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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丹利: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03

证券代码:002588 证券简称:史丹利 公告编号:2019-030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19年8月2日上午10时30分在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史丹利路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9年7月26日以电子邮件或直接送达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到5人,实到5人。监事会主席密守洪先生、监事闫临康先生、王恒敏女士、职工代表监事邱红女士、李艳艳女士出席会议并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密守洪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将于2019年8月19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将进行换届,并选举成立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公司监事会经征询股东意见同意提名密守洪先生、闫临康先生、王恒敏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以上监事候选人如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为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以上监事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

以上监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责。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1选举密守洪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2选举闫临康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3选举王恒敏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日

附件: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密守洪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9月出生,经济师。密守洪先生先后担任临沭镇供销公司会计,临沭县华丰化肥厂会计,临沭县华丰化肥有限公司财务经理,临沂市华丰化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华丰化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现任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山东奥德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临沂雅利化肥有限公司监事,山东华丰化肥有限公司监事,史丹利化肥(平原)有限公司监事,史丹利化肥贵港有限公司监事,史丹利化肥当阳有限公司监事,史丹利化肥遂平有限公司监事,史丹利化肥宁陵有限公司监事,史丹利化肥丰城有限公司监事,史丹利化肥定西有限公司监事,史丹利化肥扶余有限公司监事,史丹利扶余农业有限公司监事,轮台县史丹利化肥有限公司监事,史丹利化肥销售有限公司监事,史丹利农业服务有限公司监事,蚯蚓测土实验室(山东)有限公司监事,临沭县史丹利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监事,临沂史丹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截至目前,密守洪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8,903,76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23%,密守洪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密守洪先生作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闫临康先生,中国国籍,1971年10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专科学历,注册会计师、审计师。闫临康先生2008年2月加入公司,先后担任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经理、信息中心总经理,现任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审计中心总经理。

截至目前,闫临康先生不持有公司股票,闫临康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以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闫临康先生作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王恒敏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王恒敏女士于2008年2月进入公司,先后担任公司销管部订单科生产物流对接员,公司信息中心销售模块运维专员,公司营销中心营销管理部经理,营销中心农服部经理,现任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公司营销中心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王恒敏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恒敏女士作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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