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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丹利: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20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1、经审阅高进华、张磊、胡照顺、张广忠、李英龙、齐晓军、陈桂芳、唐有运的个人履历,上述人员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上述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同时,上述人员在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等方面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具备与职位要求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职业素质,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合法。

2、公司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核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3、我们一致同意聘任高进华担任公司总经理,聘任张磊、胡照顺、张广忠、李英龙、齐晓军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陈桂芳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聘任胡照顺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唐有运担任公司总工程师。

二、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的,本次方案审议决策程序及确定依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制定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文峰 李新中二〇二二年八月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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