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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拓电子: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2-06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24-004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2月5日,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在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9楼公司会议室举行了第十八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月31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其中董事杨文超先生、吴未先生,独立董事李毅先生、金百顺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吴涵渠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助力公司的长远发展,在综合考虑业务发展前景、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基础上,计划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1、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以下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2、公司回购股份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本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股份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8.00元/股,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根据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

的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股份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按本次回购股份不超过人民币8.00元/股条件计算,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上下限为:125万股至25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上下限为:0.1919%至0.3837%。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在综合分析公司财务情况后,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本次回购,实施本次回购不会加大公司的财务风险。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前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

的最长期限,若出现该情形,公司将及时披露是否顺延实施。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全权负责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事务;

2、根据回购方案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3、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除外);

4、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5、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补充、授权、签署、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合同、协议等文件;

6、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回购股份所必须的事项。

本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逐项审议通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且本次回购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决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4年2月)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

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二月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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