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瑞康医药: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17瑞康01”2020年本息兑付暨摘牌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14

证券代码:002589证券简称:瑞康医药公告编号:2020-065债券代码:112596债券简称:17瑞康01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17瑞康01”2020年本息兑付暨摘牌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没有虚假记载、、误导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2020年10月19日兑付自2019年10月19日至2020年10月18日期间的利息及剩余债券本金,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2020年10月16日,凡在2020年10月16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1、债券最后交易日为2020年10月16日

2、债权登记日为2020年10月16日

3、本息兑付日为2020年10月19日

4、债券摘牌日为2020年10月19日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7年发行的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17瑞康01”、“本期债券”,债券代码“112596”)至2020年10月18日将期满三年,根据本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和《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上市公告书》有关条款的规定,在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为保证“17瑞康01”剩余本金到期兑付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付息资金,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人: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一期)

3、债券简称:17瑞康01

4、债券代码:112596

5、发行总额:10.00亿元人民币。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2019年9月18日提供的数据,“17瑞康01”的回售数量为5,993,740张,剩余托管量为4,006,260张,剩余金额40,062.60万元。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3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2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债券利率: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票面利率为5.7%。

8、计息及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按年单利计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9、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7年10月18日。

10、付息日:2018年至2020年每年的10月18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1、本金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0年的10月19日。

12、信用评级情况: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不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

13、担保人及担保方式:本期债券无担保。

14、发行对象:本期债券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且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由于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为AA+,仅面向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与合格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15、上市时间、地点和发行价:本期债券于2017年11月15日起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挂牌交易。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元。

16、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17、本期债券登记、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付息方案

按照本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票面利率公告》,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5.7%,每10张面值人民币1,000元的本期债券兑付本金金额为1,000元,利息为人民币57.0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10张本期债券派发利息为人民币45.60元;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和RQFII),根据《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规定,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实际每10张本期债券派发利息为人民币57.00元。

三、债券最后交易日、债权登记日、本息兑付日、债券摘牌日

1、债券最后交易日为2020年10月16日

2、债权登记日为2020年10月16日

3、本息兑付日为2020年10月19日

4、债券摘牌日为2020年10月19日

四、债券付息对象

本次兑付兑息对象为:截止2020年10月16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7瑞康01”债券持有人(界定标准请参见本公告的“特别提示”)。

五、债券付息方法

本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兑付兑息工作。

在本次本息兑付日2个交易日前,本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兑付本金及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

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兑付本金及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六、摘牌安排

本期债券将于2020年10月19日摘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债券兑付摘牌业务相关工作的通知》(深证上〔2019〕63号),本期债券最后交易日为到期日前一交易日,本期债券将于2020年10月16日收盘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终止交易。

七、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公司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号)、《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等规定,2018年11月7日至2021年11月6日期间,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八、咨询联系方式

1、发行人: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韩旭

咨询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机场路326号

邮政编码:264004

咨询联系人:周云

咨询电话:0535-6737695

传真:0535-6737695

2、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冉云咨询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088号紫竹国际大厦23楼邮政编码:201204咨询联系人:耿旭东、余斌、储彦炯咨询电话:021-68826021传真电话:021-68826800

3、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2-28楼邮政编码:518038联系人:赖兴文电话:(0755)21899321邮政编码:518038特此公告。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10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