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5月29日以书面形式发出,2019年6月3日上午在烟台市机场路326号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韩旭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经有效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参与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议案》
公司与天津悠瑞海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海河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盛创投资有限公司本着诚实信用、公平互利、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拟共同投资设立天津瑞康海河医疗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内容详见《关于参与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的公告》,内容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6月4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