1,737,863,000.00 | 247,510,000.00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737,332,000.00 | 600,00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5,544,797,000.00 | 926,247,000.0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663,376,000.00 | 695,771,000.00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5,031,365,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100,000,000.00 | 7,358,000,000.00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2,000,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8,131,365,000.00 | 9,358,000,000.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4,531,000,000.00 | 13,897,916,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715,487,000.00 | 972,074,000.00 |
其中:支付的其他权益工具利息 | 61,600,000.00 | 167,338,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赎回的现金 | 1,100,000,000.0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2,174,000.00 | 12,905,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448,661,000.00 | 14,882,895,000.0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682,704,000.00 | -5,524,895,000.00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38,757,000.00 | 32,576,000.00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716,937,000.00 | -1,335,529,000.00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774,076,000.00 | 1,809,673,000.00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491,013,000.00 | 474,144,000.00 |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本年期初余额 | 2,728,143,000.00 | 1,094,592,000.00 | 24,698,663,000.00 | -556,066,000.00 | 4,086,000.00 | 4,448,300,000.00 | 24,456,556,000.00 | 56,874,274,000.00 | 7,579,638,000.00 | 64,453,912,000.00 | |||||
二、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33,000,000.00 | -1,094,592,000.00 | 24,830,267,000.00 | -181,554,000.00 | 5,125,000.00 | 688,522,000.00 | 24,380,768,000.00 | 450,475,000.00 | 24,831,243,000.0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81,554,000.00 | 1,173,571,000.00 | 992,017,000.00 | 636,360,000.00 | 1,628,377,000.0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33,000,000.00 | -1,094,592,000.00 | 24,860,937,000.00 | 23,899,345,000.00 | 42,105,000.00 | 23,941,450,000.0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33,000,000.00 | 24,801,972,000.00 | 24,934,972,000.00 | 30,303,000.00 | 24,965,275,0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减少资本 | -1,094,592,000.00 | -5,408,000.00 | -1,100,000,000.00 | -1,100,000,000.00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 | 41,729,000.00 | 41,729,000.00 | 15,987,000.00 | 57,716,000.00 |
额 | |||||||||||||||
4.其他 | 22,644,000.00 | 22,644,000.00 | -4,185,000.00 | 18,459,000.00 | |||||||||||
(三)利润分配 | -485,049,000.00 | -485,049,000.00 | -185,931,000.00 | -670,980,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23,449,000.00 | -423,449,000.00 | -185,931,000.00 | -609,380,000.00 | |||||||||||
4.其他 | -61,600,000.00 | -61,600,000.00 | -61,600,000.00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5,125,000.00 | 5,125,000.00 | 5,125,000.00 | ||||||||||||
1.本期提取 | 5,125,000.00 | 5,125,000.00 | 5,125,000.00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30,670,000.00 | -30,670,000.00 | -42,059,000.00 | -72,729,000.00 | |||||||||||
1.子公司少数股东回购权 | -30,670,000.00 | -30,670,000.00 | -42,059,000.00 | -72,729,000.00 | |||||||||||
三、本期期末余额 | 2,861,143,000.00 | 49,528,930,000.00 | -737,620,000.00 | 9,211,000.00 | 4,448,300,000.00 | 25,145,078,000.00 | 81,255,042,000.00 | 8,030,113,000.00 | 89,285,155,000.00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本年期初余额 | 2,728,143,000.00 | 4,394,592,000.00 | 24,530,666,000.00 | -46,659,000.00 | 4,099,313,000.00 | 21,056,234,000.00 | 56,762,289,000.00 | 5,839,131,000.00 | 62,601,420,000.00 | ||||||
二、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00,000,000.00 | 1,824,140,000.00 | -189,276,000.00 | -324,000.00 | 1,331,403,000.00 | 3,165,943,000.00 | 1,445,495,000.00 | 4,611,438,000.0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89,276,000.00 | 1,662,430,000.00 | 1,473,154,000.00 | 718,731,000.00 | 2,191,885,000.0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00,000,000.00 | 1,824,140,000.00 | -324,000.00 | 2,023,816,000.00 | 781,540,000.00 | 2,805,356,000.0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804,768,000.00 | 1,804,768,000.00 | 775,232,000.00 | 2,580,000,0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2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 | 26,120,000.00 | 26,120,000.00 | 26,120,000.00 |
额 | |||||||||||||||
4.其他 | -6,748,000.00 | -324,000.00 | -7,072,000.00 | 6,308,000.00 | -764,000.00 | ||||||||||
(三)利润分配 | -331,027,000.00 | -331,027,000.00 | -54,776,000.00 | -385,803,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63,689,000.00 | -163,689,000.00 | -54,776,000.00 | -218,465,000.00 | |||||||||||
4.其他 | -167,338,000.00 | -167,338,000.00 | -167,338,000.00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三、本期期末余额 | 2,728,143,000.00 | 4,594,592,000.00 | 26,354,806,000.00 | -235,935,000.00 | 4,098,989,000.00 | 22,387,637,000.00 | 59,928,232,000.00 | 7,284,626,000.00 | 67,212,858,000.00 |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半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本年期初余额 | 2,728,143,000.00 | 1,094,592,000.00 | 19,971,885,000.00 | -246,382,000.00 | 730,181,000.00 | 504,666,000.00 | 24,783,085,000.00 | |||||
二、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33,000,000.00 | -1,094,592,000.00 | 24,814,772,000.00 | -183,959,000.00 | -297,064,000.00 | 23,372,157,000.0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83,959,000.00 | 187,985,000.00 | 4,026,000.0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33,000,000.00 | -1,094,592,000.00 | 24,814,772,000.00 | 23,853,180,000.0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33,000,000.00 | 24,801,972,000.00 | 24,934,972,0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减少资本 | -1,094,592,000.00 | -5,408,000.00 | -1,100,000,000.00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18,208,000.00 | 18,208,000.00 | ||||||||||
(三)利润分配 | -485,049,000.00 | -485,049,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23,449,000.00 | -423,449,000.00 | ||||||||||
3.其他 | -61,600,000.00 | -61,600,000.00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三、本期期末余额 | 2,861,143,000.00 | 44,786,657,000.00 | -430,341,000.00 | 730,181,000.00 | 207,602,000.00 | 48,155,242,000.00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半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本年期初余额 | 2,728,143,000.00 | 4,394,592,000.00 | 19,971,885,000.00 | 189,809,000.00 | 703,402,000.00 | 646,344,000.00 | 28,634,175,000.00 | |||||
二、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83,153,000.00 | -151,819,000.00 | -234,972,000.0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83,153,000.00 | 179,208,000.00 | 96,055,000.0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331,027,000.00 | -331,027,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63,689,000.00 | -163,689,000.00 | ||||||||||
3.其他 | -167,338,000.00 | -167,338,000.00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三、本期期末余额 | 2,728,143,000.00 | 4,394,592,000.00 | 19,971,885,000.00 | 106,656,000.00 | 703,402,000.00 | 494,525,000.00 | 28,399,203,000.00 |
三、公司基本情况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是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前身为深圳市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2002年经原国家经贸委以《关于同意设立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国经贸企改[2002]153号)以及《关于同意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调整股本结构的复函》(国经贸厅企改[2002]348号)批准,深圳市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以2002年4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为基础于2002年6月11日整体变更设立本公司。本公司目前持有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317458F),住所为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延安路一号,办公地址为深圳市坪山新区比亚迪路3009号。
本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90,000千元,股本总数为390,000千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经2002年6月12日召开的本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原国家经贸委《关于同意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转为境外募集公司的批复》(国经贸企改[2002]423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监国合字[2002]19号)等文件批准,并经香港联交所批准,本公司于2002年7月31日在境外首次发售境外上市外资股149,500千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本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后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539,500千元。
经商务部《商务部关于同意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股本的批复》(商资批[2008]490号)、深圳市贸易工业局《关于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股本的批复》(深贸工资复[2008]1240号)以及本公司2008年3月20日召开的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以2007年6月30日本公司总股本539,500千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按每10股转增28股的方式增加总股本,共计转增股本1,510,600千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本次转增完成后,股本总额由人民币539,500千元增至人民币2,050,100千元。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增发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643号)批准,本公司于2009年7月30日向中美能源控股公司定向增发225,000千股境外上市外资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经深圳市贸工局《关于外资企业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深贸工资复[2009]1715号)批准,本公司股本总额由人民币2,050,100千元增至人民币2,275,100千元,并于2009年9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881号)核准,本公司首次发行境内上市社会公众股(A股)。该次发行的股票为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的普通股,发行数量为79,000千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8.00元。于2011年6月30日,本公司A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始上市交易。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增发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466号)批准,本公司于2014年5月30日完成增发境外上市外资股121,900千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经深圳市贸工局《关于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深经贸信息资字[2014]542号)批准,本公司股本总额由人民币2,354,100千元增至人民币2,476,000千元,并于2014年7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76号)批准,本公司于2016年7月25日完成非公开发行A股252,143千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经深圳市贸工局《关于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深经贸信息资字[2016]536号)批准,本公司股本总额由人民币2,476,000千元增至人民币2,728,143千元,并于2016年7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83号) 核准,
本公司于2021年1月28日完成增发境外上市外资股133,000千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经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本公司股份总额由人民币2,728,143千元增至人民币2,861,143千元,并于2021年2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为2,861,143千股。
本集团主要经营活动为:锂离子电池以及其他电池、充电器、电子产品、仪器仪表、柔性线路板、五金制品、手机零配件、模具、塑胶制品及其相关附件的生产、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进口分销);道路普通货运;3D眼镜、GPS 导航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作为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比亚迪品牌乘用车、电动车的总经销商,从事上述品牌的乘用车、电动车及其零部件的营销、批发和出口,提供售后服务;电池管理系统、换流柜、逆变柜/器、汇流箱、开关柜、储能机组的销售;汽车电子装置研发、销售;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研发以及上述零部件的关键零件、部件的研发、销售;轨道交通运输设备(含轨道交通车辆、工程机械、各类机电设备、电子设备及零部件、电子电气件、轨道交通信号系统、通信及综合监控系统与设备)的研发、设计、销售、租赁与售后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其他专项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轨道梁柱的研发、设计、销售;自有物业租赁;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及发布;信息与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本公司直接第一大股东和最终第一大股东均为自然人王传福,持股比例为18.12%。
本集团的母公司和最终母公司为于中国成立的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8月27日决议批准。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本期变化情况参见附注八。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编制本财务报表时,除某些金融工具外,均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持续经营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本集团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收入的确认和计量、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的计提、其他权益类工具、无形资产摊销、研发费用等资本化条件、长期资产减值。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及本集团于2021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会计期间
本集团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千元为单位表示。
本集团下属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自行决定其记账本位币,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折算为人民币。
4、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进行相关会计处理。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则调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收购日以公允价值计量。
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之和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并以成本减去累计减值损失进行后续计量。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之和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之和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的财务报表。子公司,是指被本集团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本公司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采用与本公司一致的会计年度和会计政策。对子公司可能存在的与本公司不一致的会计政策,已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调整一致。本集团内部各公司之间的所有交易产生的资产、负债、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量于合并时全额抵销。
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被购买方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本集团取得控制权之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直至本集团对其控制权终止。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对于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被合并方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合并当期期初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对前期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一直存在。
如果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要素中的一项或多项发生变化的,本集团重新评估是否控制被投资方。
6、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合营方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7、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本集团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集团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8、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本集团对于发生的外币交易,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当月月初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中间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于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结算和货币性项目折算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但对作为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组成部分的外币货币性项目,该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直至净投资被处置时,该累计差额才被确认为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差额根据非货币性项目的性质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对于境外经营,本集团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将其记账本位币折算为人民币:对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当期平均汇率(除非汇率波动使得采用该汇率折算不适当,则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处置当期损益,部分处置的按处置比例计算。对于在可预见的未来无需偿还、实质构成对境外子公司的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以母子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反映的,管理层将母子公司的此项外币货币性项目产生的汇兑差额相互抵消,差额计入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当期平均汇率(除非汇率波动使得采用该汇率折算不适当,则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9、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集团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的一部分,或一组类似金融资产的一部分) ,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1)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届满;
2)转移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或在“过手”协议下承担了及时将收取的现金流量全额支付给第三方的义务;并且(a)实质上转让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或(b)虽然实质上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如果金融负债的责任已履行、撤销或届满,则对金融负债进行终止确认。如果现有金融负债被同一债权人以实质上几乎完全不同条款的另一金融负债所取代,或者现有负债的条款几乎全部被实质性修改,则此类替换或修改作为终止确认原负债和确认新负债处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会计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在法规或通行惯例规定的期限内收取或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集团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集团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本集团企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当且仅当本集团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其终止确认、修改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本集团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仅将相关股利收入(明确作为投资成本部分收回的股利收入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的后续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需计提减值准备。当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由本集团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由本集团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本集团将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包括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金融负债
对于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工具减值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及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以及合同资产,本集团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以及合同资产,本集团选择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及财务担保合同,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集团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
本集团对于①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基于单项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损失;②与对手方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未导致金融资产终止确认,但导致合同现金流量发生变化的金融资产基于单项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损失;
③其他金融资产以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损失。
关于本集团对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判断标准、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假设等披露参见附注十、4。
当本集团不再合理预期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时,本集团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金融工具抵销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财务担保合同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发行方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除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外,其余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期信用损失准备金额和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收入确认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两者孰高者进行后续计量。
衍生金融工具
本集团使用衍生金融工具。衍生金融工具初始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
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转移
本集团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通过对所转移金融资产提供财务担保方式继续涉入的,按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财务担保金额两者之中的较低者,确认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财务担保金额,是指所收到的对价中,将被要求偿还的最高金额。
10、存货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周转材料等。
存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发出存货,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周转材料包括包装物和生产用模具等。包装物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生产用模具按照预计的使用次数分次计入成本费用。
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于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如果以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使得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则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将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时,产成品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原材料、在产品及周转材料按类别计提。
11、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以及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以初始投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购买日之前持有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仍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按比例结转,处置后转换为金融工具的则全额结转。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方法确定初始投资成本:支付现金取得的,以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及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本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本法核算。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回报金额。
采用成本法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及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采用权益法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归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时,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方的部分(但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但投资或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集团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本集团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股东权益。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处置终止采用权益法的,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全部转入当期损益;仍采用权益法的,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转入当期损益,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按相应的比例转入当期损益。
12、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房屋及建筑物。
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否则,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
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七、15。
投资性房地产中的房屋及建筑物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估计使用年限为40-50年。本集团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投资性房地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13、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该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否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购置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如运输费、安装费等。
(2)折旧方法
除永久业权土地不计提折旧以及除机器设备中的模具按工作量法折旧外,其余均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按照年限平均法折旧的固定资产的估计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率及年折旧率如下:
估计使用年限 | 预计净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
房屋及建筑物 | 10-70年 | 5% | 1.4%-9.5% |
机器设备 | 5-12年 | 5% | 7.9%-19% |
运输工具 | 3-5年 | 5% | 19%-31.7% |
办公及其他设备 | 5年及5年以下 | 5% | 19%及19%以上 |
本集团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14、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
15、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是指本集团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及其他相关成本,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其他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之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按照下列方法确定:
1.专门借款以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暂时性的存款利息收入或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
2.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除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之外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16、使用权资产
本集团使用权资产类别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和机器设备及其他。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将其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确认为使用权资产,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本集团后续采用年限平均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时,如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集团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7、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无形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并以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但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的,即单独确认为无形资产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无形资产按照其能为本集团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无法预见其为本集团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本集团在各报告期内无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各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如下:
类别 | 使用寿命 |
土地使用权 | 44-99年 |
工业产权及专有技术 | 2-10年 |
软件 | 5年 |
本集团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外购土地及建筑物支付的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除新能源汽车研发支出所形成的无形资产按照生产总量法计算摊销之外,其余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其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摊销。本集团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本集团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予以资本化,即: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相应项目在满足上述条件,通过技术可行性及经济可行性研究,形成项目立项后,进入开发阶段。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18、资产减值
本集团对除存货、合同资产及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递延所得税、金融资产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集团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于每年末进行减值测试。对于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也每年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集团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集团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集团确定的报告分部。
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19、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本公司已经支出、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如经营租赁方式入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等。 长期待摊费用在项目受益限内按直线法分平均摊销。
20、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职工薪酬,指本集团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本集团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短期薪酬
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本集团的职工参加由当地政府管理的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相应支出在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其他地区
本集团除中国大陆地区以外的职工参加由当地政府管理的养老退休计划,相应支出在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辞退福利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21、预计负债
除了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的或有对价及承担的或有负债之外,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集团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
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集团;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22、股份支付
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是指本集团为获取服务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作为对价进行结算的交易。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采用二项式模型确定,参见附注十三。
对由于未满足非市场条件和/或服务期限条件而最终未能行权的股份支付,不确认成本或费用。股份支付协议中规定了市场条件或非可行权条件的,无论是否满足市场条件或非可行权条件,只要满足所有其他业绩条件和/或服务期限条件,即视为可行权。
如果修改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条款,至少按照未修改条款的情况确认取得的服务。此外,增加所授予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修改,或在修改日对职工有利的变更,均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
如果取消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则于取消日作为加速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尚未确认的金额。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作为取消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23、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但另有规定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除外。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另有规定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除外。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24、收入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或该服务的提供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销售商品合同
本集团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通常仅包含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本集团通常在综合考虑了下列因素的基础上,以履行每一单项履约义务时点确认收入:取得商品的现时收款权利、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的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的转移、商品实物资产的转移、客户接受该商品。
提供服务合同
本集团与客户之间的提供服务合同所应履行的履约义务,由于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客户即取得并消耗本集团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入款项,本集团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集团按照投入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对于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集团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建造合同
本集团与客户之间的建造合同通常包含建造服务等履约义务,由于本集团履约过程中所提供的服务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入款项,本集团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集团按照产出法,根据实际测量的完工进度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对于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集团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可变对价
本集团部分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存在销售返利以及其他导致约定的对价金额发生变化的安排,形成可变对价。本集团按照期望值或最有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重大融资成分
对于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集团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使用将合同对价的名义金额折现为商品或服务现销价格的折现率,将确定的交易价格与合同承诺的对价金额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
对于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未超过一年的,本集团未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在向客户转让商品与客户支付相关款项之间存在时间间隔时,本集团还考虑合同承诺的对价金额与现销价格之间的差额是否由于向客户或本集团提供融资利益以外的其他原因所导致的,来判断合同中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
质保义务
根据合同约定、法律规定等,本集团为所销售的商品提供质量保证。对于为向客户保证所销售的商品符合既定标准的保证类质量保证,本集团按照附注七、34进行会计处理。对于为向客户保证所销售的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服务的服务类质量保证,本集团将其作为一项单项履约义务,按照提供商品和服务类质量保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部分交易价格分摊至服务类质量保证,并在客户取得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在评估质量保证是否在向客户保证所销售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服务时,本集团考虑该质量保证是否为法定要求、质量保证期限以及本集团承诺履行任务的性质等因素。
主要责任人/代理人
本集团向客户销售商品,客户同时也是该商品制造中使用的关键材料的供应商。本集团自客户方取得材料控制权后,通过提供重要服务将材料与其他商品及服务整合成某组合产出转让给客户。本集团在该交易安排中被认定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集团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
25、合同资产与合同负债
本集团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集团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是指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
本集团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附注五、9。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是指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如企业在转让承诺的商品或服务之前已收取的款项。
26、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
本集团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取得成本和合同履约成本。根据其流动性,分别列报在存货、其他流动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中。
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除非该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
本集团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适用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的规范范围的,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
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集团对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差额的,本集团将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企业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1)减(2)的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应当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应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27、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但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集团提供贷款的,以借款的公允价值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并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借款费用,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借款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递延收益,在借款存续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冲减相关借款费用。财政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企业,企业应当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28、所得税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由于企业合并产生的调整商誉,或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计入所有者权益外,均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
本集团根据资产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计提递延所得税。
各种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据以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
1)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2)对于与子公司及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
1)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2)对于与子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及联营企业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依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重新评估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可供所有或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转回的限度内,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如果拥有以净额结算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与同一应纳税主体和同一税收征管部门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则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29、租赁
租赁的识别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为确定合同是否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本集团评估合同中的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
单独租赁的识别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集团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使用已识别资产的权利构成合同中的一项单独租赁:
1.承租人可从单独使用该资产或将其与易于获得的其他资源一起使用中获利;
2.该资产与合同中的其他资产不存在高度依赖或高度关联关系。
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分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集团作为出租人和承租人时,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分拆后进行会计处理。
租赁期的评估租赁期是本集团有权使用租赁资产且不可撤销的期间。本集团有续租选择权,即有权选择续租该资产,且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的,租赁期还包含续租选择权涵盖的期间。本集团有终止租赁选择权,即有权选择终止租赁该资产,但合理确定将不会行使该选择权的,租赁期包含终止租赁选择权涵盖的期间。发生本集团可控范围内的重大事件或变化,且影响本集团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相应选择权的,本集团对其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续租选择权、购买选择权或不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进行重新评估。
作为承租人本集团作为承租人的一般会计处理见附注五、16和附注五、23。
租赁变更租赁变更是原合同条款之外的租赁范围、租赁对价、租赁期限的变更,包括增加或终止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延长或缩短合同规定的租赁期等。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集团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1.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2.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本集团重新确定租赁期,并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对变更后的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以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在计算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采用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租赁变更生效日的本集团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就上述租赁负债调整的影响,本集团区分以下情形进行会计处理:
1.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集团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反映租赁的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2.其他租赁变更,本集团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集团将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不超过人民币30,000元或5,000美金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的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作为出租人
租赁开始日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本集团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
作为融资租赁出租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集团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以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本集团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作为融资租赁的生产商时,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按照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租赁收款额按市场利率折现的现值两者孰低确认收入,并按照租赁资产账面价值扣除未担保余值的现值后的余额结转销售成本。本集团为取得融资租赁发生的成本,在租赁期开始日计入当期损益。
作为经营租赁出租人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集团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售后租回交易
本集团按照附注五、24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作为承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本集团作为承租人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本集团作为承租人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按照附注五、9对该金融负债进行会计处理。
新冠肺炎疫情引发的租金减让
对于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本集团与出租人就现有租赁合同达成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等租金减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集团采用简化方法:
(1)减让后的租赁对价较减让前减少或基本不变;
(2)减让仅针对2022年6月30日前的应付租赁付款额;
(3)综合考虑定性和定量因素后认定租赁的其他条款和条件无重大变化。
本集团不评估是否发生租赁变更,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折现率计算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方法对使用权资产进行计提折旧,对于发生的租金减免,本集团将减免的租金作为可变租赁付款额,在达成减让协议等解除原租金支付义务时,按未折现金额冲减相关资产成本或费用,同时相应调整租赁负债;对于发生的租金延期支付,本集团在实际支付时冲减前期确认的租赁负债。
30、利润分配
本公司的现金股利,于股东大会批准后确认为负债。
31、其他权益工具
本集团发行的永续债到期后有权不限次数展期,对于永续债票面利息,本集团有权递延支付,本集团并无合同义务支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权益工具。
32、公允价值计量
本集团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权益工具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和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集团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集团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集团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本集团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的,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
本集团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
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33、套期会计
就套期会计方法而言,本集团的套期分类为:
(1)公允价值套期,是指对已确认资产或负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除汇率风险外)的公允价值变动风险进行的套期;
(2)现金流量套期,是指对现金流量变动风险进行的套期,此现金流量变动源于与已确认资产或负债、很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有关的某类特定风险,或一项未确认的确定承诺包含的汇率风险;
在套期关系开始时,本集团对套期关系有正式指定,并准备了关于套期关系、风险管理目标和风险管理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该文件载明了套期工具、被套期项目,被套期风险的性质,以及本集团对套期有效性评估方法。套期有效性,是指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能够抵销被套期风险引起的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的程度。此类套期在初始指定日及以后期间被持续评价符合套期有效性要求。
如果套期工具已到期、被出售、合同终止或已行使(但作为套期策略组成部分的展期或替换不作为已到期或合同终止处理),或因风险管理目标发生变化,导致套期关系不再满足风险管理目标,或者该套期不再满足套期会计方法的其他条件时,本集团终止运用套期会计。
套期关系由于套期比率的原因不再符合套期有效性要求的,但指定该套期关系的风险管理目标没有改变的,本集团对套期关系进行再平衡。
满足套期会计方法条件的,按如下方法进行处理:
公允价值套期
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如果是对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进行套期的,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被套期项目因套期风险敞口形成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如果被套期项目是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因套期风险敞口形成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未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被套期项目的账面价值。
被套期项目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的,该确定承诺的公允价值因被套期风险引起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一项资产或负债,相关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亦计入当期损益。
现金流量套期
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中属于套期有效的部分,直接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属于套期无效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被套期的预期交易随后确认为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或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的预期交易形成适用公允价值套期的确定承诺时,则原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金额转出,计入该资产或负
债的初始确认金额。其余现金流量套期在被套期的预期现金流量影响损益的相同期间,如预期销售发生时,将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现金流量套期终止运用套期会计时,如果被套期的未来现金流量预期仍然会发生的,则以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不转出,直至预期交易实际发生或确定承诺履行;如果被套期的未来现金流量预期不再发生的,则累计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的金额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4、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编制财务报表要求管理层作出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列报金额及其披露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这些假设和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结果可能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
判断
在应用本集团的会计政策的过程中,管理层作出了以下对财务报表所确认的金额具有重大影响的判断:
业务模式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的分类取决于本集团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判断业务模式是否仍然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时,本集团需要对金融资产到期日前的出售原因、时间、频率和价值等进行分析判断。
主要责任人与代理人
本集团向客户销售商品,客户同时也是该商品制造中关键材料的供应商。本集团判断其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时,需要对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对上述关键材料的控制权进行分析。如果本集团获取上述关键材料的控制权,那么本集团为主要责任人,并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集团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判断本集团在商品转移之前是否具有控制权,本集团考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因素:(1)交易中的主要责任人;(2)承担一般存货风险;(3)有权自主决定交易商品或服务价格;
(4)在决定产品和服务功能方面起到关键作用。
股利分配引起的代扣代缴所得税之递延所得税负债
本集团对于其境外子公司来源于其中国境内子公司分派的股利是否需要计提代扣代缴所得税取决于股利实际支付时点。本集团若预计该盈利不会在可预见的未来予以分派,且能控制该等子公司由股利分派产生的暂时性差异的转回时间,则不需计提上述代扣代缴所得税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详见附注七、23。
估计的不确定性
以下为于资产负债表日有关未来的关键假设以及估计不确定性的其他关键来源,可能会导致未来会计期间资产和负债账面金额重大调整。
金融工具和合同资产减值
本集团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金融工具和合同资产的减值进行评估,应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需要做出重大判断和估计,需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在做出这些判断和估计时,本集团根据历史还款数据结合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指标、行业风险等因素推断债务人信用风险的预期变动。不同的估计可能会影响减值准备的计提,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可能并不等于未来实际的减值损失金额。
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减值(除商誉外)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使用寿命不确定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除每年进行的减值测试外,当其存在减值迹象时,也进行减值测试。其他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额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当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管理层必须估计该项资产或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详见附注七、12-24。
开发支出
确定资本化的金额时,管理层必须做出有关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适用的折现率以及预计受益期间的假设。
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亏损的限度内,应就所有尚未利用的可抵扣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取得应纳税所得额的时间、金额以及相应的税率,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产品质量保证的预计负债
本集团对出售的产品提供质量保证。管理层根据销售量与过往维修程度及退换货记录估计因该产品质量保证事项形成的预计负债,并于适当时折现至其现值。于资产负债表日,管理层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复核并作适当调整,以反映当前的最佳估计数。
评估可变对价的限制
本集团对可变对价进行估计时,考虑能够合理获得的所有信息,包括历史信息、当前信息以及预测信息,在合理的数量范围内估计各种可能发生的对价金额以及概率。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本集团在评估与可变对价相关的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的收入金额是否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时,同时考虑收入转回的可能性及转回金额的比重。本集团在每一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评估可变对价金额,包括重新评估对可变对价的估计是否受到限制,以反映报告期末存在的情况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情况变化。
以可变现净值为基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本公司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及陈旧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公司将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单个存货项目是否陈旧和滞销、可变现净值是否低于存货成本进行重新估计。
折旧及摊销
本集团于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起按有关的估计使用寿命及净残值以年限平均法或生产总量法计算固定资产的折旧及无形资产的摊销,反映了管理层就本集团拟从使用该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获得未来经济利益的期间的估计。
35、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一般纳税人按应税收入的6%、9%或13%计算销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 | 一般纳税人按应税收入的6%、9%或13%计算销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本集团直接出口的货物缴纳增值税按照“免、抵、退”的有关规定执行,退税率为0%-13%。小规模纳税人按征收率3%计缴。 |
消费税 | 按不同排量的汽车收入和电池收入 | 汽车消费税按照1%-9%从价定率计缴消费税。电池消费税按照4%从价定率计缴消费税(其中镍氢电池和锂电池免征消费税)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 | 根据国家有关税务法规,应本集团内各分、子公司的个别情况按国家规定的比例1-7%计缴城市维护建设税。 |
企业所得税 | 按应纳税所得额 | 本集团依据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算企业所得税。 |
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 |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3%缴纳 |
地方教育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 |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2%缴纳。 |
水利建设基金 | 按照营业收入 | 根据国家有关税务法规及当地有关规定计缴。 |
海外税项 | 海外税项根据境外各国家和地区的税收法规计算 | 海外税项根据境外各国家和地区的税收法规计算。 |
除附注六、2所述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本公司及子公司外,本公司主要境内分、子公司法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2、税收优惠
本公司下属比亚迪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为2004年设立于深圳市的生产型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企业。该公司于2020年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2020年至2022年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下属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为2006年设立于深圳市的生产型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企业。该公司于2018年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2018年至2020年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2021年至2023年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中。
本公司下属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为1998年设立于深圳市的生产型企业。该公司于2018年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2018年至2020年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2021年至2023年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中。
本公司下属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为2007年设立于惠州市的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企业。该公司于2019年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2019年至2021年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下属韶关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为2009年设立于韶关市的生产型企业。该公司于2019年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2019年至2021年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下属惠州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为2007年设立于惠州市的生产型中外合资企业。该公司于2018年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2018年至2020年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2021年至2023年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中。
本公司下属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为设立于西安市的生产型企业。该公司符合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规定的条件,于2021年采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下属南京市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为2014年设立于南京市的生产型企业。该公司于2019年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2019年至2021年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下属西安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为2014年11月设立于西安市的生产型外商投资企业。该公司符合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规定的条件,于2021年采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下属上海比亚迪有限公司为2002年设立于上海市的生产型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企业。该公司于2020年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2020年至2022年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下属长沙市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为2009年设立于长沙市的生产型企业。该公司于2019年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2019年至2021年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下属汕头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为2017年3月设立于广东汕头的生产型企业。该公司于2020年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2020年至2022年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下属北京比亚迪模具有限公司为2003年设立于北京市的生产型企业。该公司于2018年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2018年至2020年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2021年至2023年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中。
本公司下属宁波比亚迪半导体有限公司为2008年设立于宁波市的生产型企业。该公司于2018年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2018年至2020年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2021年至2023年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中。
本公司下属比亚迪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为2003年设立于深圳市的生产型外商独资企业。该公司于2018年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2018年至2020年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2021年至2023年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中。
本公司下属的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为2013年设立于深圳前海深港合作区的内资企业,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东横琴新区 福建平潭综合试验区 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及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4]26号)规定,对于符合文件规定在广东横琴、福建平潭、深圳前海等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该公司于2021年适用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下属杭州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为2015年设立于杭州市的生产型企业。该公司于2020年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2020年至2022年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下属汕尾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为2015年设立于汕尾市的生产型企业。该公司于2020年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2020年至2022年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下属青海弗迪电池有限公司为2016年设立于西宁市的生产型企业。该公司符合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规定的条件,于2021年采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下属广东比亚迪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为2013年设立于惠州市的节能服务提供企业。根据国税函[2010]18号《加强节能企业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管理》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政策。该公司于2021年的部分合同能源项目收入享受“三免三减半”企业所得税优惠,合同能源项目收入以外的收入适用于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下属比亚迪通信信号有限公司为2017年设立于深圳市的生产型企业。该公司于2020年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2020年至2022年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下属青海弗迪实业有限公司为2016年设立于东海市的生产型企业。该公司符合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规定的条件,于2021年采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下属重庆弗迪锂电池有限公司为2019年设立于重庆市的生产型企业。该公司符合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规定的条件,于2021年采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千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361 | 193 |
银行存款 | 20,101,938 | 11,788,305 |
其他货币资金 | 1,686,873 | 2,656,532 |
合计 | 21,789,172 | 14,445,030 |
其中: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的款项总额 | 636,873 | 706,532 |
其他说明:
于2021年6月30日,账面价值为人民币601,506千元(2020年12月31日:人民币402,153千元)的货币资金作为银行承兑汇票出票保证金,另有人民币35,367千元(2020年12月31日:人民币304,379千元)为信用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受限性质(附注七、
65)。
于2021年6月30日,本集团境外子公司的货币资金折合为人民币1,156,056千元(2020年12月31日:人民币1,417,869千元)。
于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和境内子公司存放于境外的货币资金折合为人民币16,427千元(2020年12月31日:人民币18,000千元)。
银行活期存款按照银行活期存款利率取得利息收入。短期定期存款的存款期分为3个月以及1年以内,依本集团的现金需求而定,并按照相应的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取得利息收入。银行通知存款的存款期限为1天或7天,依本集团的现金需求而定,并按相应的银行通知存款利率取得利息收入。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千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24 | |
其中:衍生金融资产 | 24 | |
合计 | 24 |
3、应收账款
对于传统燃油车的整车销售,本集团通常要求客户以应收票据的形式提前支付款项。对于新能源车的整车销售,本集团提供给主要客户的信用期通常为30天至360天,或为客户提供1至2年的分期付款方式。对于除上述产品以外的销售,本集团的应收账款信用期通常为30天,主要客户可以延长至90天。应收账款并不计息。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千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738,399 | 4.34% | 1,229,490 | 70.73% | 508,909 | 1,136,127 | 2.63% | 1,123,902 | 98.92% | 12,225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38,338,447 | 95.66% | 864,857 | 2.26% | 37,473,590 | 42,102,539 | 97.37% | 898,337 | 2.13% | 41,204,202 |
合计 | 40,076,846 | 100.00% | 2,094,347 | 37,982,499 | 43,238,666 | 100.00% | 2,022,239 | 41,216,427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千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客户一 | 156,202 | 156,202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二 | 110,377 | 110,377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三 | 84,616 | 84,616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四 | 74,601 | 74,601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五 | 71,289 | 71,289 | 100.00% | 客户已破产 |
其他 | 1,241,314 | 732,405 | 59.00% | |
合计 | 1,738,399 | 1,229,490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新能源
单位:千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9,487,668 | 112,503 | 1.19% |
1-2年(含2年) | 11,106,168 | 212,161 | 1.91% |
2-3年(含3年) | 1,920,912 | 63,264 | 3.29% |
3-4年(含4年) | 684,095 | 55,548 | 8.12% |
4-5年(含5年) | 54,530 | 16,473 | 30.21% |
5年以上 | 17,034 | 17,034 | 100.00% |
合计 | 23,270,407 | 476,983 | -- |
注:新能源业务含新能源补贴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非新能源
单位:千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14,416,291 | 55,125 | 0.38% |
1年以上 | 651,749 | 332,749 | 51.05% |
合计 | 15,068,040 | 387,874 | -- |
按账龄披露
单位:千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24,141,551 | 24,985,463 |
1至2年 | 11,674,308 | 12,401,356 |
2至3年 | 2,392,377 | 4,171,324 |
3年以上 | 1,868,610 | 1,680,523 |
小计 | 40,076,846 | 43,238,666 |
减: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2,094,347 | 2,002,239 |
合计 | 37,982,499 | 41,216,427 |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2021年6月30日计提坏账准备人民币246,981千元(2020年:人民币1,089,770千元),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人民币169,006千元(2020年:人民币482,547千元)
单位:千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2021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 2,022,239 | 246,981 | -169,006 | -3,230 | -2,637 | 2,094,347 |
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 | 1,460,874 | 1,089,770 | -482,547 | -44,295 | -1,563 | 2,022,239 |
本期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余额无重大变动。(2020年:本年影响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重大变动为:1)单项评估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增多;2)预期信用损失率提升,综合导致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增加。)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千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客户一 | 20,139 | 收回欠款 |
合计 | 20,139 | -- |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千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贷款 | 3,230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截止2021年6月30日6个月期间,无重大应收账款核销。(2020年:无)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千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余额第一大客户 | 2,987,610 | 7.45% | 5,444 |
应收账款余额第二大客户 | 1,726,604 | 4.31% | 3,108 |
应收账款余额第三大客户 | 1,613,690 | 4.03% | 55,582 |
应收账款余额第四大客户 | 764,452 | 1.91% | 1,376 |
应收账款余额第五大客户 | 736,743 | 1.84% | 2,940 |
合计 | 7,829,099 | 19.54% |
(5)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本集团在日常业务中因短期融资需求将部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应收账款以无追索权方式保理给金融机构,与金融机构订立无追索权的应收账款保理协议,将若干应收账款转让予金融机构(以下简称“应收账款保理”)。在若干应收账款保理协议下,本集团不需要承担应收账款转让后的债务人违约风险和延迟还款风险,已转移应收账款所有权之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符合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本集团对该保理协议下的应收账款按照账面价值终止确认。于2021年6月30日相关保理协议下已转让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0,513,078千元(2020年12月31日:人民币3,813,206千元),与终止确认相关的损失为人民币82,285千元(2020年12月31日:人民币299,523千元),计入投资损失。
4、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千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款项融资 | 9,935,519 | 8,862,340 |
合计 | 9,935,519 | 8,862,340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11,818 | 13,834 |
银行承兑汇票 | 10,016,475 | 8,930,479 |
期/年末账面原值 | 10,028,293 | 8,944,313 |
减:其他综合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注) | 92,774 | 81,973 |
期/年末公允价值 | 9,935,519 | 8,862,340 |
注:集团在日常资金管理中将应收票据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企业应当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并将减值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应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截止2021年6月30日,集团应收票据累计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17,188千元(2020年12月31日:人民币13,878千元)。
其中已质押的应收票据如下:
已背书或贴现但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如下:
项目 | 2021年6月30日 (未经审计) | 2020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
终止确认 | 未终止确认 | 终止确认 | 未终止确认 | |
银行承兑汇票 | 17,185,684 | 16,889 | 18,964,120 | 5,751 |
合计 | 17,185,684 | 16,889 | 18,964,120 | 5,751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269,926 | 839,384 |
合计 | 269,926 | 839,384 |
与应收票据相关的金融资产转移详见附注十、3。
出票人未履约而将票据转为应收账款: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30 | - |
银行承兑汇票 | 10,055 | 2,428 |
合计 | 10,085 | 2,428 |
5、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千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243,824 | 87.15% | 629,179 | 86.86% |
1至2年 | 117,644 | 8.24% | 37,220 | 5.14% |
2至3年 | 9,910 | 0.69% | 5,097 | 0.70% |
3年以上 | 55,924 | 3.92% | 52,854 | 7.30% |
合计 | 1,427,302 | -- | 724,350 | --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于2021年6月30日,账龄超过一年的预付款金额,主要是预付供应商未结算的款项。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于2021年6月30日,预付款项金额前五名如下:
金额 | 占预付款项总额的 比例 | |
预付款项余额第一大供应商 | 275,115 | 19.28% |
预付款项余额第二大供应商 | 151,962 | 10.65% |
预付款项余额第三大供应商 | 150,003 | 10.51% |
预付款项余额第四大供应商 | 129,509 | 9.07% |
预付款项余额第五大供应商 | 78,790 | 5.52% |
785,379 | 55.03% |
6、其他应收款
单位:千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42,923 | 7,976 |
其他应收款 | 1,038,155 | 1,042,710 |
合计 | 1,081,078 | 1,050,686 |
(1)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千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及押金 | 417,317 | 429,238 |
出口退税及税金 | 70,364 | 87,786 |
未发货预付款转入 | 94,616 | 94,616 |
员工借款 | 33,447 | 45,944 |
代扣代缴员工社保 | 122,643 | 105,321 |
待摊费用 | 120,832 | 41,187 |
其他 | 274,273 | 334,040 |
减: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95,337 | 95,422 |
合计 | 1,038,155 | 1,042,710 |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千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806 | 94,616 | 95,422 |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 | —— | —— |
本期计提 | ||||
本期转回 | -85 | -85 | ||
2021年6月30日余额 | 721 | 94,616 | 95,337 |
按账龄披露
单位:千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451,545 |
1至2年 | 229,837 |
2至3年 | 350,018 |
3年以上 | 102,092 |
小计 | 1,133,492 |
减:其他应收坏账准备 | 95,337 |
合计 | 1,038,155 |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千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外币报表折算差异 | |||
2021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 95,422 | -85 | 95,337 | |||
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 | 95,490 | 30 | -98 | 95,422 |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千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其他应收款余额第一大客户 | 保证金及押金 | 257,075 | 一年以上 | 22.68% | 257 |
其他应收款余额第二大客户 | 股权转让 | 124,921 | 一年以上 | 11.02% | 125 |
其他应收款余额第三大客户 | 未发货预付款转入 | 94,616 | 一年以上 | 8.35% | 94,616 |
其他应收款余额第四大客户 | 其他 | 50,024 | 一年以上 | 4.41% | 50 |
其他应收款余额第五大客户 | 保证金及押金 | 33,620 | 一年以上 | 2.97% | 34 |
合计 | -- | 560,256 | -- | 49.43% | 95,082 |
7、存货
(1)存货分类
单位:千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6,625,347 | 182,544 | 6,442,803 | 4,268,051 | 172,743 | 4,095,308 |
在产品 | 14,576,316 | 129,245 | 14,447,071 | 10,052,842 | 140,472 | 9,912,370 |
库存商品 | 17,824,698 | 396,684 | 17,428,014 | 16,980,563 | 395,885 | 16,584,678 |
周转材料 | 1,406,114 | 37,589 | 1,368,525 | 830,486 | 26,484 | 804,002 |
合计 | 40,432,475 | 746,062 | 39,686,413 | 32,131,942 | 735,584 | 31,396,358 |
(2)存货跌价准备
单位:千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172,743 | 24,732 | 14,931 | 182,544 | ||
在产品 | 140,472 | 113,149 | 124,376 | 129,245 | ||
库存商品 | 395,885 | 76,637 | 75,838 | 396,684 | ||
周转材料 | 26,484 | 12,329 | 1,224 | 37,589 | ||
合计 | 735,584 | 226,847 | 216,369 | 746,062 |
本期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具体依据为以资产预计售价减去进一步加工成本和预计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净值。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为产品价格回升或产成品销售相应转销存货跌价准备。
(3)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于2021年6月30日,本期无计入存货的资本化借款费用 (2020年1-6月:无)。
8、合同资产
单位:千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新能源业务 | 6,749,433 | 275,644 | 6,473,789 | 5,635,217 | 289,112 | 5,346,105 |
合计 | 6,749,433 | 275,644 | 6,473,789 | 5,635,217 | 289,112 | 5,346,105 |
本年合同资产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对合同对价的权利成为无条件权利的时间安排发生变化。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千元
项目 | 年初余额 | 本期计提 | 本期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年末余额 |
2021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 289,112 | 9,544 | -23,012 | 275,644 | |
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 | 74,746 | 214,553 | -187 | 289,112 |
本年度合同资产损失准备金额无重大变动(2020年:本年度影响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重大变动为:预计收款时间延长导致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增加)采用简化方法计提减值损失准备的合同资产情况如下:
2021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 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 | |||||
估计发生违约的账面余额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 估计发生违约的账面余额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 |
新能源业务 | 6,749,433 | 4.08% | 275,644 | 5,635,217 | 5.13% | 289,112 |
合计 | 6,749,433 | 4.08% | 275,644 | 5,635,217 | 5.13% | 289,112 |
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单位:千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 | 1,561,632 | 1,534,418 |
减:坏账准备 | -276,220 | -283,565 |
合计 | 1,285,412 | 1,250,853 |
10、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千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出售房产成本(注1) | 2,604,330 | 2,900,852 |
待抵扣税金 | 3,382,946 | 2,962,552 |
大额存单 | 704,816 | 700,000 |
其他 | 2,819,510 | 749,533 |
合计 | 9,511,602 | 7,312,937 |
其他说明:
注1: 2017年本集团开始向第三方开发商整体购入已完成的开发的房产(亚迪三村)。本期部分完成交付,实现营业收入金额为人民币308,924千元(2020年1-12月:人民币472,729千元)。
11、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单位:千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 | 1,564,288 | 58,222 | 1,506,066 | 1,878,736 | 73,823 | 1,804,913 | 4.75%-4.9% |
合计 | 1,564,288 | 58,222 | 1,506,066 | 1,878,736 | 73,823 | 1,804,913 | -- |
坏账准备减值情况
单位:千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73,823 | 73,823 |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 | —— | —— |
本期计提 | 3,442 | 3,442 | ||
本期转回 | -19,043 | -19,043 | ||
2021年6月30日余额 | 58,222 | 58,222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长期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变动如下:
期/年初余额 | 本期/年计提 | 本期/年转回 | 本期/年转销 | 外币报表 折算差额 | 期/年末余额 | |
2021年6月30日 (未经审计) | 73,823 | 3,442 | -19,043 | - | - | 58,222 |
2020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23,916 | 70,646 | -20,739 | - | - | 73,823 |
长期应收款采用简化方法计提减值损失准备如下:
账面余额 | 比例 | 坏账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信用风险组合评估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 1,564,288 | 100% | 58,222 | 3.72% |
合计 | 1,564,288 | 100% | 58,222 | 3.72% |
本期影响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无重大变动。
12、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千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深圳腾势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腾势新能源") | 240,832 | -35,172 | 205,660 | ||||||||
天津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天津比亚迪") | 182,718 | 5,449 | 188,167 | ||||||||
深圳比亚迪电动汽车投资有限公司("比亚迪电动汽车") | 176,571 | -702 | 175,869 | ||||||||
广州广汽比亚迪新能源客车有限公司("广汽比亚迪") | 88,076 | -73,663 | 14,413 | ||||||||
青海盐湖比亚迪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青海盐湖") | 254,880 | 4,636 | 259,516 | ||||||||
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汽车金融") | 1,620,867 | 54,281 | 1,675,148 |
深圳市迪滴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深圳迪滴") | 3,673 | -494 | 3,179 | ||||||||
北京华林特装车有限公司("北京华林特装车") | 112,249 | -1,025 | 111,224 | ||||||||
杭州西湖比亚迪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西湖新能源") | 110,207 | -4,176 | 106,031 | ||||||||
储能电站(湖北)有限公司("湖北储能电站") | 51,731 | -271 | 51,460 | ||||||||
深圳比亚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国际融资租赁") | 125,751 | 1,073 | 126,824 | ||||||||
西安城投亚迪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城投") | 16,863 | -92 | 16,771 | ||||||||
美好出行(杭州)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美好出行") | 782,014 | -174,737 | 607,277 | ||||||||
Harmony Fund | 235,624 | 325,470 | 7,457 | 568,551 |
LP("Harmony基金") | |||||||||||
横琴和谐鼎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和谐鼎泰") | 417,735 | 36,000 | 31,852 | 485,587 | |||||||
比亚迪丰田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比丰电动车") | 23,016 | 717 | 23,733 | ||||||||
小计 | 4,442,807 | 361,470 | -184,867 | 4,619,410 | |||||||
二、联营企业 | |||||||||||
西藏日喀则扎布耶锂业高科技有限公司(“扎布耶锂业”) | 284,329 | 2,868 | 287,197 | ||||||||
深圳市深电能售电有限公司(“深电能”) | 88,810 | -12,879 | 75,931 | ||||||||
山煤灵丘比星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山煤灵丘比星”) | 8,573 | -293 | 8,280 | ||||||||
杭州西湖新能源汽车运营有限公司(“杭州西湖运营”) | 5,046 | -619 | 4,427 | ||||||||
深圳市前海绿色交 | 539 | -112 | 427 |
通有限公司(“前海绿色交通”) | |||||||||||
中冶瑞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中冶瑞木”) | 76,175 | 3,866 | 80,041 | ||||||||
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中铁设计”) | 147,913 | 11,658 | 159,571 | ||||||||
深圳佛吉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佛吉亚部件") | 189,574 | 8,029 | -13,587 | 184,016 | |||||||
东莞市德瑞精密设备有限公司("东莞德瑞") | 41,396 | 4,863 | 46,259 | ||||||||
天津宏迪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天津宏迪") | 101,399 | 2,081 | 103,480 | ||||||||
深圳华大北斗科技有限公司(“华大北斗”) (注1) | 79,027 | -1,131 | 18,208 | 96,104 | |||||||
小计 | 1,022,781 | 18,331 | 18,208 | -13,587 | 1,045,733 | ||||||
合计 | 5,465,588 | 361,470 | -166,536 | 18,208 | -13,587 | 5,665,143 |
其他说明:
注1: 华大北斗成立于2016年,注册资本588,596千元,2020年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出资78,144千元,取得
6.93%股权,为第三大股东。本期华大北斗进行增资,增资后股份持股比例被稀释至5.19%,稀释后为第五大股东。根据公司章程,华大北斗七名董事中,有一名由股份委派,董事会审议事项需经出席董事会的过半数董事同意,股东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因此,本集团对华大北斗具有重大影响,华大北斗为本集团之联营企业。
1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千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力泰(股票代码:002217.SZ) | 1,236,509 | 1,420,080 |
AGIC Fund | 27,391 | 0 |
合计 | 1,263,900 | 1,420,080 |
其他说明:
单位:千元 |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 | 公允价值 | 本年股利收入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
本年终止确认的权益工具 | 仍持有的权益工具 | ||||
合力泰(股票代码:002217.SZ) | -429,493 | 1,236,509 | - | 战略持有 | |
AGIC Fund | 27,391 | 战略持有 | |||
合计 | -429,493 | 1263,900 |
14、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单位:千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580,661 | 284,896 |
合计 | 580,661 | 284,896 |
15、投资性房地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千元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23,013 | 123,013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7,667 | 7,667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3)转出到固定资产 | 7,667 | 7,667 | ||
4.期末余额 | 115,346 | 115,346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28,796 | 28,79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327 | 1,327 | ||
(1)计提或摊销 | 1,327 | 1,327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524 | 3,524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3)转出到固定资产 | 3,524 | 3,524 | ||
4.期末余额 | 26,599 | 26,599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88,747 | 88,747 | ||
2.期初账面价值 | 94,217 | 94,217 |
16、固定资产
单位:千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54,315,780 | 54,584,620 |
合计 | 54,315,780 | 54,584,620 |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千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办公及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2,610,286 | 64,586,062 | 1,857,536 | 11,649,450 | 100,703,334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购置 | 82,593 | 2,785,910 | 193,458 | 915,559 | 3,977,520 |
(2)在建工程转入 | 517,180 | 477,916 | 43,321 | 13,091 | 1,051,508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投资性房地产转入 | 7,667 | 7,667 | |||
(5)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11,706 | -476 | -312 | -1,454 | -13,948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13,626 | -1,149,014 | -111,448 | -217,955 | -1,492,043 |
4.期末余额 | 23,192,394 | 66,700,398 | 1,982,555 | 12,358,691 | 104,234,038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4,439,264 | 34,300,478 | 895,944 | 5,905,921 | 45,541,607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350,330 | 3,668,836 | 147,413 | 899,717 | 5,066,296 |
(2)投资性房地产 | 3,524 | 3,524 |
转入 | |||||
(3)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2,338 | -1,848 | -750 | -794 | -5,730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3,204 | -993,215 | -66,837 | -201,502 | -1,264,758 |
4.期末余额 | 4,787,576 | 36,974,251 | 975,770 | 6,603,342 | 49,340,939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42,353 | 534,754 | 577,107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212 | 212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42,353 | 534,966 | 577,319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8,362,465 | 29,191,181 | 1,006,785 | 5,755,349 | 54,315,780 |
2.期初账面价值 | 18,128,669 | 29,750,830 | 961,592 | 5,743,529 | 54,584,620 |
其他说明:
于2021年6月30日,本集团以账面净值为人民币187,302千元(2020年12月31日:人民币191,209千元)的土地及房屋建筑物,人民币1,735千元(2020年12月31日:人民币1,781千元)的运输工具作为抵押取得长期借款人民币111,676千元(2020年12月31日:
人民币116,295千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人民币6,540千元(2020年12月31日:人民币6,675千元)。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千元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机器设备 | 20,101 | 12,829 | 7,272 | ||
合计 | 20,101 | 12,829 | 7,272 |
(3)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单位:千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运输工具 | 116,713 |
房屋及建筑物 | 203,402 |
合计 | 320,115 |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千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华南工业园房产 | 293,688 | 已经办理竣工验收,正常办理过程中 |
西北工业园房产 | 11,974 | 已经办理竣工验收,正常办理过程中 |
华南工业园房产 | 899,344 | 正在办理竣工验收,正常办理中 |
西北工业园房产 | 402,994 | 正在办理竣工验收,正常办理中 |
华中工业园房产 | 495,557 | 正在办理竣工验收,正常办理中 |
其他工业园房产 | 384,238 | 正在办理竣工验收,正常办理中 |
合计 | 2,487,795 |
其他说明:
于2021年6月30日,本集团房屋及建筑物中未办妥房产证的固定资产原价为人民币2,791,300千元(2020年12月31日:人民币3,233,884千元),净值为人民币2,487,795千元(2020年12月31日:人民币2,917,879千元)。
17、在建工程
单位:千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5,103,790 | 3,550,067 |
工程物资 | 5,170,358 | 2,561,700 |
合计 | 10,274,148 | 6,111,767 |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千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华南工业园 | 1,368,173 | 1,368,173 | 1,087,815 | 1,087,815 | ||
西北工业园 | 1,753,677 | 1,753,677 | 942,617 | 942,617 | ||
华中工业园 | 756,171 | 756,171 | 633,232 | 633,232 | ||
华东工业园 | 96,364 | 96,364 | 107,407 | 107,407 | ||
西南工业园 | 456,935 | 456,935 | 182,979 | 182,979 | ||
其他工业园 | 672,470 | 672,470 | 596,017 | 596,017 | ||
合计 | 5,103,790 | 5,103,790 | 3,550,067 | 3,550,067 |
其他说明:以上工程项目均由若干相关的分项目组成。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千元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华南工业园 | 3,008,284 | 1,087,815 | 639,117 | -350,879 | -7,880 | 1,368,173 | 57.00% | 建设中 | 10,924 | 466 | 4.93% | 金融机构贷款 |
西北工业园 | 3,839,934 | 942,617 | 1,038,980 | -227,698 | -222 | 1,753,677 | 52.00% | 建设中 | 7,187 | 2,462 | 4.37% | 金融机构贷款 |
华中工业园 | 1,443,578 | 633,232 | 291,227 | -168,288 | 756,171 | 64.00% | 建设中 | 7,619 | 3,769 | 4.30% | 金融机构贷款 | |
华东工业园 | 229,490 | 107,407 | 51,048 | -62,091 | 96,364 | 69.00% | 建设中 | 其他 | ||||
西南工业园 | 1,090,983 | 182,979 | 341,281 | -67,325 | 456,935 | 48.00% | 建设中 | 其他 | ||||
其他工业园 | 1,637,771 | 596,017 | 251,680 | -175,227 | 672,470 | 52.00% | 建设中 | 其他 | ||||
合计 | 11,250,040 | 3,550,067 | 2,613,333 | -1,051,508 | -8,102 | 5,103,790 | -- | -- | 25,730 | 6,697 | -- |
其他说明:
注:资金来源,一般包括募股资金、金融机构贷款和其他来源等。注: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是指年末在建工程余额中截至资产负债表日该项目累计发生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利息合计。
(3)工程物资
单位:千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设备及工程类 | 5,170,358 | 5,170,358 | 2,561,700 | 2,561,700 | ||
合计 | 5,170,358 | 5,170,358 | 2,561,700 | 2,561,700 |
18、使用权资产
单位:千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及其他 | 合计 |
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198,055 | 13,168 | 1,211,223 |
(1)本年增加 | 387,198 | 14,428 | 401,626 |
(2)处置或报废 | -85,322 | -830 | -86,152 |
(3)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1,051 | -278 | -1,329 |
2.期末余额 | 1,498,880 | 26,488 | 1,525,368 |
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61,752 | 3,726 | 265,478 |
(1)计提 | 116,353 | 2,794 | 119,147 |
(2)处置或报废 | -44,422 | -668 | -45,090 |
(3)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410 | -118 | -528 |
2.期末余额 | 333,273 | 5,734 | 339,007 |
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165,607 | 20,754 | 1,186,361 |
2.期初账面价值 | 936,303 | 9,442 | 945,745 |
19、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千元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工业产权及专有技术 | 非专利技术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7,897,796 | 15,447,397 | 1,034,691 | 24,379,884 |
2.本期增加金额 | 56,576 | 4,260,623 | 47,603 | 4,364,802 |
(1)购置 | 56,576 | 177 | 47,603 | 104,356 |
(2)内部研发 | 4,260,446 | 4,260,446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562 | 94 | -18,609 | -19,077 |
(1)处置 | -18,281 | -18,281 | ||
(2)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562 | 94 | -328 | -796 |
4.期末余额 | 7,953,810 | 19,708,114 | 1,063,685 | 28,725,609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315,688 | 10,335,559 | 628,890 | 12,280,137 |
2.本期增加金额 | 79,380 | 1,032,518 | 83,926 | 1,195,824 |
(1)计提 | 79,380 | 1,032,518 | 83,926 | 1,195,824 |
3.本期减少金额 | -72 | -15,611 | -15,683 | |
(1)处置 | -15,342 | -15,342 | ||
(2)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72 | -269 | -341 | |
4.期末余额 | 1,394,996 | 11,368,077 | 697,205 | 13,460,278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295,573 | 295,573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295,573 | 295,573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6,558,814 | 8,044,464 | 366,480 | 14,969,758 |
2.期初账面价值 | 6,582,108 | 4,816,265 | 405,801 | 11,804,174 |
于2021年6月30日,通过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期末账面价值的比例为53.74%(2020年12月31日:
40.80%)。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单位:千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青海锂电土地 | 19,083 | 已提供资料待政府审批 |
其他说明:
本公司管理层认为本集团有权合法、有效地占用并使用上述土地,并且上述事项不会对本集团2021年6月30日的整体财务状况构成任何重大不利的影响。
20、开发支出
单位:千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内部研发支出 | 其他 | 确认为无形资产 | 转入当期损益 | |||
电池项目 | 117,381 | 920,461 | 250,284 | 587,103 | 200,455 | |
手机项目 | 1,493,861 | 1,493,861 | ||||
汽车项目 | 4,768,327 | 1,997,845 | 4,010,162 | 914,723 | 1,841,287 | |
合计 | 4,885,708 | 4,412,167 | 4,260,446 | 2,995,687 | 2,041,742 |
其他说明:
本集团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相应项目在同时满足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使用或出售意图,能产生经济利益三个条件的情况下,通过技术可行性及经济可行性研究,形成项目立项后,进入开发阶段。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本期新上市的车型已结束资本化并结转无形资产,目前仍在开发支出的项目正处于各研发和试制阶段。
21、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千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 63,399 | 63,399 | ||
比亚迪电动大巴&卡车匈牙利有限公司 | 4,875 | 4,875 | ||
馆林模具 | 7,311 | 7,311 | ||
合计 | 75,585 | 75,585 |
(2)商誉减值准备
单位:千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比亚迪电动大巴&卡车匈牙利有限公司 | 4,875 | 4,875 | ||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 4,796 | 4,796 | ||
合计 | 9,671 | 9,671 |
企业合并取得的商誉已经分配至下列资产组以进行减值测试:
汽车及相关产品
主要由收购公司构成,与购买日所确定的资产组组合一致。对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比亚迪电动大巴&卡车匈牙利有限公司、馆林模具收购的协同效应受益对象是整个汽车及相关产品分部,且难以分摊至各资产组,所以将商誉分摊至汽车及相关产品资产组。汽车及相关产品资产组商誉的账面金额为人民币65,914千元。可收回金额采用资产组组合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根据管理层批准的5年期的财务预算基础上的现金流量预测来确定。该期间内现金流量的增长率均为3%。现金流量预测所用的折现率是13%(2020年:13%),用于推断5年以后的汽车及相关产品的现金流量的增长率是3%(2020年:3%)。该增长率低于汽车行业长期平均增长率。
商誉的账面金额分配至资产组的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汽车及相关产品 | ||
2021年6月30日 (未经审计) | 2020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
商誉的账面金额 | 65,914 | 65,914 |
合计 | 65,914 | 65,914 |
以下说明了管理层为进行商誉的减值测试,在确定现金流量预测时作出的关键假设:
收入增长率—管理层根据历史经验及对市场发展的预测确定五年详细预测期收入增长率。
预算毛利率—确定基础是在预算年度前一年实现的平均毛利率基础上,根据预计效率的提高及预计市场开发情况适当提高该平均毛利率。
折现率—采用的折现率是反映相关资产组特定风险的税前折现率。
分配至上述资产组的关键假设的金额与本集团历史经验及外部信息一致。
22、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千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经营租赁固定资产改良支出 | 67,195 | 10,756 | 13,391 | 7,442 | 57,118 |
合计 | 67,195 | 10,756 | 13,391 | 7,442 | 57,118 |
23、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千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1,010,384 | 151,367 | 1,048,894 | 159,975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3,119,567 | 493,501 | 2,393,129 | 364,479 |
可抵扣亏损 | 2,604,032 | 457,107 | 1,130,562 | 201,320 |
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 | 5,868,818 | 876,671 | 6,073,662 | 908,964 |
预提费用和预计负债 | 3,251,311 | 486,509 | 4,204,773 | 629,353 |
政府补助 | 1,019,583 | 162,136 | 935,991 | 159,940 |
其他 | 61,101 | 9,299 | 105,274 | 15,890 |
合计 | 16,934,796 | 2,636,590 | 15,892,285 | 2,439,921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千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 | 8,638,283 | 1,351,457 | 6,681,128 | 1,051,755 |
处置子公司收益 | 82,276 | 12,341 | 82,276 | 12,341 |
合计 | 8,720,559 | 1,363,798 | 6,763,404 | 1,064,096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千元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039,026 | 1,597,564 | 670,946 | 1,768,975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039,026 | 324,772 | 670,946 | 393,150 |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千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8,305,089 | 6,978,107 |
可抵扣亏损 | 4,418,317 | 3,862,193 |
合计 | 12,723,406 | 10,840,300 |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千元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1年 | 82,947 | ||
2022年 | 231,853 | 265,906 | |
2023年 | 828,829 | 852,890 | |
2024年 | 1,160,826 | 1,436,588 | |
2025年 | 1,039,166 | 1,173,988 | |
2026年 | 1,107,769 | ||
2027年 | 4,273 | 4,273 | |
2028年 | 45,601 | 45,601 | |
合计 | 4,418,317 | 3,862,193 | -- |
其他说明:
由于产生上述亏损的相关公司预计在未来盈利的可能性较低,不存在可足以抵扣亏损的盈利,本集团并未对上述税务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本集团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亏损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2008年1月1日起,境外投资者从中国大陆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获得的股息将按照10%的税率征收预提所得税。该规定适用于自2008年1月1日起取得的利润。倘若中国与该境外投资者的司法管辖区签订了税收协定,则可能采用较低预提所得税税率。本集团须就中国大陆成立的某些子
公司自2008年1月1日起产生的利润而派发的股息预提所得税。
于2021年6月30日,本集团并无就预计若干附属公司于可预见未来将汇出的盈利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2020年12月31日:无)。根据包括管理层对境外资金需求估计在内的多项因素,本集团并无就预期由中国附属公司保留且不会于可预见未来汇给境外投资者的盈利约人民币22,326,164千元(2020年:人民币21,008,792千元)拨备预提所得税。
24、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千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应收其他保证金 | 77,729 | 77,729 | 67,125 | 67,125 | ||
预付无形资产款 | 19,502 | 19,502 | 22,945 | 22,945 | ||
其他 | 11,613 | 11,613 | 18,349 | 18,349 | ||
合计 | 108,844 | 108,844 | 108,419 | 108,419 |
25、短期借款
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千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信用借款(注) | 11,256,556 | 16,400,690 |
合计 | 11,256,556 | 16,400,690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注:于2021年6月30日,上述借款年利率为0.89%-3.55%(2020年12月31日:1.06%-4.13%)。
于2021年6月30日及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已到期但尚未偿还的短期借款。
26、交易性金融负债
单位:千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27,355 | 57,541 |
合计 | 27,355 | 57,541 |
27、应付票据
单位:千元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596,023 | 1,515,240 |
银行承兑汇票 | 8,365,847 | 7,410,454 |
合计 | 8,961,870 | 8,925,694 |
于2021年6月30日,到期未付的应付票据余额为28,672千元(2020年12月31日:人民币52,357千元)。
28、应付账款
单位:千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供应商及其他第三方款 | 47,413,785 | 42,982,610 |
合计 | 47,413,785 | 42,982,610 |
于2021年6月30日,无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2020年12月31日:无)。
29、预收款项
单位:千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购房款 | 2,100 | 7,500 |
合计 | 2,100 | 7,500 |
于2021年6月30日及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30、合同负债
单位:千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购房款 | 980,317 | 724,040 |
预收货款 | 9,414,664 | 7,461,848 |
合计 | 10,394,981 | 8,185,888 |
合同负债主要为本集团在履行履约义务前向客户收取的预收款。该合同的相关收入将在本集团履行履约义务时确认。通常情况下,当本集团收到客户提前支付的款项后,一般会在一年左右的时间内履行履约义务并确认收入。
31、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千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4,825,622 | 12,403,085 | -12,725,180 | 4,503,527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9,626 | 783,791 | -793,029 | 388 |
三、辞退福利 | 19,082 | -19,082 | ||
合计 | 4,835,248 | 13,205,958 | -13,537,291 | 4,503,915 |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千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2,681,362 | 9,229,630 | -9,346,180 | 2,564,812 |
2、职工福利费 | 579 | 130,305 | -129,352 | 1,532 |
3、社会保险费 | 4,070 | 329,854 | -332,422 | 1,502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688 | 276,961 | -278,190 | 459 |
工伤保险费 | 63 | 18,738 | -18,801 | |
生育保险费 | 120 | 11,949 | -12,068 | 1 |
其他 | 2,199 | 22,206 | -23,363 | 1,042 |
4、住房公积金 | 328 | 178,023 | -178,183 | 168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527,840 | 322,409 | -458,457 | 1,391,792 |
6、劳务派遣费 | 611,443 | 2,212,864 | -2,280,586 | 543,721 |
合计 | 4,825,622 | 12,403,085 | -12,725,180 | 4,503,527 |
本集团自2011年11月份起对部分员工采用由劳务派遣公司招募并派遣到本集团的形式。根据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和劳务派遣公司签定的劳务派遣协议,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按月支付劳务派遣费给劳务派遣公司,该劳务派遣费包括被派遣员工的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等。本集团应付职工薪酬均依据企业薪酬制度及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按足额发放。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千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9,439 | 760,143 | -769,194 | 388 |
2、失业保险费 | 187 | 23,648 | -23,835 | |
合计 | 9,626 | 783,791 | -793,029 | 388 |
本集团的设定提存计划是按照当地政府政策和法规要求,以员工工资为缴费基数,按一定比例计提和缴纳。
32、应交税费
单位:千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898,846 | 843,183 |
消费税 | 113,273 | 258,227 |
企业所得税 | 548,826 | 564,498 |
个人所得税 | 50,320 | 53,305 |
房产税 | 65,700 | 25,186 |
其他 | 105,153 | 114,383 |
合计 | 1,782,118 | 1,858,782 |
其他说明:
应交各项税金缴纳基础及税率参见附注六、税项。
33、其他应付款
单位:千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227,362 | 414,168 |
应付股利 | 609,380 | 10,000 |
其他应付款 | 10,884,252 | 8,855,472 |
合计 | 11,720,994 | 9,279,640 |
(1)应付利息
单位:千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 | 19,308 | 41,392 |
企业债券利息 | 191,736 | 358,704 |
短期借款利息 | 16,318 | 14,072 |
合计 | 227,362 | 414,168 |
(2)应付股利
单位:千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609,380 | 10,000 |
合计 | 609,380 | 10,000 |
(3)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千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设备及维修备件款 | 7,698,185 | 6,129,475 |
保证金 | 638,055 | 639,708 |
医疗基金 | 191,367 | 187,471 |
其他 | 2,356,645 | 1,898,818 |
合计 | 10,884,252 | 8,855,472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千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供应商一 | 93,993 | 设备款及保证金 |
供应商二 | 30,579 | 保证金 |
供应商三 | 23,731 | 设备款及保证金 |
合计 | 148,303 | -- |
34、预计负债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售后服务费 | 2,092,740 | 1,938,689 |
本集团对汽车以及其他提供保修,并承诺维修或更换运行不良的产品部件。预计负债为基于销售量以及过往维修程度及退换记录而作出的保用金额预计。本集团持续对保用金额而产生的预计负债的估计标准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3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千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8,676,124 | 7,251,817 |
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5,391,048 | 3,992,136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93,274 | 168,507 |
合计 | 14,260,446 | 11,412,460 |
36、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千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 | 545,954 | |
合计 | 545,954 |
37、长期借款
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千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抵押借款(注) | 105,136 | 109,620 |
银行信用借款 | 10,093,795 | 14,635,875 |
合计 | 10,198,931 | 14,745,495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于2021年6月30日,本集团以账面净值为人民币187,302千元(2020年12月31日:人民币191,209千元)的土地及房屋建筑物,人民币1,735千元(2020年12月31日:人民币1,781千元)的运输工具作为抵押取得长期借款人民币111,676千元(2020年12月31日:
人民币116,295千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人民币6,540千元(2020年12月31日:人民币6,675千元)(附注七、16、35、
65)。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于2021年6月30日,上述借款的年利率为2.95%-6.60%(2020年12月31日:3.00%-6.60%)。于2021年6月30日及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已到期但尚未偿还的长期借款。
38、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单位:千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0亚迪01(注1) | 1,996,670 | 1,996,269 |
19亚迪01(注2) | 2,493,698 | |
19亚迪绿色债券01(注3) | 997,162 | |
19亚迪03(注4) | 2,493,753 | 2,492,845 |
15亿元人民币债券(二期)(注5) | 900,485 | |
合计 | 4,490,423 | 8,880,459 |
(2)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单位:千元
债券名称 | 面值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偿还 | 期末余额 |
20亚迪01(注1) | 2,000,000 | 2020年4月22日 | 5年 | 2,000,000 | 1,996,269 | 0 | 35,307 | 401 | 0 | 1,996,670 |
19亚迪03(注4) | 2,500,000 | 2019年8月9日 | 5年 | 2,500,000 | 2,492,845 | 0 | 59,507 | 908 | 0 | 2,493,753 |
合计 | -- | -- | -- | 4,500,000 | 4,489,114 | 0 | 94,814 | 1,309 | 0 | 4,490,423 |
(3)于2021年6月30日,计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的应付债券余额列示如下:
债券名称 | 面值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行 | 本期计提利息 | 折价摊销 | 本期偿还 | 期末余额 |
15亿元人民币债券(二期) | 1,500,000 | 2017年6月15日 | 注5 | 1,500,000 | 900,485 | - | 8,914 | 368 | - | 900,853 |
30亿元人民币债券(一期) | 3,000,000 | 2018年4月12日 | 注6 | 3,000,000 | 2,994,490 | - | 43,722 | 5,510 | 3,000,000 | - |
18亚迪绿色债券01 | 1,000,000 | 2018年12月21日 | 注7 | 1,000,000 | 997,646 | - | 24,695 | 373 | - | 998,019 |
19亚迪01 | 2,500,000 | 2019年2月22日 | 注2 | 2,500,000 | 2,493,698 | - | 57,027 | 940 | - | 2,494,638 |
19亚迪绿色债券01 | 1,000,000 | 2019年6月14日 | 注3 | 1,000,000 | 997,162 | - | 24,100 | 376 | - | 997,538 |
合计 | 9,000,000 | 8,383,481 | 158,458 | 7,567 | 3,000,000 | 5,391,048 |
注1:2020年4月22日,比亚迪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58号”文核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00亿元(含100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债券(简称为“20 亚迪 01”,债券代码为“149101”)采用分期发行方式,债券期限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实际发行规模人民币20亿元,最终票面利率3.56%。
注2:2019年2月22日,比亚迪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807号”文核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00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债券(简称为“19 亚迪 01”,债券代码为“112854”)采用分期发行方式,债券期限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实际发行规模人民币25亿元,最终票面利率4.60%。
注3:2018年11月23日,本公司收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圳市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绿色债券核准的批复》(发改企业债券[2018]162号),同意公司发行绿色债券不超过60亿元,所筹资金30亿元用于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电池及电池材料、城市云轨等领域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30亿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债券期限不超过15年,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每年付息一次。公司于2019年6月17日完成2019年第一期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债券簿记建档发行,实际发行总量人民币10亿元,票面利率4.86%,债券期限为5年期,在债券存续的第3个计息年度末附设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注4:2019年8月9日,比亚迪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807号”文核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00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债券(19亚迪03)期限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实际发行规模为人民币25亿元,票面利率为4.80%,采用单利按年计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注5:2017年6月15日,本公司2017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5亿元,计息方式为付息式固定利率,票面利率为4.87%,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债券存续期为5年。投资者有权选择在第3个付息日(即第三年末2020年6月15日)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年债券按票面金额回售给发行人,或放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而继续持有。本次发行已于2017年6月17日结束,该债券于2017年7月1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根据《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的约定,“17亚迪01”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决定在回售登记期内选择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17亚迪01”债券进行回售登记,回售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对本期债券回售情况的统计,“17亚迪01”回售数量为5,984,160张,回售金额为人民币627,558,859.20元(含回收部分利息),回售后票面利率为3.50%。公司决定,不对本期债券进行转售,故本期债券注销数量为5,984,160张,注销金额为人民币627,558,859.20元,剩余托管数量为9,015,840张。
注6:2018年4月12日,本公司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30亿元,计息方式为付息式固定利率,票面
利率为5.17%,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债券存续期为5年。投资者有权选择在第3个付息日(即第三年末2021年4月12日)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年债券按票面金额回售给发行人,或放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而继续持有。本次发行已于2018年4月13日结束,该债券于2018年6月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由于投资者在第3个付息日即3年后有权利向比亚迪按票面值回售债券,所以比亚迪所拥有的3年后的票面利率调整权构成合约义务,但由于价值较小且无法确定,不需入账。投资者在3年后按照本金的回售选择权可以看作是和主合同紧密相关的,因为3年后执行该回售选择权的对价(即票面值)和按照主合同下的摊余成本金额完全一样。
注7:2018年11月23日,本公司收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圳市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绿色债券核准的批复》(发改企业债券[2018]162号),同意公司发行绿色债券不超过60亿元,所筹资金30亿元用于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电池及电池材料、城市云轨等领域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30亿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债券期限不超过15年,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每年付息一次。公司于2018年12月18日完成2018年第一期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债券簿记建档发行,实际发行总量人民币10亿元,票面利率4.98%,期限为5年期,在债券存续的第3个计息年度末附设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39、租赁负债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负债 | 1,260,237 | 1,011,793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93,274 | 168,507 |
合计 | 1,066,963 | 843,286 |
40、其他非流动负债
单位:千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财务担保合同(附注十四、2) | 36,179 | 36,179 |
递延收益 | 2,229,791 | 2,269,176 |
股东投资回购权 | 2,845,458 | 2,772,729 |
其他 | 192,239 | |
合计 | 5,111,428 | 5,270,323 |
递延收益
于2021年6月30日,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如下:
递延收益 | 年初余额 | 本期新增 | 本期退回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长沙汽车城项目生产研发固定资产投资补贴 | 注1 | 294,522 | - | - | -30,156 | 264,366 | 资产相关 | |
插电式乘用车深度混合动力系统项目 | 注1 | 73,130 | - | - | -12,616 | 60,514 | 资产相关 | |
深圳汽车研发基地技术补贴 | 31,985 | - | - | -371 | 31,614 | 资产相关 | ||
新型动力总成及零部件研发和产业化项目 | 9,056 | - | - | -7,224 | 1,832 | 资产相关 | ||
深圳汽车及零部件检测中心项目补助 | 5,984 | - | - | -1,145 | 4,839 | 资产相关 | ||
上海研发基地技术补贴 | 18,727 | - | - | -208 | 18,519 | 资产相关 | ||
深圳新能源产业发展补助 | 12,808 | - | - | -1,725 | 11,083 | 资产相关 | ||
铁动力锂离子电池项目 | 26,932 | - | - | -19,784 | 7,148 | 资产相关 | ||
汽车产业发展资金 | 注2 | 144,000 | - | - | - | 144,000 | 资产相关 |
电池产业发展资金 | 注3 | 166,100 | - | - | -375 | 165,725 | 资产相关 | |
其他 | 893,635 | 161,362 | - | -121,358 | -757 | 932,882 | 资产相关 | |
淮安实业产业扶持引导基金 | 注4 | 84,660 | - | - | - | 84,660 | 收益相关 |
汕头比亚迪珠三角优质企业转移扶持资金 | 注4 | 84,000 | - | - | - | 84,000 | 收益相关 | |
产业扶持资金 | 注5 | 143,948 | 515,000 | - | -515,000 | 143,948 | 收益相关 | |
研发相关补贴 | - | 24,843 | -717 | -22,935 | 1,191 | 收益相关 | ||
员工相关补贴 | - | 38,015 | -18 | -37,559 | 438 | 收益相关 | ||
其他 | 279,689 | 189,803 | - | -196,460 | 273,032 | 收益相关 | ||
合计 | 2,269,176 | 929,023 | -735 | -966,916 | -757 | 2,229,791 |
*其他变动为重分类到其他流动负债的未来一年递延收益。
注1:系本集团子公司取得政府拨付的、用于构建汽车类项目的补贴收入,本期根据已投入项目的资产清单折旧金额确认为其他收益。注2:系本集团子公司取得政府拨付的省汽车产业专项发展资金,由于项目处于初期阶段,故计入递延收益。注3:系本集团子公司取得政府拨付的电池产业专项发展资金,本期根据已投入项目的资产清单折旧金额确认为其他收益。注4:系本集团子公司取得政府拨付的,用于项目基础研发支出的补贴收入,由于项目处于初期阶段,故计入递延收益。注5:系本集团子公司取得政府拨付的,用于促进产业发展的补贴收入,本期根据实际发生的相关支出确认为补贴收入。本集团存在本年退回的政府补助如下:
补助项目 | 种 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退回原因 |
资产—其他 | 与资产相关 | - | 220 | 政府补贴金额调整 |
收益—其他 | 与收益相关 | - | 9,850 | 政府补贴金额调整 |
培训补贴 | 与收益相关 | 18 | - | 政府补贴金额调整 |
研发资助补贴 | 与收益相关 | 717 | - | 政府补贴金额调整 |
合计 | 735 | 10,070 |
41、股本
单位:千元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2,728,143 | 133,000 | 133,000 | 2,861,143 |
42、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于2021年6月30日,本集团无发行在外的永续债。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单位:千元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
永续债1(注1) | 198,600 | 198,600 | 0 | |||||
永续债2(注1) | 397,200 | 397,200 | 0 | |||||
永续债3(注2) | 498,792 | 498,792 | 0 | |||||
合计 | 1,094,592 | 1,094,592 | 0 |
其他说明:
注1:本公司于2016年2月24日、2016年2月26日分别按面值发行金额为2亿元和4亿元的中期票据,合计6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为5.96亿元,分别由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本年中期票据期限为5+N年,于中期票据第五个和其后每个付息日,发行人有权按面值加应付利息(包括递延支付的所有利息及其孽息)赎回本年中期票据。如在前述赎回权条款规定的时间,发行人决定行使赎回权,则于赎回日前一个月,由发行人按照有关规定在主管部门指定的信息媒体上刊登《提前赎回公告》,并由上海清算所代理完成赎回工作。
重置固定利率:本年中期票据前5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为5.1%,如果发行人不行使赎回权,则从第6个计息年度开始票面利率调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上300个基点,在第6个计息年度至第10个计息年度内保持不变,每5年重置一次票面利率。
除非发生本合同约定的强制付息事件,发行人在每个利息支付日前可以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和已经递延的利息及其孽息推迟至下一利息支付日支付,且不受任何递延支付次数的限制,前述利息递延不应视为发行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违约事件。发行人决定递延支付利息的,发行人及相关中介机构应在付息日前五个工作日披露递延支付利息公告。
本公司结息日前12个月内,发生以下事件之一,发行人不得递延该计息周期利息以及按照《投资协议》及合同约定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1)借款人向普通股股东分红; (2)借款人减少注册资本。
由于本公司有权利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向出借人支付利息和本金,故将其划分为权益类工具。注2:本公司于2019年6月21日按面值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了金额为5亿元的可续期债券,扣除发行费用后为4.99亿元。本期债券期限为2+N年,以每2个计息年度为1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品种债券期限延长1个周期(即延长2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发行人续期选择权行使不受到次数的限制,但应至少于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付息日前30个交易日,在相关媒体上刊登续期选择权行使公告。
赎回选择权:发行人因税务政策变更或会计准则变更,有权在该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变更或会计政策变更正式实施日的年度末行使赎回权。发行人如果进行赎回,必须在该可以赎回之日前20个交易日公告(会计政策变更正式实施日距年度末少于20个交易日的情况除外,但发行人应及时进行公告)。赎回方案一旦公告不可撤销。除了以上两种情况以外,发行人没有权利也没有义务赎回本期债券。
重置固定利率:本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在公司不行使利息递延支付权的情况下,每年付息一次。首期票面利率为6.20%,并于首个周期内固定不变,其后每个周期重置一次。如果发行人不行使赎回权,后续周期的票面利率调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300个基点。每2年重置一次票面利率。
除非发生本合同约定的强制付息事件,发行人在每个利息支付日前可以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和已经递延的利息及其孽息推迟至下一利息支付日支付,且不受任何递延支付次数的限制,前述利息递延不应视为发行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违约事件。发行人决定递延支付利息的,发行人及相关中介机构应在付息日前十个交易日披露《递延支付利息公告》。发行人付息日前12个月内,发生以下事件之一,发行人不得递延该计息周期利息以及按照《投资协议》及合同约定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1)借款人向普通股股东分红; (2)借款人减少注册资本。
由于本公司有权利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向出借人支付利息和本金,故将其划分权益类工具。
截至2021年6月30日,对于以上永续债,本集团无累积未分配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的利息(2020年:人民币42,326千元)。
43、资本公积
单位:千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24,260,554 | 24,801,972 | 49,062,526 | |
其他资本公积 | 438,109 | 28,295 | 466,404 | |
其中:指定增加资本公积的政府补助 | 154,843 | 154,843 | ||
处置子公司部分股权 | 54,546 | 54,546 | ||
视同处置联营合营公司部分股权 | 2,563 | 18,668 | 21,231 | |
股份支付 | 122,658 | 41,729 | 164,387 | |
少数股东投入 | 52,842 | 52,842 | ||
收购少数股东股权 | 16,427 | 4,185 | 20,612 | |
子公司股份制改制 | 85,789 | 85,789 | ||
子公司少数股东回购权 | -51,559 | -30,670 | -82,229 | |
其他 | -5,617 | -5,617 | ||
合计 | 24,698,663 | 24,830,267 | 49,528,930 |
44、其他综合损失
单位:千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损失 | -245,922 | -183,571 | -183,571 | -429,493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245,922 | -183,571 | -183,571 | -429,493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损失 | -310,144 | 1,177 | 2,017 | -840 | -308,127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242,049 | 8,668 | 9,508 | -840 | -232,541 | |||
应收款项融资公允价值变动 | -81,973 | -10,801 | -10,801 | -92,774 | ||||
应收款项融资信用减值损失 | 13,878 | 3,310 | 3,310 | 17,188 | ||||
其他综合损失合计 | -556,066 | -182,394 | -181,554 | -840 | -737,620 |
45、盈余公积
单位:千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4,448,300 | 4,448,300 | ||
合计 | 4,448,300 | 4,448,300 |
根据公司法、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为本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本公司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可提取任意公积金。经批准,任意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或增加股本。
46、未分配利润
单位:千元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期初未分配利润 | 24,456,556 | 21,056,234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173,571 | 4,234,267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378,184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423,449 | 163,689 |
对其他权益所有者的分配 | 61,600 | 222,987 |
其他转出 | 69,085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25,145,078 | 24,456,556 |
47、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千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87,780,769 | 77,344,502 | 58,695,718 | 47,389,525 |
其他业务 | 3,104,631 | 1,940,416 | 1,807,268 | 1,257,160 |
合计 | 90,885,400 | 79,284,918 | 60,502,986 | 48,646,685 |
收入相关信息:
单位:千元
合同分类 | 二次充电电池及光伏 | 手机部件、组装及其他产品* | 汽车、汽车相关产品及其他产品* | 其他 | 合计 |
商品类型 | 8,287,118 | 43,132,455 | 39,156,624 | 309,203 | 90,885,400 |
其中: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8,287,118 | 43,132,455 | 39,156,624 | 309,203 | 90,885,400 |
其中: | |||||
中国(包括港澳台地区) | 3,480,220 | 22,292,252 | 35,373,371 | 309,203 | 61,455,046 |
境外 | 4,806,898 | 20,840,203 | 3,783,253 | 29,430,354 | |
合同类型 | 8,287,118 | 43,132,455 | 39,156,624 | 309,203 | 90,885,400 |
其中: |
销售商品及建造服务 | 8,266,052 | 43,021,944 | 38,607,824 | 308,924 | 90,204,744 |
提供劳务 | 21,066 | 110,511 | 548,800 | 279 | 680,656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8,287,118 | 43,132,455 | 39,156,624 | 309,203 | 90,885,400 |
其中: |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8,266,052 | 43,021,944 | 38,052,948 | 308,924 | 89,649,868 |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收入 | 21,066 | 110,511 | 1,103,676 | 279 | 1,235,532 |
合计 | 8,287,118 | 43,132,455 | 39,156,624 | 309,203 | 90,885,400 |
*手机部件、组装及其他产品和汽车、汽车相关产品及其他产品的收入金额包括防疫物资产品。本集团的合同剩余履约义务为在合同安排中收取客户对价,而负有向客户转让商品的剩余义务。本集团在向客户交付商品完成时确认收入。按照合同约定,剩余履约义务预计于2022年完成。剩余履约义务无需分摊交易价格,且合同价款不存在重大融资成分。
48、税金及附加
单位:千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523,559 | 264,22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41,814 | 122,809 |
教育费附加 | 101,614 | 87,990 |
房产税 | 116,935 | 101,423 |
土地使用税 | 58,903 | 56,478 |
其他 | 99,009 | 42,669 |
合计 | 1,041,834 | 675,592 |
49、销售费用
单位:千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702,881 | 563,749 |
广告展览费 | 595,857 | 572,222 |
售后服务费 | 520,280 | 306,181 |
物料消耗 | 89,103 | 49,420 |
差旅费 | 53,421 | 44,062 |
行政及办公费 | 48,408 | 39,422 |
业务招待费 | 46,845 | 22,291 |
其他 | 595,417 | 408,043 |
合计 | 2,652,212 | 2,005,390 |
50、管理费用
单位:千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421,157 | 1,115,285 |
折旧与摊销 | 707,096 | 639,042 |
办公费用 | 35,411 | 63,579 |
物料消耗 | 101,394 | 109,869 |
审计及咨询费 | 12,122 | 24,515 |
其他 | 129,839 | 67,967 |
合计 | 2,407,019 | 2,020,257 |
51、研发费用
单位:千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232,964 | 1,465,093 |
物料消耗 | 1,119,192 | 619,428 |
折旧与摊销 | 267,573 | 237,059 |
检测费 | 57,292 | 28,355 |
其他 | 318,666 | 175,426 |
合计 | 2,995,687 | 2,525,361 |
52、财务费用
单位:千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1,026,423 | 1,771,058 |
减:利息收入 | 257,158 | 114,940 |
减:利息资本化金额 | 6,697 | 39,204 |
汇兑损失 | 184,498 | 12,581 |
其他 | 8,718 | 34,493 |
合计 | 955,784 | 1,663,988 |
其他说明:
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已计入在建工程(附注七、17)
53、其他收益
单位:千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
长沙汽车城项目生产研发固定资产投资补贴 | 30,156 | 32,794 |
插电式乘用车深度混合动力系统项目 | 12,616 | 14,523 |
铁动力锂离子电池项目 | 19,784 | 19,784 |
其他 | 132,670 | 78,028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
珠三角与粤东西北产业共建财政扶持资金 | 10,191 | |
稳岗补贴 | 762 | 27,066 |
产业扶持资金 | 515,000 | 5,052 |
研发相关补贴 | 22,935 | 41,399 |
员工相关补贴 | 37,559 | 5,204 |
其他 | 184,738 | 491,659 |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小计 | 956,220 | 725,700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8,068 | 7,791 |
合计 | 964,288 | 733,491 |
54、投资损失
单位:千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损失 | -78,358 | -95,207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损失 | -16,866 | 57,313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损失 | -82,285 | -192,106 |
处置子公司的投资损失 | 0 | -5,765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损失 | -460 | 0 |
投资理财产品与债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127,309 | 107,951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 | 2,213 | 0 |
合计 | -48,447 | -127,814 |
55、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千元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4 | 26,578 |
其中:衍生金融资产 | -24 | 26,578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30,186 | 14,485 |
其中:衍生金融负债 | 30,186 | 14,485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802 | 1,411 |
合计 | 28,360 | 42,474 |
56、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千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款项类坏账损失 | -58,254 | -187,808 |
57、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千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存货跌价损失 | -226,847 | -178,973 |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212 | |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90,185 |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13,468 | -104,842 |
其他 | -96,876 | |
合计 | -213,591 | -470,876 |
58、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千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损益 | -4,062 | -7,057 |
59、营业外收入
单位:千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政府补助 | 757 | 414 | 757 |
供应商的赔款 | 72,000 | 57,541 | 72,000 |
无法支付的负债 | 27,559 | 16,705 | 27,559 |
其他 | 44,471 | 28,953 | 44,471 |
合计 | 144,787 | 103,613 | 144,787 |
60、营业外支出 单位:千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对外捐赠 | 9,990 | 13,375 | 9,990 |
违约金及赔偿 | 57,536 | 14,859 | 57,536 |
其他 | 22,901 | 11,365 | 22,901 |
非流动资产清理损失 | 66,485 | 84,056 | 66,485 |
其中:固定资产清理损失 | 66,485 | 84,056 | 66,485 |
合计 | 156,912 | 123,655 | 156,912 |
61、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千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290,311 | 514,471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03,033 | 30,187 |
合计 | 393,344 | 544,658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千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2,204,115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551,029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220,219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3,726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3,411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74,815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545,868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 -338,360 |
归属于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损益 | 20,156 |
所得税费用 | 393,344 |
62、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千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收入 | 162,448 | 101,863 |
供应商违约金 | 72,000 | 57,541 |
政府补助 | 634,025 | 986,092 |
应收账款保理 | ||
其他 | 2,132,736 | 539,011 |
合计 | 3,001,209 | 1,684,507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千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广告展览费 | 628,768 | 539,217 |
运杂费、差旅费及保理费 | 371,550 | 340,782 |
行政及办公费 | 114,052 | 112,086 |
售后服务费 | 51,752 | 65,309 |
其他 | 1,659,291 | 1,267,604 |
合计 | 2,825,413 | 2,324,998 |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千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理财产品到期 | 5,800,000 | 14,900,000 |
其他 | 1,969,956 | |
合计 | 7,769,956 | 14,900,000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千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购买理财产品 | 5,800,000 | 14,900,000 |
其他 | 4,037,332 | |
合计 | 9,837,332 | 14,900,000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千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回银行承兑汇票出票保证金 | 754,764 | |
合计 | 754,764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千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银行承兑汇票出票保证金 | 199,562 | |
普通股增发费用 | 96,393 | |
债券发行费用 | 4,283 | |
支付租赁负债 | 111,998 | 92,666 |
合计 | 407,953 | 96,949 |
63、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千元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 -- |
净利润 | 1,810,771 | 2,383,423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213,591 | 366,034 |
信用减值损失 | 58,254 | 292,650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5,066,296 | 3,860,314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119,147 | 94,260 |
无形资产摊销 | 1,195,824 | 1,282,625 |
投资性房地产摊销 | 1,327 | 1,343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3,391 | 18,867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70,547 | 91,113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8,360 | -42,474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019,726 | 1,731,854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3,838 | -64,292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71,411 | -157,840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68,378 | 159,452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8,516,902 | -2,774,586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255,893 | 668,574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7,265,304 | 7,627,130 |
其他 | 62,841 | 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676,845 | 15,538,447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承担租赁负债方式取得使用权资产 | 401,626 | 121,748 |
票据背书转让: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 | 12,529,644 | 5,879,903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21,152,299 | 12,720,294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3,738,498 | 11,674,297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7,413,801 | 1,045,997 |
(2)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千元
金额 | |
本期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931 |
减:丧失控制权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
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 | 931 |
(3)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千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21,152,299 | 13,738,498 |
其中:库存现金 | 361 | 193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20,101,938 | 11,788,305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1,050,000 | 1,950,000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1,152,299 | 13,738,498 |
6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单位:千元2021年6月30日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少数股东 | 所有者权益 | |||||||||||
资本公积 | 小计 | 权益 | 合计 |
子公司少数股东回购权 | (30,670 | ) | (30,670 | ) | (42,059 | ) | (72,729 | ) |
2020年6月30日,无股东权益变动表列示的其他事项
65、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千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636,873 | 投标保证金、信用保证金、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固定资产 | 189,037 | 用于取得长期借款 |
已背书的应收票据 | 16,889 | 已转移但未整体终止确认 |
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 269,926 | 用于开具应付票据 |
合计 | 1,112,725 | -- |
66、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千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
其中:美元 | 331,193 | 6.4601 | 2,159,856 |
欧元 | 39,574 | 7.6862 | 345,025 |
港币 | 24,610 | 0.8321 | 20,477 |
日元 | 1,613,119 | 0.0584 | 94,220 |
匈牙利福林 | 36,824 | 0.0219 | 806 |
印度卢比 | 694,474 | 0.0869 | 60,350 |
澳元 | 8,164 | 4.8528 | 39,615 |
韩元 | 31,578 | 0.0057 | 180 |
英镑 | 10,521 | 8.9410 | 94,079 |
新加坡元 | 3,337 | 4.8027 | 16,024 |
澳门元 | 21 | 0.8165 | 17 |
加拿大元 | 3,464 | 5.2097 | 17,973 |
哥伦比亚比索 | 7,169,092 | 0.0017 | 12,189 |
巴西雷亚尔 | 39,353 | 1.3033 | 54,110 |
墨西哥比索 | 3,009 | 0.0501 | 970 |
马来西亚林吉特 | 2,422 | 1.5560 | 3,769 |
南非兰特 | 9,297 | 0.4501 | 4,185 |
阿根廷比索 | 49,681 | 0.0775 | 3,353 |
秘鲁比索 | 61 | 1.6626 | 102 |
智利比索 | 100,001 | 0.0089 | 890 |
瑞典克朗 | 79,209 | 0.7579 | 58,839 |
菲律宾比索 | 2,776 | 0.1328 | 369 |
印尼卢比 | 99,517 | 0.0005 | 44 |
挪威克朗 | 3,490 | 0.7545 | 2,633 |
应收账款 | -- | -- | |
其中:美元 | 1,114,600 | 6.4601 | 7,200,427 |
欧元 | 155,288 | 7.6862 | 1,193,575 |
巴西雷亚尔 | 73,635 | 1.3033 | 95,968 |
英镑 | 11,870 | 8.9410 | 106,130 |
韩元 | 4,338,091 | 0.0057 | 24,727 |
日元 | 685,041 | 0.0584 | 40,006 |
新加坡 | 34,488 | 4.8027 | 165,636 |
哥伦比亚比索 | 131,721,465 | 0.0017 | 223,926 |
加拿大元 | 3,921 | 5.2097 | 20,427 |
其他币种 | 0 | - | 195,617 |
其他应收款 | |||
其中:美元 | 13,203 | 6.4601 | 85,293 |
日元 | 494,728 | 0.0584 | 28,892 |
欧元 | 3,762 | 7.6862 | 28,915 |
印度卢比 | 71,980 | 0.0869 | 6,255 |
新加坡元 | 5,298 | 4.8027 | 25,445 |
其他币种 | - | 1,836 | |
应付账款 | -- | -- | |
其中:美元 | 714,345 | 6.4601 | 4,614,740 |
日元 | 762,004 | 0.0584 | 44,501 |
韩元 | 222,232 | 0.0057 | 1,267 |
欧元 | 2,928 | 7.6862 | 22,505 |
英镑 | 356 | 8.9410 | 3,183 |
港币 | 7,143 | 0.8321 | 5,944 |
巴西雷亚尔 | 16,625 | 1.3033 | 21,667 |
马来西亚元 | 79 | 1.5560 | 123 |
其他币种 | 72,146 | ||
其他应付款 | |||
其中:日元 | 5,088,405 | 0.0584 | 297,163 |
美元 | 26,133 | 6.4601 | 168,822 |
欧元 | 3,626 | 7.6862 | 27,870 |
港币 | 4,795 | 0.8321 | 3,990 |
巴西雷亚尔 | 185 | 1.3033 | 241 |
其他币种 | 50,357 |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处置子公司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集团无处置子公司(2020年1-12月:14家)。
2、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集团新增18家子公司(2020年1-12月:16家)。
(1) 新设重要子公司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集团无重要的新设子公司 (2020年1-12月:无)。
(2) 注销子公司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集团注销3家子公司 (2020年1-12月:8家)。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深圳 | 深圳 | 销售 | 4.29% | 94.76% |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重要子公司 |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 深圳 | 深圳 | 制造 | 94.13% | 5.87% |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重要子公司 |
比亚迪精密制造有限公司(注1) | 深圳 | 深圳 | 制造 | 65.76% |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重要子公司 | |
上海比亚迪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制造 | 75.00% | 25.00% |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重要子公司 |
商洛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 | 商洛 | 商洛 | 制造 | 38.50% | 60.92% |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重要子公司 |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 | 惠州 | 惠州 | 制造 | 10.00% | 90.00% |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重要子公司 |
惠州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注1) | 惠州 | 惠州 | 制造 | 65.76% |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重要子公司 | |
长沙市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 长沙 | 长沙 | 制造 | 99.88% |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重要子公司 | |
比亚迪(香港)有限公司 | 香港 | 香港 | 投资控股 | 100.00% |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重要子公司 | |
金菱环球有限公司(注2) | 英属维尔京群岛 | 英属维尔京群岛 | 投资控股 | 100.00% |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重要子公司 | |
比亚迪电子(国际)有限公司(注2) | 香港 | 香港 | 投资控股 | 65.76% |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重要子公司 | |
领裕国际有限公司(注1) | 英属维尔京群岛 | 英属维尔京群岛 | 投资控股 | 65.76% |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重要子公司 | |
西安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注1) | 西安 | 西安 | 制造 | 65.76% |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重要子公司 | |
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 | 深圳 | 深圳 | 制造 | 100.00% |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重要子公司 | |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 西安 | 西安 | 制造 | 99.00% |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重要子公司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注1:该等重要子公司是通过比亚迪电子(国际)有限公司全资持有,相应的少数股东权益已在比亚迪电子(国际)有限公司反映。
注2:比亚迪电子(国际)有限公司为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本为4.4亿港币。截至2021年6月30日,金菱环球有限公司占该公司65.76%的权益,故将其作为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千元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比亚迪电子(国际)有限公司 | 34.24% | 610,103 | 185,931 | 7,943,889 |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千元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比亚迪电子(国际)有限公司 | 24,332,842 | 13,103,539 | 37,436,381 | 13,187,473 | 878,676 | 14,066,149 | 26,068,880 | 11,907,208 | 37,976,088 | 14,839,529 | 864,266 | 15,703,795 |
单位:千元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比亚迪电子(国际)有限公司 | 44,885,713 | 1,643,082 | 1,640,961 | 3,706,912 | 31,818,008 | 2,472,754 | 2,466,149 | 3,507,571 |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1)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本期处置部分子公司的股权投资,但未丧失对子公司的控制权。该项交易导致合并财务报表中资本公积增加人民币4,185千元,少数股东权益减少人民币4,185千元。
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腾势新能源 | 深圳 | 深圳 | 乘用车、电动车、汽车电动传动系统、车用动力系统及座位少于9个的乘用车零部件的设计和研发;上述产品的原型以及生产设备的开发;作为腾势DENZA品牌汽车的总经销商,从事上述品牌汽车的批发及市场推广;提供售后服务;销售与上述业务相关的零部件、设备、汽车用品以及汽车精品;与上述业务相关的咨询及技术转让;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专营专控产品。 | 50.00% | 权益法 |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本集团的重要合营企业腾势新能源作为本集团的战略伙伴,从事汽车研发、生产及销售,采用权益法核算。
下表列示了腾势新能源的财务信息,这些财务信息调整了会计政策差异且调节至本财务报表账面金额:
单位:千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流动资产 | 1,333,512 | 1,459,734 |
其中: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406,018 | 511,940 |
非流动资产 | 904,034 | 925,479 |
资产合计 | 2,237,546 | 2,385,213 |
流动负债 | 1,303,249 | 1,235,095 |
非流动负债 | 510,000 | 660,000 |
负债合计 | 1,813,249 | 1,895,095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424,298 | 490,118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212,149 | 245,059 |
调整事项 | -6,489 | -4,227 |
对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205,660 | 240,832 |
营业收入 | 591,120 | 486,431 |
财务费用 | -20,666 | -25,457 |
资产减值损失 | 112 | 71,405 |
净利润 | -65,820 | -150,686 |
综合亏损总额 | -65,820 | -150,686 |
(3)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单位:千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4,413,750 | 4,201,975 |
--净利润 | -62,112 | 3,908 |
--综合收益总额 | -62,112 | 3,908 |
调整事项 | -87,588 | 9,000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1,045,733 | 1,022,781 |
--净利润 | 16,658 | -23,763 |
--综合收益总额 | 16,658 | -23,763 |
调整事项 | 1,673 | 702 |
其他说明部分合联营公司存在超额亏损的情况,本集团对合联营公司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因此在确认此部分公司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上述公司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
(4)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单位:千元
2021年6月30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未经审计) | (经审计) | ||||||
本集团对合营企业的出资承诺 | 351,775 | 450,775 |
合计 | 351,775 | 450,775 |
(5)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于2021年6月30日,本集团对外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借款担保或有负债为人民币5,851,238千元(2020年12月31日:人民币5,539,327千元)。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 金融工具分类
资产负债表日的各类金融工具的账面价值如下:
2021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单位:千元
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合计 |
准则要求 | 指定 | 准则要求 | 指定 |
货币资金 | 21,789,172 | 21,789,172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应收账款 | 37,982,499 | 37,982,499 |
其他应收款 | 767,239 | 767,239 | |||||||||||||||||
长期应收款 | 1,506,066 | 1,506,066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 1,285,412 | 1,285,412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263,900 | 1,263,90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580,661 | 580,661 |
其他流动资产 | 3,507,653 | 3,507,653 | |||||||||||||||||
应收款项融资 | 9,935,519 | 9,935,519 |
- |
4,088,314 | 63,330,388 | 9,935,519 | 1,263,900 | 78,618,121 |
金融负债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 合计 | |||||||||||
准则要求 | 指定 | |||||||||||||
短期借款 | 11,256,556 | 11,256,556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27,355 | - | 27,355 | |||||||||||
应付票据 | - | 8,961,870 | 8,961,870 | |||||||||||
应付账款 | - | 47,413,785 | 47,413,785 | |||||||||||
其他应付款 | - | 11,720,994 | 11,720,994 | |||||||||||
租赁负债 | - | 1,066,963 | 1,066,963 | |||||||||||
长期借款 | - | 10,198,931 | 10,198,931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 14,260,446 | 14,260,446 | |||||||||||
应付债券 | - | 4,490,423 | 4,490,423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2,881,637 | - | 2,881,637 | |||||||||||
2,908,992 | 109,369,968 | 112,278,960 |
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
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合计 |
准则要求 | 指定 | 准则要求 | 指定 |
货币资金 | - | - | 14,445,030 | - | - | 14,445,03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4 | - | - | - | - | 24 | |||||||||||||
应收账款 | - | - | 41,216,427 | - | - | 41,216,427 |
其他应收款 | - | - | 816,392 | - | - | 816,392 |
长期应收款 | - | - | 1,804,913 | - | - | 1,804,913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 - | - | 1,250,853 | - | - | 1,250,853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 | - | - | 1,420,080 | 1,420,08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284,896 | - | - | - | - | 284,896 |
其他流动资产 | 1,435,461 | - | - | - | - | 1,435,461 | |||||||||||||
应收款项融资 | - | - | - | 8,862,340 | - | 8,862,340 |
1,720,381 | - | 59,533,615 | 8,862,340 | 1,420,080 | 71,536,416 |
金融负债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 合计 |
准则要求 | 指定 |
短期借款 | - | - | 16,400,690 | 16,400,690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57,541 | - | - | 57,541 | ||||||||||
应付票据 | - | - | 8,925,694 | 8,925,694 |
应付账款 | - | - | 42,982,610 | 42,982,610 | ||||||||||
其他应付款 | - | - | 9,279,640 | 9,279,640 |
租赁负债 | - | - | 843,286 | 843,286 |
长期借款 | - | - | 14,745,495 | 14,745,495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 - | 11,412,460 | 11,412,460 |
应付债券 | - | - | 8,880,459 | 8,880,459 | ||||||||||
其他流动负债 | - | - | 545,954 | 545,954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2,808,908 | - | 192,239 | 3,001,147 | ||||||||||
2,866,449 | - | 114,208,527 | 117,074,976 |
2. 金融资产抵销
本集团就应收账款签订了净额结算协议。根据该协议,本集团具有应收债权人的金额全部或部分抵销应付债权人的金额的法定权利。
抵销的金融资产以及遵循可执行的总互抵协议或类似协议下的金融资产如下:
2021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已确认金融 | 抵销的已 | 资产负债 |
资产的总额 | 确认金融资产的总额 | 表中列示的净额 | ||||||||
应收账款 | 9,905,648 | (9,463,437) | 442,211 |
9,905,648 | (9,463,437) | 442,211 |
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
已确认金融 | 抵销的已 | 资产负债 |
资产的总额 | 确认金融资产的总额 | 表中列示的净额 |
应收账款 | 3,639,806 | (3,017,666 | ) | 622,140 | ||||||
3,639,806 | (3,017,666 | ) | 622,140 |
抵销的金融负债以及遵循可执行的总互抵协议或类似协议下的金融负债如下:
2021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已确认金融 | 抵销的已 | 资产负债 |
负债的总额 | 确认金融资产的总额 | 表中列示的净额 | ||||||||
应付账款 | 9,463,437 | (9,463,437) | - |
9,463,437 | (9,463,437) | - |
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
已确认金融 | 抵销的已 | 资产负债 | ||||||||
负债的总额 | 确认金融资产的总额 | 表中列示的净额 |
应付账款 | 3,017,666 | (3,017,666 | ) | - |
3,017,666 | (3,017,666 | ) | - |
3. 金融资产转移
已转移但未整体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于2021年6月30日,本集团已背书给供应商用于结算应付账款的银行承兑汇票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6,889千元(2020年12月31日:人民币5,751千元)(附注七、4)。本集团认为,本集团保留了其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包括与其相关的违约风险,因此,继续全额确认其及与之相关的已结算应付账款。背书后,本集团不再保留使用其的权利,包括将其出售、转让或质押给其他第三方的权利。
已整体终止确认但继续涉入的已转移金融资产
于2021年1-6月期间,本集团与中国境内多家银行操作若干贴现业务,本集团认为,其中账面价值为人民币5,801,784千元的应收票据(2020年12月31日:人民币12,378,432千元)于贴现时已经转移了与应收票据有关的绝大部分风险与报酬,符合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因此,于贴现日按照账面价值全部终止确认相关应收票据。这些已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继续涉入的风险最大敞口与回购该票据的未折现现金流量,与应收票据的账面价值相等。若汇票到期被承兑人拒付,贴现行有权向本集团追索(“继续涉入”)。本集团认为继续涉入已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的公允值并不重大。有关期间内,本集团并未于转让日确认已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的任何损益。以前年度也并未确认与继续涉入有关的任何损益。
于2021年6月30日,本集团将金额为人民币11,383,900千元(2020年12月31日:人民币6,585,688千元)的银行承兑汇票背书给其他方以支付金额为人民币11,383,900千元(2020年12月31日:人民币6,585,688千元)的应付款项。截止本报告期末,已终止确认的银行承兑汇票的到期日为1至12个月。根据《票据法》,如果银行未按期承兑,持有本集团已背书并终止确认银行承兑汇票的其他方有权利向本集团追索(“继续涉入”)。本集团认为已转移该已背书并终止确认银行承兑汇票的绝大部分风险及报酬,因此按账面价值终止确认了已背书的应收票据和应付款项。这些已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继续涉入的风险最大敞口与回购该票据的未折现现金流量,与应收票据的账面价值相等。本集团认为继续涉入已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的公允值并不重大。
于2021年6月30日,本集团并未于转让日确认已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的任何损益。本期内及以前年度也并未确认与继续涉入有关的任何损益。
4. 金融工具风险
金融风险管理目标及政策
本集团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包括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和权益工具投资价格风险)。本集团有关衍生工具的会计政策载于财务报表附注五、9。
信用风险
本集团仅与经认可的、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按照本集团的政策,需对所有要求采用信用方式进行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审核。另外,本集团对应收账款余额进行持续监控,以确保本集团不致面临重大坏账风险。对于未采用相关经营单位的记账本位币结算的交易,除非本集团信用控制部门特别批准,否则本集团不提供信用交易条件。
由于货币资金和衍生金融工具的交易对手是声誉良好并拥有较高信用评级的银行,这些金融工具信用风险较低。
本集团其他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款项融资及其他应收款,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交易对方违约,最大风险敞口等于这些工具的账面金额。本集团还因提供财务担保而面临信用风险,详见附注十四、2中披露。
由于本集团仅与经认可的且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所以无需担保物。信用风险集中按照客户进行管理。于2021年6月30日,本集团具有特定信用风险集中,本集团应收账款账面余额的7%(2020年12月31日:11%)及20%(2020年12月31日:24%)来源于本集团的最大客户及前五大客户。本集团对应收账款余额未持有任何担保物或其他信用增级。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判断标准
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集团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本集团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本集团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本集团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
? 定量标准主要为报告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
? 定性标准主要为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预警客户清单等;
? 上限标准为债务人合同付款(包括本金和利息)逾期超过90天。
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为确定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本集团所采用的界定标准,与内部针对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管理目标保持一致,同时考虑定量、定性指标。本集团评估债务人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 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参数
根据信用风险是否发生显著增加以及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本集团对不同的资产分别以12个月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减值准备。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本集团考虑历史统计数据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
相关定义如下:
* 违约概率是指债务人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无法履行其偿付义务的可能性。本集团的违约概率以信贷损失模型结果为基础进行调整,加入前瞻性信息,以反映当前宏观经济环境下债务人违约概率;* 违约损失率是指本集团对违约风险暴露发生损失程度作出的预期。根据交易对手的类型、追索的方式和优先级,以及担保品的不同,违约损失率也有所不同。违约损失率为违约发生时风险敞口损失的百分比,以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为基准进行计算;* 违约风险敞口是指,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中,在违约发生时,本集团应被偿付的金额。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及预期信用损失的计算均涉及前瞻性信息。本集团通过进行历史数据分析,识别出影响各业务类型信用风险及预期信用损失的关键经济指标。
这些经济指标对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的影响,对不同的业务类型有所不同。本集团在此过程中应用了专家判断,根据专家判断的结果,每年对这些经济指标进行预测,并通过进行回归分析确定这些经济指标对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的影响。
流动性风险
本集团采用循环流动性计划工具管理资金短缺风险。该工具既考虑其金融工具的到期日,也考虑本集团运营产生的预计现金流量。本集团的目标是运用银行借款以保持融资的持续性与灵活性的平衡。另外,银行信贷亦准备作为应变之用。除计息银行借款的非即期部分和应付债券外,所有借款将于一年内到期。
下表概括了金融负债按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所作的到期期限分析:
2021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金融负债 | 即期 | 1年以内 | 1年至5年 | 5年以上 | 合计 |
银行借款及其他抵押借款 | - | 26,502,243 | 10,470,824 | 252,026 | 37,225,093 |
应付账款 | 666,004 | 46,747,781 | - | - | 47,413,785 |
应付票据 | - | 8,961,870 | - | - | 8,961,870 | ||||||||||
租赁负债 | - | 265,882 | 645,330 | 713,449 | 1,624,661 |
其他应付款 | 1,608,331 | 9,885,301 | - | - | 11,493,632 |
应付债券 | - | - | 10,544,307 | - | 10,544,307 | ||||||||||
其他流动负债 | - | 4,603,607 | - | - | 4,603,607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 2,845,458 | 36,179 | 2,881,637 | ||||||||||
2,274,335 | 96,966,684 | 24,505,919 | 1,001,654 | 124,748,592 |
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
金融负债 | 即期 | 1年以内 | 1年至5年 | 5年以上 | 合计 | |||||||||||
银行借款及其他抵押借款 | - | 24,645,049 | 15,241,610 | 294,173 | 40,180,832 | |||||||||||
应付账款 | 603,992 | 42,378,618 | - | - | 42,982,610 |
应付票据 | - | 8,925,694 | - | - | 8,925,694 | |||||||||||
租赁负债 | - | 197,139 | 459,036 | 681,299 | 1,337,474 |
其他应付款 | 1,280,305 | 7,585,167 | - | - | 8,865,472 |
应付债券 | - | - | 10,779,107 | - | 10,779,107 | |||||||||||
其他流动负债 | - | 4,603,607 | - | - | 4,603,607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 2,964,969 | 36,178 | 3,001,147 | |||||||||||
1,884,297 | 88,335,274 | 29,444,722 | 1,011,650 | 120,675,943 |
市场风险
利率风险
本集团的利率风险政策要求维持适当的固定和浮动利率工具组合以管理利率风险。于2021年6月30日,本集团约51%(2020年12月31日:56%)为固定利率借款。
下表为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反映了在其他变量不变的假设下,利率发生合理、可能的变动时,将对净利润(通过对浮动利率借款和银行存款的影响)和股东权益产生的影响。
本集团 | |||||||||||||
基点的 | 利润总额的 |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股东权益合计 | ||||||||||
增加/(减少) | 增加/(减少) | 增加/(减少) | 增加/(减少) | ||||||||||
人民币千元 | 人民币千元 | 人民币千元 | |||||||||||
2021年6月30日 | |||||||||||||
(未经审计) | |||||||||||||
人民币 | 25 | 4,492 | - | 4,492 | |||||||||
人民币 | (25 | ) | (4,492 | ) | - | (4,492 | ) |
本集团 | |||||||||||||
基点的 | 利润总额的 |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股东权益合计 | ||||||||||
增加/(减少) | 增加/(减少) | 增加/(减少) | 增加/(减少) | ||||||||||
人民币千元 | 人民币千元 | 人民币千元 | |||||||||||
2020年12月31日 | |||||||||||||
(经审计) | |||||||||||||
人民币 | 25 | (19,027 | ) | - | (19,027 | ) | |||||||
人民币 | (25 | ) | 19,027 | - | 19,027 |
*不包括留存收益和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汇率风险
本集团面临交易性的汇率风险。此类风险由于经营单位以其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进行的销售或采购所致。收入主要是以美元及人民币计价,而若干银行贷款则主要以美元计价。本集团在订立采购或销售合同时,倾向于通过回避外币汇率风险或调整账期以降低汇率风险。本集团对其外币收入及支出持续进行预测,将汇率与发生的金额配比,从而降低外币汇率浮动对商业交易的影响。
此外,本集团存在源于外币借款的汇率风险敞口。本集团采用外汇远期合同减少汇率风险敞口。
下表为汇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反映了在其他变量不变的假设下,人民币对美元在合理的范围内波动时,将对净利润(由于货币性资产和货币性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化)和股东权益产生的影响。
基点的 | 利润总额的 |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股东权益合计 | |||||||||
增加/(减少) | 增加/(减少) | 增加/(减少) | 增加/(减少) | |||||||||
人民币千元 | 人民币千元 | 人民币千元 | ||||||||||
2021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 ||||||||||||
人民币对美元贬值 | 5% | 183,851 | - | 183,851 | ||||||||
人民币对美元升值 | (5% | ) | (183,851 | ) | - | (183,851 | ) | |||||
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 | ||||||||||||
人民币对美元贬值 | 5% | 288,207 | - | 288,207 | ||||||||
人民币对美元升值 | (5% | ) | (288,207 | ) | - | (288,207 | ) |
*不包括留存收益和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权益工具投资价格风险
权益工具投资价格风险,是指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因股票指数水平和个别证券价值的变化而降低的风险。于2021年6月30日,本集团暴露于因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权益工具投资的个别权益工具投资而产生的权益工具投资价格风险之下。本集团持有的上市权益工具投资在深圳和香港的证券交易所上市,并在资产负债表日以市场报价计量。
以下证券交易所的、在最接近资产负债表日的交易日的收盘时的市场股票指数,以及年度内其各自的最高收盘点和最低收盘点如下:
2021年 6月30日 | 2021年1-6月 最高/最低 | 2020年 12月31日 | 2020年 最高/最低 | ||||||||||
深圳—A股指数 | 2,581 | 2,629/2,229 | 2,438 | 2,450/1,624 | |||||||||
香港—恒生指数 | 28,828 | 31,183/27,079 | 27,231 | 29,175/21,139 |
下表说明了,在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假设下,本集团的净利润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对权益工具投
资的公允价值的每5%的变动(以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为基础)的敏感性。
2021年6月30日
金融资产 | 权益工具投资 | 净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股东权益合计 | |||||||||
账面价值 | 增加/(减少) | 增加/(减少) | 增加/(减少) | ||||||||||
权益工具投资 | |||||||||||||
深圳-其他权益投资 | 1,263,900 | - | 47,396/(47,396 | ) | 47,396/(47,396 | ) |
2020年12月31日
金融资产 | 权益工具投资 | 净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股东权益合计 | |||||||||
账面价值 | 增加/(减少) | 增加/(减少) | 增加/(减少) | ||||||||||
权益工具投资 | |||||||||||||
深圳-其他权益投资 | 1,420,080 | - | 53,253/(53,253 | ) | 53,253/(53,253 | ) |
5. 资本管理
本集团资本管理的主要目标是确保本集团持续经营的能力,并保持健康的资本比率,以支持业务发展并使股东价值最大化。
本集团根据经济形势以及相关资产的风险特征的变化管理资本结构并对其进行调整。为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集团可以调整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向股东归还资本或发行新股。本集团不受外部强制性资本要求约束。2021年1-6月期间和2020年度,资本管理目标、政策或程序未发生变化。
本集团采用杠杆比率来管理资本,杠杆比率是指净负债和净资本的比率。本集团的政策将使该杠杆比率保持在尽量低的水平。净负债包括债务资本减去货币资金的净值,净资产为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的杠杆比率如下:
2021年6月30日 | 2020年12月31日 | ||||||
(未经审计) | (经审计) |
债务资本 |
短期借款 | 11,256,556 | 16,400,690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4,260,446 | 11,412,460 |
长期借款 | 10,198,931 | 14,745,495 | |||||
应付债券 | 4,490,423 | 8,880,459 |
租赁负债 | 1,066,963 | 843,286 |
现金及活期存款 | (21,152,299 | ) | (13,738,498 | ) | |||
净负债 | 20,121,020 | 38,543,892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81,255,042 | 55,779,682 | |||||
资本负债率 | 25% | 69% |
*于2020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已扣减永续债金额人民币1,094,592千元。*于2021年6月30日,无需扣减的永续债。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千元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12,791 | 3,507,653 | 567,870 | 4,088,314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2,791 | 3,507,653 | 567,870 | 4,088,314 |
(1)其他流动资产 | 3,507,653 | 3,507,653 | ||
(2)权益工具投资 | 12,791 | 567,870 | 580,661 | |
(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236,509 | 27,391 | 1,263,900 | |
(三)债务工具投资 | 9,935,519 | 9,935,519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1,249,300 | 13,443,172 | 595,261 | 15,287,733 |
(四)交易性金融负债 | 63,534 | 63,534 | ||
衍生金融负债 | 27,355 | 27,355 | ||
其他 | 36,179 | 36,179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63,534 | 63,534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公司本期期末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根据所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于2021年6月30日的股票价格确定。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公司本期期末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负债采用的估值技术为收益法。
4、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于2021年度,并无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计量在第一层次和第二层次之间的转移,亦无转入或转出第三层次的情况。
5、其他
2021年6月30日(未经审计)单位:千元
公允价值计量使用的输入值 | ||||||||||||
活跃市场报价 | 重要可 观察输入值 | 重要不可 观察输入值 | ||||||||||
第一层次 | 第二层次 | 第三层次 | 合计 |
长期应收款 | - | 1,506,066 | - | 1,506,066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2,845,458 | - | 2,845,458 |
银行借款及应付债券 | - | 40,013,082 | - | 40,013,082 | ||||||||
- | 44,364,606 | - | 44,364,606 |
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
单位:千元
公允价值计量使用的输入值 | ||||||||||||
活跃市场报价 | 重要可 观察输入值 | 重要不可 观察输入值 |
第一层次 | 第二层次 | 第三层次 | 合计 | |||||||||
长期应收款 | - | 1,804,913 | - | 1,804,913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2,964,968 | - | 2,964,968 | ||||||||
银行借款及应付债券 | - | 51,270,597 | - | 51,270,597 |
- | 56,040,478 | - | 56,040,478 |
公允价值估值
管理层已经评估了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银行借款、其他应付款等,因剩余期限不长,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若。
对于长期应收款、租赁负债和其他非流动负债,管理层以现值计量,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若。
本集团的财务部负责制定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政策和程序,并直接向主管会计机构负责人和审计委员会报告。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财务部分析金融工具价值变动,确定估值适用的主要输入值,并经主管会计机构负责人审核批准。出于中期和年度财务报表目的,每年两次与审计委员会讨论估值流程和结果。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确定,而不是被迫出售或清算情况下的金额。以下方法和假设用于估计公允价值。
长期应收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采用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确定公允价值,以有相似合同条款、信用风险和剩余期限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市场收益率作为折现率。2021年6月30日,针对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等自身不履约风险评估为不重大。
上市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市场报价确定公允价值。
本集团与银行订立了衍生金融工具合同,为外汇远期合同,采用类似于远期定价以及现值方法的估值技术进行计量。模型涵盖了多个市场可观察到的输入值,包括交易对手的信用质量、即期和远期汇率和利率曲线。外汇远期合同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同。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占本公司股份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
王传福 | 公司第一大股东、董事长 | 518,351,550 | 18.12% | 18.12% |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王传福。其他说明:
王传福先生持股总数及持股比例中包括持有的1,000,000股H股股份和通过易方达资产比亚迪增持1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的3,727,700股A股股份。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1。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九、2。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腾势新能源 | 合营企业 |
天津比亚迪 | 合营企业 |
比亚迪电动汽车 | 合营企业 |
广汽比亚迪 | 合营企业 |
汽车金融 | 合营企业 |
深圳迪滴 | 合营企业 |
北京华林特装车 | 合营企业 |
西湖新能源 | 合营企业 |
国际融资租赁 | 合营企业 |
西安城投 | 合营企业 |
青海盐湖 | 合营企业 |
美好出行 | 合营企业 |
比丰电动车 | 合营企业 |
中冶瑞木 | 联营企业 |
深电能 | 联营企业 |
中铁设计 | 联营企业 |
佛吉亚部件 | 联营企业 |
银川云轨 | 联营企业 |
天津宏迪 | 联营企业 |
东莞德瑞 | 联营企业 |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西安北方秦川集团有限公司(“北方秦川”) | 本公司监事为该公司董事长 |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当升”) | 过去十二个月内,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为该公司独立董事 |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明珠塑料”) | 过去十二个月内,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为该公司独立董事 |
深圳市联合利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联合利丰”) | 本公司一名非执行董事为该公司董事 |
深圳市优必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优必选科技”) | 本公司一名非执行董事为该公司董事 |
深圳市正轩前瞻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正轩前瞻创业”) | 本公司一名非执行董事为该公司董事 |
深圳市经石科技有限公司(“经石科技”) | 该公司法定代表人2019年5月辞任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自2020年5月起该公司不属于本公司关联方 |
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融捷控股”) | 本公司一名非执行董事为该公司董事 |
广州文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文石信息”) | 本公司一名非执行董事为该公司董事 |
四川长和华锂科技有限公司(“长和华锂科技”) | 该公司是本公司一名非执行董事间接控制的公司 |
深圳百果园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百果园”) | 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为该公司独立董事 |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千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 | 上期发生额 |
天津比亚迪 |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 273 | 22,780 | 否 | 10,178 |
北方秦川 | 购买水电燃气等燃料和动力 | 6 | 否 | 23 | |
腾势新能源(a) | 采购商品 | 231 | 2,340 | 否 | |
北京当升 | 采购商品 | 190,615 | 300,720 | 否 | 39,095 |
广汽比亚迪(c) |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 385,824 | 129,486 | 否 | 92,840 |
深电能 | 接受劳务 | 3,809 | 5,801 | 否 | 158 |
明珠塑料 | 采购商品 | 否 | 12,837 | ||
汽车金融(b) |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 93,466 | 190,000 | 否 | 22,965 |
西湖新能源 |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 208 | 否 | 5,867 |
佛吉亚部件(d) |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 974,018 | 3,685,892 | 否 | 408,462 |
比亚迪电动汽车及其子公司 | 接受劳务及购买水电燃气等燃料和动力 | 1,438 | 12,130 | 否 | 2,108 |
中冶瑞木 | 采购商品 | 500 | 否 | 356 | |
经石科技 | 接受劳务 | 否 | 1,877 | ||
长和华理科技(f) | 采购商品 | 97,026 | 150,000 | 否 | |
东莞德瑞 | 采购商品 | 284 | 800 | 否 | |
百果园 | 采购商品 | 139 | 650 | 否 |
注:广汽比亚迪于2021年1月10日起不再属于本公司上市规则关联人,与该关联人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月10日期间未发生交易。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千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腾势新能源(a) | 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 | 580,114 | 787,576 |
天津比亚迪 | 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 | 2,195 | 77,672 |
比亚迪电动汽车 | 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 | 5,820 | 5,948 |
国际融资租赁 | 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 | 33 | 147 |
汽车金融(b) | 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 | 60,666 | 4,960 |
西湖新能源 | 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 | 12,766 | 44,672 |
广汽比亚迪(c) | 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 | 329,253 | 63,209 |
深圳迪滴及其子公司 | 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 | 49,090 | 18,858 |
深电能 | 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 | 5,981 | 8,299 |
西安城投 | 出售商品 | 18 | 90,355 |
充电易 | 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 | 204 | |
佛吉亚部件(d) | 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 | 101,224 | 37,240 |
优必选科技 | 出售商品 | 308 | |
北京华林特装车 | 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 | 15,580 | 2,724 |
银川云轨 | 提供劳务 | 6,449 | 6,392 |
美好出行(e) | 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 | 1,591,222 | 6,437 |
北方秦川 | 出售商品 | 45 | |
联合利丰 | 出售商品 | 882 | |
比丰电动车 | 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 | 1,428 | 166 |
东莞德瑞 | 出售商品 | 4 | 3 |
中铁设计 | 出售商品 | 9 | |
融捷控股 | 出售商品 | 1 | 1,053 |
天津宏迪 | 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 | 35,422 | 7,242 |
文石信息 | 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 | 1,698 | |
正轩前瞻创业 | 出售商品 | 5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1.关联方商品交易:本期本集团以市场价为基础与关联方进行商品交易。
a.本期本集团向腾势新能源销售商品及原材料,共计人民币567,728千元(2020年1-6月:人民币761,712千元);本期本集团向腾势新能源提供劳务,共计人民币12,386千元(2020年1-6月:人民币25,864千元);本期本集团从腾势新能源采购原材料,共计人民币231千元(2020年1-6月:无)。
b.本期本集团向汽车金融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含利息收入),共计人民币60,666千元(2020年1-6月:人民币4,960千元);本期本集团从汽车金融接受劳务,共计人民币93,466千元(2020年1-6月:人民币22,965千元)。
c.本期本集团向广汽比亚迪销售商品及原材料,共计人民币320,135千元(2020年1-6月:人民币58,737千元);本期本集团向广汽比亚迪提供劳务,共计人民币9,118千元(2020年1-6月:人民币4,472千元);本期本集团接受广汽比亚迪委托代销人民币378,306千元(2020年1-6月:人民币64,125千元),本期本集团从广汽比亚迪采购原材料及接受劳务,共计人民币7,518千元(2020年1-6月:人民币28,715千元)。
d.本期本集团向佛吉亚部件销售商品及原材料,共计人民币84,258千元(2020年1-6月:人民币19,726千元);本期本集团向佛吉亚部件提供劳务, 共计人民币16,966千元(2020年1-6月:人民币17,514千元);本期本集团从佛吉亚部件采购原材料,共计人民币974,018千元(2020年1-6月:人民币408,462千元)。
e.本期本集团向美好出行销售商品及原材料,共计人民币1,177,692千元(2020年1-6月:人民币6,437千元);本期本集团向美好出行提供劳务,共计人民币413,530千元(2020年1-6月:无)。
f.本期本集团向长和华锂采购原材料,共计人民币97,026千元(2020年1-6月:无)。
(2)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千元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费 | 上期确认的租赁费 |
国际融资租赁 | 设备 | 454,960 | 454,960 |
西湖新能源 | 房屋 | 3,371 | 3,368 |
天津比亚迪 | 房屋 | 1,274 | |
西安城投 | 设备 | 19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于2020年,本集团与国际融资租赁公司签订经营租赁协议,租赁成本合计为人民币1,028,209千元,租赁期为1年,按期支付租金。
(3)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千元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腾势新能源 | 318,016 | 担保详情参见第六节、十二、2 | 担保详情参见第六节、十二、2 | 否 |
汽车金融 | 4,505,000 | 担保详情参见第六节、十二、2 | 担保详情参见第六节、十二、2 | 否 |
中冶瑞木 | 75,000 | 担保详情参见第六节、十二、2 | 担保详情参见第六节、十二、2 | 否 |
湖北储能电站 | 10,190 | 担保详情参见第六节、十二、2 | 担保详情参见第六节、十二、2 | 否 |
天津宏迪 | 942,313 | 担保详情参见第六节、十二、2 | 担保详情参见第六节、十二、2 | 否 |
回购义务
本集团与部分关联方及第三方或关联融资机构签订合作合同及文件。根据相关合作合同及文件的安排,本公司向该等融资机构承担回购义务,若关联方违反约定或合同约定的特定条件,本公司继承全部债权以及相关权益,并有权自行采取收回并变卖新能源汽车等救济措施,以偿付客户对融资机构的剩余欠款,并保留任何变卖收入不足偿付剩余欠款的债权余额进行追索的权利。管理层认为,收回的资产能够变卖,而变卖收入基本能够支付对融资机构的剩余欠款。截至2021年6月30日,未发生关联方违约或合同约定的特定条件而令本公司支付款项的情况。
a.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对深圳迪滴及其子公司该等义务的最大敞口为人民币1,217,638千元(2020年12月31日:人民币1,429,996千元)。b.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对深圳融捷股份有限公司该等义务的最大敞口为人民币43,836千元(2020年12月31日:人民币55,260千元)。
(4)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单位:千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比亚迪电动汽车 | 出售固定资产 | 3,797 | |
佛吉亚部件 | 出售固定资产 | 2,148 | |
东莞德瑞 | 购买固定资产 | 29 | 3,585 |
(5)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千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 28,462 | 32,451 |
(6)其他关联交易
关联方转让科技开发成本 单位:千元
关联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腾势新能源 | 40,445 |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单位:千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腾势新能源 | 100,837 | 353 | 28,261 | 99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天津比亚迪 | 672,105 | 5,345 | 1,147,553 | 25,485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山煤灵丘比星 | 8,500 | 8,500 | 8,500 | 8,500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汽车金融 | 47,601 | 118 | 1,695 | 46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西湖新能源 | 30,824 | 15,217 | 55,447 | 15,308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广汽比亚迪 | 1,616,273 | 56,038 | 1,607,297 | 75,021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天津宏迪 | 27,834 | 203 | 30,792 | 112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北京华林特装车 | 27,392 | 96 | 30,532 | 107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东莞德瑞 | 59,142 | 4,318 | 4,219 | 8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西安城投 | 120,295 | 3,970 | 242,869 | 5,093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比亚迪电动汽车及其子公司 | 284 | 180 | 252 | 181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银川运营 | 33,358 | 612 | 33,358 | 283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佛吉亚部件 | 82,181 | 1,847 | 73,515 | 1,557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深电能 | 38 | 38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国际融资租赁 | 260,518 | 114 | 278,441 | 83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深圳迪滴及其子公司 | 25,277 | 7,652 | 30,909 | 6,975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美好出行 | 308,995 | 1,081 |
(2)应付项目
单位:千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 国际融资租赁 | 125,469 | 125,469 |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 腾势新能源 | 75,516 | 190,265 |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 天津比亚迪 | 18,300 | 15,963 |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 深电能 | 4,476 | 2,339 |
接受劳务 | 汽车金融 | 275 | |
采购商品 | 北京当升 | 233,886 | 120,683 |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 广汽比亚迪 | 636,943 | 128,678 |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 美好出行 | 896,321 | |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 青海盐湖 | 208,821 | |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 北方秦川 | 6 | |
接受劳务 | 西湖新能源 | 6,239 | 15,344 |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 比亚迪电动汽车 | 16,908 | 14,369 |
采购商品 | 东莞德瑞 | 21,427 | 34,850 |
采购商品 | 明珠塑料 | 16,630 | |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 佛吉亚部件 | 401,857 | 769,042 |
采购商品 | 优必选科技 | 13 | 199 |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 深圳迪滴 | 1,565 | 540 |
采购商品 | 比丰电动车 | 104,848 | 12,954 |
采购商品 | 文石信息 | 1 | 48 |
接受劳务 | 西安城投 | 75 | 92 |
采购商品 | 长和华理科技 | 2,943 |
7、其他
单位:千元
2021年 | 2020年 |
汽车金融 | 4,800,000 | 2,500,000 |
本期上述存款年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颂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上浮为2.25%-3%(2020年度:1.65%-2.25%)。
十三、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千元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二项式模式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注册资本的10%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无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41,729 |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57,716 |
其他说明:
(1)2020年本集团之子公司比亚迪半导体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020年4月14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拟对其子公司比亚迪半导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实施《2020年股权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向36个激励对象授予3001.98万份股票期权,占比亚迪半导体当时注册资本300,198千元的比例为10%。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比亚迪半导体集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不包括监事、独立董事。
本次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分三次行权,对应的等待期分别为自授予日起24个月、36个月、48个月。授予的股票期权于授予日开始,在之后的三个行权期分次行权。第一、第二和第三个行权期分别有30%、30%、40%的期权在满足业绩条件前提下获得可行权的权利。行权价格为5元人民币/股,未满足业绩条件而未能获得行权权利的期权或者行权期结束后当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将立刻作废,由比亚迪半导体无偿收回并统一注销。
股票期权行权的业绩指标包括:
(1) 营业收入;
(2) 净利润。
授予的股票期权各行权期可行权的具体条件:
行权期 | 行权比例 | 行权时间 | 行权条件 | ||
第一个行权期 (“第一期”) | 30% | 2022.5.12-2023.5.11 | 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日前一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较上一年度的增长率不低于20% | ||
第二个行权期 (“第二期”) | 30% | 2023.5.12-2024.5.11 | 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日前一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较上一年度的增长率不低于20% | ||
第三个行权期 (“第三期”) | 40% | 2024.5.12-2025.5.12 | 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日前一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较上一年度的增长率不低于20% |
授予的以权益结算的股票期权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337,098千元。其中本集团于本期确认的股份期权费用为人民币57,716千元。
股票期权于授予日的评估价值,采用二项式模型,结合授予股票期权的条款和条件,作出估计。下表列示了所用模型的输入变量:
行权期 | 第一期 | 第二期 | 第三期 | |
预计波动率 | 52.80% | 51.99% | 57.88% | |
无风险利率 | 1.60% | 1.81% | 2.02% | |
离职率 | 0.00% | 0.00% | 0.00% |
预计波动率是基于历史波动率能反映出未来趋势的假设,但并不一定是实际的结果。公允价值未考虑所授予股票期权的其他特征。
(2)2020年本集团之子公司比亚迪半导体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
2020年12月3日,比亚迪半导体第一届董事会决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权期权激励计划和股权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该议案对比亚迪半导体有限实施的首次股权激励计划进行了调整。该议案根据公司股份制改制的股数变动比例,将授予员工的股权期权数量由“30,019,760份”变更为“33,088,235股”,并将期权的行权价格由“5.00元/每1元出资”变更为“4.54元/每股”。
本次股权激励调整议案仅为根据公司股份制改制股数比例进行的数量调整,未授予或收回任何期权激励。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单位:千元
2021年6月30日 (未经审计) | 2020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
资本承诺 |
已签约但未拨备 | 2,023,730 | 456,523 | |||||
已签约但尚未完全拨备 | 6,391,016 | 3,268,154 |
已授权但未签约 | 22,707 | 60,946 |
8,437,453 | 3,785,623 | ||||||
投资承诺 | |||||||
已签约但未拨备 | 99,257 | 112,757 |
8,536,710 | 3,898,380 |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未决诉讼或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富士康诉讼案件于2007年6月11日,富士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旗下一间下属子公司及一间与其同受最终控股公司控制的公司(“原告”) 向香港高等法院(“法院”) 展开诉讼(“2007年6月诉讼”),指控本公司及本集团若干下属子公司(“被告”) 使用指称自原告处非法获得的机密资料。针对被告的2007年6月诉讼被全面撤销以及该诉讼未判令被告承担任何责任,原告已于2007年10月5日停止2007年6月诉讼。同日,原告向香港高等法院提起新一轮的法律程序(“2007年10月诉讼”)。2007年10月诉讼的被告与2007年6月诉讼的被告相同,且原告在2007年10月诉讼中提出的申索均基于2007年6月诉讼中的相同事实及理由。原告在2007年10月诉讼中提出的补救方法包括强令禁止被告使用有关机密资料、强令被告交出因使用机密资料所获得的利润以及赔偿原告遭受的损失及支付惩罚性赔偿金。原告在2007年10月诉讼中主张的赔偿金总金额尚未确定。2009年10月2日,被告对富士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及其某些附属子公司提起反诉,对该等公司自2006年以来利用不合法手段干涉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经营、共谋行为、书面及口头诽谤,导致经济损失的行为提出诉讼请求。截至本报告日,该案件仍在诉讼程序中。在代表本公司负责该案件的法律顾问协助下,董事会认为,该诉讼的最终结果及赔偿义务(如有)不能可靠的估计。
对外提供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列示如下:
单位:千元
2021年6月30日 (未经审计) | 2020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
就授予子公司的融资能够向银行提供的担保 | 109,162,730 | 97,233,180 | |||||
109,162,730 | 97,233,180 |
于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为其子公司及关联方实际提供的担保为人民币29,129,760千元及人民币5,851,238千元(2020年12月31日:人民币33,832,287千元及人民币5,539,327千元)。
本集团与某些客户(含终端客户)及第三方或关联融资机构签订合作合同及文件,根据相关合作合同及文件的安排,本公司向该等融资机构承担回购义务,若客户违约或发生合同约定的特定条件,本公司继承全部债权以及相关权益,并有权自行采取收回并变卖新能源汽车等救济措施,以偿付客户对融资机构的剩余欠款,并保留任何对剩余欠款债权余额进行追索的权利。管理层认为,收回的资产能够变卖,而变卖收入基本能够支付对融资机构的剩余欠款。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集团对该等义务的最大敞口为人民币7,710,660千元(2020年12月31日:人民币8,644,159千元),且未发生因客户违约或合同约定的特定条件而令本公司需予以支付任何款项的情况。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人民币36,179千元(2020年:
人民币36,179千元)。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本期无重大期后事项。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1、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经营分部
出于管理目的,本集团根据产品和服务划分业务单元。本集团目前有三个报告分部,分别如下:
a. 二次充电电池及光伏分部包括制造和销售锂离子电池、镍电池、光伏产品以及铁电池产品(其中铁电池产品包括储能电站和铁电池组),其广泛应用于手机、电动工具等各种便携式电子设备,光伏和储能产品,以及电动汽车等。b. 手机部件、组装及其他产品分部包括制造和销售外壳等手机及电子产品部件并提供整机组装服务,
防疫物资产品收入。c. 汽车、汽车相关产品及其他产品分部包括制造和销售汽车、汽车相关的模具及零部件、汽车租赁
和汽车的售后服务、轨道交通及其相关业务及防疫物资产品收入。
管理层出于配置资源和评价业绩的决策目的,对各业务单元的经营成果分开进行管理。分部业绩以报告的分部利润为基础进行评价。该指标系对利润总额进行调整后的指标,除不包括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财务费用(除租赁负债利息支出和汇兑损益)、营业外收入、其他收益、资产处置损失、营业外支出、投资收益(除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外)、销售房产收入和对应的成本以及本公司作为集团总部发生的管理费用之外,该指标与本集团利润总额是一致的。
分部资产不包括递延所得税资产、商誉、交易性金额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本公司作为集团总部占用的资产,原因在于这些资产均由本集团统一管理。
分部负债不包括递延所得税负债、应交税费、其他流动负债、其他非流动负债、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其他应付款中的应付利息和应付股利、交易性金融负债和本公司作为集团总部而负担的负债,原因在于这些负债均由本集团统一管理。
经营分部间的转移定价,按照经营分部间的协议价格制定。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单位:千元
项目 | 二次充电电池及光伏 | 手机部件、组装及其他产品等 | 汽车、汽车相关产品及其他产品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对外交易收入 | 8,287,118 | 43,132,455 | 39,156,624 | 309,203 | 90,885,400 |
分部间交易收入 | 7,616,589 | 1,318,815 | 1,146,123 | -10,081,527 | |
合计 | 15,903,707 | 44,451,270 | 40,302,747 | -9,772,324 | 90,885,400 |
资本性支出 | 5,678,966 | 2,589,672 | 2,863,892 | 0 | 11,132,530 |
利润/(亏损)总额 | 32,321 | 1,245,187 | 1,925,901 | -999,294 | 2,204,115 |
所得税费用 | 2,714 | 111,419 | 279,636 | -425 | 393,344 |
资产总额 | 50,964,644 | 42,517,435 | 122,849,116 | 6,563,337 | 222,894,532 |
对合营和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 732,753 | 4,932,390 | 5,665,143 | ||
负债总额 | 27,849,282 | 16,216,542 | 46,958,590 | 42,584,963 | 133,609,377 |
其他披露 | |||||
对合营和联营企业的投资损失 | -15,669 | 94,027 | 78,358 | ||
折旧和摊销 | 2,011,740 | 1,292,294 | 3,091,951 | 6,395,985 |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对外交易收入 | 4,790,968 | 23,380,324 | 32,072,086 | 259,608 | 60,502,986 |
分部间交易收入 | 3,515,356 | 8,505,166 | 1,103,475 | -13,123,997 | |
合计 | 8,306,324 | 31,885,490 | 33,175,561 | -12,864,389 | 60,502,986 |
资本性支出 | 1,557,933 | 1,387,844 | 2,488,175 | 5,433,952 | |
利润/(亏损)总额 | 199,464 | 2,623,489 | 2,926,464 | -2,821,336 | 2,928,081 |
所得税费用 | 41,618 | 358,977 | 144,487 | -424 | 544,658 |
资产总额 | 37,472,382 | 37,340,874 | 121,710,398 | 4,493,667 | 201,017,321 |
对合营和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 717,084 | 4,748,504 | 5,465,588 | ||
负债总额 | 17,754,593 | 20,628,730 | 43,086,393 | 55,093,693 | 136,563,409 |
其他披露 | |||||
对合营和联营企业的投资损失 | 23,043 | 72,164 | 95,207 | ||
折旧和摊销 | 1,248,459 | 1,094,573 | 2,914,376 | 5,257,408 |
(3)其他说明
地区信息
营业收入
单位:千元
截至2021年 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 截至2020年 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 ||||||
(未经审计) | (未经审计) |
中国(包括港澳台地区) | 61,455,046 | 36,500,364 |
境外 | 29,430,354 | 24,002,622 |
90,885,400 | 60,502,986 |
对外交易收入归属于客户所处区域。
非流动资产总额
单位:千元
2021年6月30日 | 2020年12月31日 | ||||||
(未经审计) | (经审计) | ||||||
中国(包括港澳台地区) | 86,651,294 | 82,344,444 | |||||
境外 | 2,056,347 | 1,722,989 | |||||
88,707,641 | 84,067,433 |
非流动资产归属于该资产所处区域,不包括商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长期应收款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主要客户信息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营业收入人民币16,274,008千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人民币9,551,352千元)来自手机部件、组装及其他产品等分部和二次充电电池及光伏分部对某一单个客户的收入。
2、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租赁安排
(1)作为出租人
本集团将部分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用于出租,租赁期为1-20年,形成经营租赁。根据租赁合同,每年需根据市场租金状况对租金进行调整。2021年1-6月本集团由于租赁产生的收入为人民币74,668千元(2020年1-6月:人民币64,448元)。租出物列示于投资性房地产及固定资产,参见附注七、15、16。
经营租赁
根据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不可撤销租赁的最低租赁收款额如下:
单位:千元
剩余租赁期 | 最低租赁收款额 | ||||||
2021年6月30日 | 2020年12月31日 | ||||||
(未经审计) | (经审计) | ||||||
1年以内(含1年) | 112,774 | 109,020 | |||||
1-2年(含2年) | 41,810 | 62,442 | |||||
2-3年(含3年) | 31,901 | 32,160 | |||||
3-4年(含4年) | 28,084 | 13,419 | |||||
4-5年(含5年) | 25,529 | 9,070 | |||||
5年以上 | 103,383 | 89,122 | |||||
343,481 | 315,233 |
(2)作为承租人:
单位:千元
截至2021年6月30日 止6个月期间 | 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 ||||||
(未经审计) | (未经审计) | ||||||
租赁负债利息费用 | 29,964 | 18,114 |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费用 | 564,331 | 558,971 |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采用简化处理的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短期租赁除外) | 1,224 | 860 | |||||
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 | 595,519 | 577,945 |
本集团承租的租赁资产包括经营过程中使用的房屋及建筑物和机器设备,房屋及建筑物的租赁期通常为1-20年,机器设备的租赁期通常为1-5年。租赁合同通常约定本集团不能将租赁资产进行转租。
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信用期通常为30天,主要客户可以延长至90天。应收账款并不计息。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千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69,562 | 5.13% | 69,562 | 100.00% | 0 | 70,255 | 2.79% | 70,255 | 100.00% | 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285,960 | 94.87% | 4,294 | 0.33% | 1,281,666 | 2,446,658 | 97.21% | 9,385 | 0.38% | 2,437,273 |
合计 | 1,355,522 | 100.00% | 73,856 | 1,281,666 | 2,516,913 | 100.00% | 79,640 | 2,437,273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千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客户一 | 43,932 | 43,932 | 100.00% | 客户已破产 |
客户二 | 25,630 | 25,630 | 100.00% | 客户已破产 |
合计 | 69,562 | 69,562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新能源业务
单位:千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150,726 | 528 | 0.35% |
1-2年(含2年) | 2,304 | 27 | 1.17% |
2-3年(含3年) | 575 | 19 | 3.30% |
合计 | 153,605 | 574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非新能源业务
单位:千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一年以内(含一年) | 1,131,771 | 3,136 | 0.28% |
一年以上 | 584 | 584 | 100.00% |
合计 | 1,132,355 | 3,720 | -- |
按账龄披露
单位:千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272,743 |
1至2年 | 2,326 |
2至3年 | 1,301 |
3年以上 | 79,152 |
合计 | 1,355,522 |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千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2021年6月30日 | 79,640 | 2,353 | -8,137 | 73,856 | ||
合计 | 79,640 | 2,353 | -8,137 | 73,856 |
(3)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千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余额第一大客户 | 542,010 | 39.99% | 976 |
应收账款余额第二大客户 | 148,329 | 10.94% | 519 |
应收账款余额第三大客户 | 88,632 | 6.54% | 160 |
应收账款余额第四大客户 | 54,341 | 4.01% | 98 |
应收账款余额第五大客户 | 52,048 | 3.84% | 1,192 |
合计 | 885,360 | 65.32% |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千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42,923 | 7,976 |
应收股利 | 4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24,182,054 | 19,084,597 |
合计 | 24,224,977 | 19,492,573 |
(1)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千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收子公司款项 | 23,927,371 | 18,771,898 |
保证金及押金 | 257,075 | 274,991 |
其他 | 21,793 | 56,787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24,185 | -19,079 |
合计 | 24,182,054 | 19,084,597 |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千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19,079 | 19,079 |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 | —— | —— |
本期计提 | 5,155 | 5,155 | ||
本期转回 | -49 | -49 | ||
2021年6月30日余额 | 24,185 | 24,185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千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23,949,179 |
1年以上 | 257,060 |
合计 | 24,206,239 |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千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2021年 | 19,079 | 5,155 | -49 | 24,185 | ||
合计 | 19,079 | 5,155 | -49 | 24,185 |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千元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其他应收款余额第一大客户 | 18,643,982 | 一年以内 | 77.02% | 18,644 |
其他应收款余额第二大客户 | 3,528,359 | 一年以内 | 14.58% | 3,528 |
其他应收款余额第三大客户 | 620,530 | 一年以内 | 2.56% | 621 |
其他应收款余额第四大客户 | 403,516 | 一年以内 | 1.67% | 403 |
其他应收款余额第五大客户 | 286,100 | 一年以内 | 1.18% | 286 |
合计 | 23,482,487 | -- | 97.01% | 23,482 |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千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29,893,225 | 29,893,225 | 18,400,185 | 18,400,185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2,617,324 | 2,617,324 | 2,721,058 | 2,721,058 | ||
合计 | 32,510,549 | 32,510,549 | 21,121,243 | 21,121,243 |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千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比亚迪美国公司 | 248 | 248 | |||||
比亚迪欧洲公司 | 755 | 755 | |||||
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 | 6,446,495 | 6,446,495 | |||||
上海比亚迪有限公司 | 372,276 | 372,276 | |||||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 1,199,038 | 3,000,000 | 4,199,038 | ||||
比亚迪香港 | 32,508 | 32,508 | |||||
上海亚迪电动车有限公司 | 9,000 | 9,000 | |||||
北京比亚迪模具有限公司 | 60,500 | 60,500 | |||||
深圳市比亚迪汽车研发有限公司 | 5,000 | 5,000 | |||||
深圳比亚迪汽车销售公司 | 45,000 | 45,000 | |||||
比亚迪半导体有限公司 | 526,756 | 526,756 | |||||
BYDJAPAN株 | 16,153 | 16,153 |
式会社 | |||||||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 7,223,881 | 5,493,040 | 12,716,921 | ||||
惠州比亚迪实业 | 555,205 | 555,205 | |||||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 | 110,550 | 110,550 | |||||
深圳比亚迪电池模具有限公司 | 11,820 | 11,820 | |||||
商洛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 | 1,001,000 | 1,001,000 | |||||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500,000 | 3,000,000 | 3,500,000 | ||||
深圳市比亚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0,000 | 20,000 | |||||
比亚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01,000 | 101,000 | |||||
弗迪电池有限公司 | 50,000 | 50,000 | |||||
比亚迪通信信号有限公司等 | 113,000 | 113,000 | |||||
合计 | 18,400,185 | 11,493,040 | 29,893,225 |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千元
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汽车金融 | 1,620,867 | -58,495 | 53,083 | 1,615,455 | |||||||
青海盐湖 | 254,880 | 4,636 | 259,516 | ||||||||
广汽比亚迪 | 146,035 | -126,271 | 19,764 | ||||||||
比丰电动 | 23,016 | 727 | 23,743 |
车 | |||||||||||
小计 | 2,044,798 | -58,495 | -67,825 | 1,918,478 | |||||||
二、联营企业 | |||||||||||
扎布耶 | 284,329 | 2,868 | 287,197 | ||||||||
深电能 | 88,815 | -12,884 | 75,931 | ||||||||
中铁设计 | 147,914 | 11,659 | 159,573 | ||||||||
华大北斗 | 79,027 | -1,131 | 18,208 | 96,104 | |||||||
中冶瑞木 | 76,175 | 3,866 | 80,041 | ||||||||
小计 | 676,260 | 4,378 | 18,208 | 698,846 | |||||||
合计 | 2,721,058 | -58,495 | -63,447 | 18,208 | 2,617,324 |
3、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千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604,039 | 1,302,626 | 1,912,411 | 1,813,107 |
其他业务 | 916,244 | 689,989 | 1,111,648 | 841,025 |
合计 | 2,520,283 | 1,992,615 | 3,024,059 | 2,654,132 |
5、投资收益
单位:千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损失) | -63,447 | 66,149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22,305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45,608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损失 | -8,27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 | 980 | |
处置子公司的投资收益 | 95,292 | |
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股利 | 212,950 | 401,003 |
投资理财产品与债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26,987 | 5,112 |
合计 | 237,113 | 567,556 |
十八、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千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71,007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956,977 | 主要是与产业扶持相关的政府补助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43,251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97,765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3,698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3,603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29,687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149,695 | |
合计 | 804,905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50% | 0.41 | 0.4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0.46% | 0.12 | 0.12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由于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已经在重大方面取得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实质性趋同,而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亦已于2005年1月1日开始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接轨,因此本集团按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与本集团于2020年度及2021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的净资产和净利润不存在实质性差异,故无需作出调节。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王传福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