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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安科技: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7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谨慎、认真地履行了自身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维护了公司、股东及全体员工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监事会对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决策程序及执行情况,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规范性等方面进行了监督,有效发挥了监事会职责。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0次监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名称会议时间审议议案
1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3年3月8日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3年4月11日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关于公司监事人员2022年度薪酬确认及2023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关于为全资(控股)子公司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诸暨市万强机械厂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关于安徽万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与安徽万安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万安集团有限公司2023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3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3年4月25日2023年一季度报告
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改)的议案
关于修改<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4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3年5月5日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5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3年5月18日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关于公司监事津贴的议案
6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2023年6月9日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7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3年7月14日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的议案
关于修改<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无需编制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8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3年8月23日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关于为全资(控股)子公司新增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关于参股公司更名及减资的议案
9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3年9月21日关于补选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10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3年10月24日2023年三季度报告
关于公司与江苏奕隆机电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四次修订)的议案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四次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四次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2023年度有关事项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按照规定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投资者权益,对公司的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对下列事项发表了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依法列席了公司报告期内召开的12次董事会,8次股东大会,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策程序与执行情况,内部控制情况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监督,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情况进行了督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依法规范运作,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董事会、股东大会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得到认真执行,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时勤勉尽责,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定期报告、财务状况等进行了认真的检查、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其审计意见客观公正。

3、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本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批和执行,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是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关联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交易价格体现了公平、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4、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法人治理、生产经营、信息披露等各项活动均严格按照内部控制规定进行,保证了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规范有序进行,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内控制度管理的规范要求,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5、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报告发表的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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