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股东吴涵渠先生函告,获悉吴涵渠先生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补充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 股东股份补充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本次质押 股数(股)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为补充质押 | 质权人 | 本次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本次质押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用途 |
吴涵渠 | 是 | 4,550,000 | 否 | 是 |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 2.66% | 0.69% | 补充质押 |
备注:1.上述质押股份不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吴涵渠先生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本次质押前质押股份数量 | 本次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 情况 | 未质押股份 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吴涵渠 | 171,156,663 | 26.10% | 16,998,450 | 21,548,450 | 12.59% | 3.29% | 0 | 0 | 0 | 0 |
合计 | 171,156,663 | 26.10% | 16,998,450 | 21,548,450 | 12.59% | 3.29% | 0 | 0 | 0 | 0 |
注:上述质押股份不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三、其他说明
1、本次质押用途为补充质押,与本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2、吴涵渠先生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股份质押累计数量为21,548,45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12.59%,占公司总股本的3.29%,融资余额为3,524.27万元。吴涵渠先生还款资金来源主要来源于其自有资金,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
3、吴涵渠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股份质押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均不产生影响。
5、吴涵渠先生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未来股份变动如达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将严格遵照权益变动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 相关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一年二月二日